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docx
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与法律法规依据)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促进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建立完善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体系,以信用赋能电梯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检验检测方式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所有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包含省外维保单位在我省设立的未独立取得许可资质的维保点和省内维保单位跨设区市设立的未独立取得许可资质的维保点。第三条(工作原则)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工作内容)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安全承诺、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信息公示、监督检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相关制度,完善维保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第五条(工作纪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保障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经费,不得向维保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第二章质量安全承诺与人员信息管理第六条(承诺内容及方式)维保单位应当对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参照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承诺书(示范文本)(附件1)制定。维保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媒体或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应当将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承诺书传送至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动态监管平台)备查。第七条(人员信息)维保单位应当持续保持各类技术人员和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书人员满足许可条件要求,并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照福建省维保单位相关人员信息表(附件2)内容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传送至动态监管平台备查。对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在15日内在平台上进行变更。对本办法发布后获证的维保单位,应当在获证后15日内,按前述要求上传或变更人员信息。第三章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第八条(评价内容)对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围绕许可管理、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维保质量、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急救援、事故情况,以及智慧管理、机制创新、保险服务、公益服务等12类40个项目,具体评价项目内容、评价标准和分值安排详见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登记表(以下简称评价登记表,附件3)。第九条(评价程序)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市级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日常监管和年度综合检查掌握的信息,开展记分和等级评价。对各维保点单独进行记分和等级评价。日常监管记分。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定期检验检测、维保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查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情况,对照评价登记表相应项目予以量化记分,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动态监管平台。年度综合检查记分。在日常监管记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维保单位开展一次年度现场综合检查,按照评价登记表逐项进行检查并量化记分。同时,将日常监管记分和年度综合检查记分进行累计后,确定维保单位年度综合得分和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并及时将最终信息录入动态监管平台。第十条(等级划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维保单位年度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单位(优秀);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B级单位(良好);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上,75分以内的,为C级单位(一般);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单位(差)。维保单位存在评价登记表检查项目中“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或“年度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有关情形的,其年度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应结合该检查项目的具体评级要求确定。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十一条(异议处理)市级市场监管局应将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书面告知维保单位,维保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市级市场监管局应受理申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对确属需要调整的应予重新定级。第十二条(结果公布和上报)市级市场监管局每年2月28日前完成对维保单位上年度的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在官网上公布;每年3月15日前,将评价结果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由省市场监管局汇总全省等级评价结果并在官网上公布。第十三条(信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监管,依法公示维保单位相关信用信息,实施奖优罚劣的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维保单位存在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由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裁决等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维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采集表(附件4)进行信息采集,及时录入动态监管平台,并按规定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管理。第四章实施分类监管第十四条(A级单位监管措施)对A级维保单位,加强维保质量诚信结果应用,鼓励社会资源向其倾斜,当年度其许可证换证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自我声明或简易评审程序予以换证,并减少对其监督检查频次。第十五条(B级单位监管措施)对B级维保单位,实施鼓励性的监管与服务措施,属地市场监管局指导其整改存在问题,适当减少对其监督检查频次。鼓励社会资源适当向其倾斜,连续4年确定为B级以上等级的维保单位,许可证换证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自我声明或简易评审程序予以换证。第十六条(C级单位监管措施)对C级维保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措施,属地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其整改存在的问题,维保单位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市级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下年度安排对其不少于2次的现场监督检查。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市级市场监管局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等相关业务(以下简称“新增业务”),并暂行关停其动态监管平台上账号,直至整改复查合格后予以恢复。许可证换证时,不予采取自我声明或简易评审程序予以换证。第十七条(D级单位监管措施)对D级维保单位,属地市场监管局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维保单位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市级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市级市场监管局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下年度将其列为证后和常规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整改期间、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市级市场监管局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业务,并暂行关停其动态监管平台上的账号,经整改复查合格后予以恢复。许可证换证时,应当予以从严评审和许可审批。对连续两年确定为D级的维保单位,市级市场监管局关闭其动态监管平台上账号,倡导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不再将电梯委托其进行维护保养,维保单位应主动退出当地的维保市场。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电梯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工作,把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纳入协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监督会员单位共同遵守;在行业内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公开承诺、自律行为和维保质量自查、互查等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促进行业规范经营和有序竞争。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社会公众举报投诉电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构建社会监督支持电梯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第十九条(强化检验机构支撑作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全力配合做好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所需数据、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等工作。第二十条(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为引领,把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工作与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结合,并将其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第二十一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质监特(2016)56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修订。附件1(示范文本)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本单位(企业全称),系取得电梯相应修理许可证的维保单位,为保证所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可靠运行,现就电梯维保质量安全承诺如下:一、遵纪守法,履行维保单位责任义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以下简称维保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适应的持证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应急维修备品备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诚信经营,维护维保市场良好秩序。按不低于福建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条款要求,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产权人签订规范化的维保合同,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上完成电梯维保信息认领。坚决杜绝低价竞争、虚假维保、以修代保,坚决禁止将电梯维保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或让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本单位挂靠维保业务的行为发生,积极维护我省维保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三、规范行为,确保维护保养质量安全。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保证所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满足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电梯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规定,保证至少每15日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检查和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及时整改。对实施“按需维保”的电梯,制定符合电梯安全实际需要的包含维保项目、内容、周期和基本要求的按需维保方案,实施线上监测、线下针对性维保和周期性维保相结合的措施,自我声明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效果。保证维保后的电梯能安全可靠运行,对维保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维保质量公示卡等标识,保证标识上载明的使用管理单位的名称和值班电话号码、维保单位的名称和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四、加强管理,确保维保技术档案完整。按照“一机一档”要求,建立电梯维保技术档案,维保记录单、应急修理和故障记录等及时存入档案,采取无纸化建立维保档案的,应有防止篡改记录的措施。维保记录单或修理记录应经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授权人员签字确认。每次维保结束后,应在电梯显著位置公示维保人员、维保时间、维保后电梯安全状况等相关信息。安排质量检验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对所有维保人员的电梯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和质量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五、加强防护,确保作业现场人身安全。对维保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维保现场做到有1名以上持证作业人员进行电梯维保作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安全。六、落实责任,做好应急救援故障修复。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制定电梯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所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协助指导使用管理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的,书面告知使用管理单位,配合使用管理单位暂停使用电梯,及时消除故障或隐患;发现电梯事故的,或者使用管理单位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七、接受监管,完成政府部署工作任务。协助使用管理单位提前一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检测,并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对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整改事项,及时整改合格。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积极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安排的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任务。欢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电梯产权人和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电梯维保行为和维保质量进行监督,本单位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愿意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上传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备查;一份由本单位存档,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本单位24小时维保服务电话:本单位负责人(签名):维保单位(盖章)年月日福建省电梯维保单位相关人员信息表维保单位名称:填报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码学历及专业职称及证件编号修理作业人员资格证社保缴纳情况备注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说明:L岗位名称栏根据实际分别填写技术负责人、质保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检验人员、项目负责人、其他技术人员、修理作业人员。2 .社保缴纳情况栏填写个人入职以来实际缴纳时间(含期间断缴情况),如2018年9月-2020年6月、2017年5月-2018年9月及2019年2月-2020年6月;退休人员社保缴纳情况栏可不填写,但应进行备注。3 .本表经维保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登记表维保单位名,:评价年度:检查项目分值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检查记录记分许可管理L许可范围3超许可证范围实施维保作业的,或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仍继续维保的,记3分,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2.证书信息1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未换发新证的,记1分3.证书使用3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向无资质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或让其他单位、人员挂靠维保业务的,记3分,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资源条件4.人员信息2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福建省维保单位相关人员信息表内容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传送至动态监管平台备查的,或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在15日内在平台上进行变更的,一次记1分5.人员配置4相关人员岗位设置、职业资格及数量等条件未持续满足许可规则要求的,一次记2分;逾期未配置到位的,记4分。一年内反复出现3次以上人员条件及数量未满足许可规则要求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6.人员聘用2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交(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一次记1分7.仪器2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仪器配置不足或未提供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配置证书的,一次记1分8.维保点管理4省外维保单位在我省设立的维保点和省内维保单位跨设区市设立的维保点,未书面告知相应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记4分;维保单位或维保点无固定办公场所的,或未按35台/人(按需维保的50台/人)配备持证维保人员的、未配备与维保业务相适应仪器、备品备件的、未设置24小时应急救援值班电话或电话无人值守的,一次记1分质量保证体系9.安全承诺2每年初未对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作出承诺的,或未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的,或未在动态监管平台上传承诺书备案的,或未遵守承诺内容的,一次记1分10.体系管理2未及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或未按体系要求进行管理的,一次记1分11.计划方案2未按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维保计划和方案的,一次记1分12.维保记录2无电梯维保、故障情况及修理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一次记1分13.电梯档案2未按“一梯一档”要求建立电梯维保技术档案或档案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使用无纸化档案的,应有防止随意更改和更改留痕措施),一次记1分14.合同管理2未签订规范化电梯维保合同或签订、提供虚假合同(含质保有效期内销售安装合同)的,或将承接的维保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的,一次记1分15.M量检查2未组织质检人员对所有维保人员维保的电梯进行维保质量抽查的,一次记1分16.信息认领2签订维保合同后15日内未在动态监管平台上完成电梯维保信息认领的,一次记0.5分17.新接电梯检查2未对新承接维保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或未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告知使用管理单位的,或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一次记1分18.作业标准5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保方案(作业指导书)实施维保作业,或实行按需维保未达到自我声明维保质量目标的,一次记2分,一年内发现3次以上的,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维保质量19.标志粘贴及卫生情况2未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电梯维保公示卡,或未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电梯使用标志、乘梯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一次记0.5分;电梯机房、轿厢、轿顶、层门、底坑等卫生情况较差,或轿厢、电梯门胡乱粘贴各类广告的,一次记0.5分20.运行质量5电梯运行或开关门有明显的异响、卡阻、刮蹭、抖动、晃动的,一次记1分21.故障频次4一个月内同一台电梯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达3次以上的,一次记2分22.故障处理4电梯存在故障或者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或一时无法消除未及时通知使用管理单位并立即暂停使用,导致电梯处于危险状杰运行的,一次记2分23.短接行为4短接电梯安全回路或安全保护装置,让电梯处于危险状态运行的,一次记4分,其年度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24隐患报告2发现使用管理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未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一次记1分25.投诉举报2被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违规维保行为,经查属实的,一次记1分检验检测26.超期未检2因维保单位原因,导致电梯超期未检验、检测的,一次记1分27.问题处理3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一次记1分28.自行检查3未在定期检验前对所维保电梯进行年度自行检查并提交自行检查报告的,一次记1分;自检报告差错被退回修改,回退率达5%以上的记1分,达10%以上的记2分,达15%以上的记3分29.定期检验3所维保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低于90%的,记1分、低于85%的,记2分;低于75%的,记3分,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监督检查30.配合检查3未按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电梯专项排查治理,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或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检查记录、报表的,一次记1分31.执行指令4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内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一次记2分;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一次记4分,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较重行政处罚的,其年度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32.监督抽查4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和运行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被评为“一般”的,记2分;被评为“较差”的,记4分应急救援33.执行情况4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应急救援值班电话无法接通,一次记2分;接到通知后维保人员未能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应急救援的,一次记1分34.情况反馈2已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的地区,维保单位应急救援和故障排除情况未及时反馈至该平台的,一次记1分事故情况35.事故情况5因维保单位原因,电梯发生一般事故的,一次记2分,且其年度信用等级不得评为C级以上;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伤亡事故后未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一次记5分,其年度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总分值IOO合计得分加分项目分加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检查记录得值分智慧管理1.智慧管理2运用电梯物联网等智慧手段对电梯实施远程监测、数据采集、故障预警诊断、应急救援和维保管理等,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已实施的台数/所维保的台数X2分进行加分机制创新2.管理创新2创新电梯安全管理机制(如集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责任于一体的运营管理新模式),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已实施的台数/所维保的台数X2分进行加分3.按需维保2实行“按需维保”模式,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已实施的台数/所维保的台数X2分进行加分,因政策调整,电梯全面实施按需维保模式后,此项不予加分保险服务4.保险服务2投保电梯安全责任和“养老”保险,实行“保险+服务”新模式,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按已实施的台数/所维保的台数X2分进行加分公益服务5.公益服务2开展电梯安全公益宣传或配合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并取得较好效果,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属实的,一次得0.5分,总分不超过2分总分值10合计得分其他问题记录:年度综合得分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字):市级市场监管局盖章(公章或安全监察专用章)日期:年月日安全监察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维保单位意见:维保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 .记分不代替行政处罚,对维保单位存在上述行为构成违法的,在记分的同时,还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 .每个检查项目被多次记分的,该项目分值记满为止,不予多记分;3 .对电梯故障和应急救援处置等情况,各地也可结合96196平台采集相应评价数据;4 .年度综合得分为“检查项目”与“加分项目”得分之和,“总得分”大于IOO时,以100作为最后得分;5 .“加分项目”合计得分向上取整,即当OV合计得分WI时,合计得分二1,以此类推;6 .电梯维保单位各类技术人员和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人员要求一览表(附表);7 .本评价登记表一式两份,市场监管局和维保单位各执一份。附表电梯维保单位各类技术人员和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人员要求一览表级别人员数量(人)职称要求Al级技术负责人1机械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质量保证工程师1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人员3人及以上工程师技术人员(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6职称或学历为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2人现场施工专职质量检验人员6由技术人员或者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及以上由技术人员担任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35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8人A2级技术负责人1机械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质量保证工程师1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人员3人及以上其中设计责任人员要工程师,其他体系人员要助理工程师技术人员(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4职称或学历为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人现场施工专职质量检验人员4由技术人员或者持有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及以上由技术人员担任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20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B级技术负责人1机械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质量保证工程师1助理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人员3人及以上设计责任人员要工程师,其他体系人员要助理工程师技术人员(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2职称或学历为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其中工程师不少于1人现场施工专职质量检验人员3由技术人员或者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及以上由技术人员担任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10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附件4维保单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采集表维保单位名称企业代码王要负责人许可证号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备注说明:严重违法失1信名单应当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监管部门:信息采集人:审核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