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集中整治经营性领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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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集中整治经营性领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沁源县集中整治经营性领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监管工作,做好国家森林督交整改“回头看”各项工作,坚决打击经营性领域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筑牢生态安全绿色屏障,确保全县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任务目标认真排查梳理2021年以来全县发生的各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抓好国家森林督查“回头看”等案件整改落实工作。对在国家森林督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非法占用开垦林地、顶风滥伐盗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重从快进行查办和惩处,真正做到抓到位、罚到位、判到位。同时加大国家森林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县干部群众、重点企业中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徐计连县长副组长:张中武副县长成员:张晓东县政府办主任杨茂林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沁斌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栗沁波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徐靖县林草局局长申国伟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成菊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连宏伟县法院副院长张龙县财政局局长郭永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云江县市监局局长吴广义县融媒体主任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徐靖兼任。方法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要根据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合力宣传发动。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杰文明思想和国家森林法规的底线红线,作为这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项行动宣传专栏,遨请相关专家讲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森林法规的重要条款,大力宣传珍爱保护林草资源,多角度曝光因滥砍滥伐、盗采盗伐、非法侵占林木等行为受到法律严惩的反面典型。各乡镇要以张贴标语广告、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出动宣传车辆进村入屯等多种方式,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对全县各类重要森林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县林草局和各乡镇要抓紧设立醒目牢固的警示标识,并注明相应的法规条款。2 .排查梳理阶段(2023年2月20日至3月15日)各乡镇要抽调配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2021年至今发生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地毯式、拉网式调查排查,建立专门台账和档案,重点排查梳理煤焦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种养殖企业、个人非法侵占林(草)地等经营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频繁发生、屡禁不绝的违法犯罪案件,以及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盲点漏洞和困难问题,要采取有效举措,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对违法犯罪案件基本情况不明、重要证据不足、查办久拖不决的,相关部门要强化现场核查取证,推动取得突破。对行政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县政府授权后,由各乡镇执法队伍自行查办。对由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或与违法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谋取私利造成的违法犯罪案件,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各乡镇要将排查梳理结果及时上报到县林草部门,县林草部门同样要设立专门台账和档案,并在重新排查梳理的基础上,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乡镇村、重点保护林区和重点行政刑事案件;二是明确国家森林督查“回头看”案件的整改落实时限、责任和具体举措;三是明确近期各类积压案件办理的时限、责任和具体举措;四是明确针对性质恶劣、危害巨大、群众反应强烈大案要案提出查处的时限、责任和具体举措。3 .打击整治阶段(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在认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各乡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主动配合县林草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地区各类无照经营、非法经营、逃避监管破坏森林资源的黑木材加工点,坚决采取限期整改、吊销执照、取缔关闭、依法处罚等举措,全面进行治理整顿;二是对基本情况不详实、重要证据不充分、关键环节难突破和违法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的案件,要调取精干力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林草部门,重新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调查核实工作,为疑难案件的限期办结创造条件;三是对各类积压行政案件和近期新发生的行政案件,各乡旗必须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县林草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对重点乡领村屯和重点保护林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力度;二是加大疑难案件和大案要案查办力度,与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加强协作、合力攻坚、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重大刑事犯罪,对案件背后的主谋、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必须彻查深挖、绳之以法。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时对专项行动进行调度,并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打击整治查处到位,并强化督查问效,适时对不尽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4 .完善机制阶段(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在总结此次专项行动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要在全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监管工作上重点健全和完善以下几方面机制:一是制定出台县、乡(镇)、村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工作职责划分和目标考核规定;二是要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推动全县种植业、养殖业规范管理、转型升级,全面禁止种植、养殖业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刚性规定举措;三是研究解决县林草局执法人员短缺、执法力量薄弱等突出矛盾问题;四是制定出台强化全县乡镇护林员考核及奖惩的有关规定和具体办法,及时清理淘汰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护林人员。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住、勇于担当负责。全县各乡旗、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切实把全县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好监管好,让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霏专项行动形成声势、产生震慑、收到实效。(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安排。本次专项行动是加强国家森林督查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举措,集中力量解决全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监管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历史欠账的重要举措,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压实具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上下一心,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顺利进行。(三)坚持问题导向、突破重点难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注重实效和完善机制的原则,既要严厉打击经营性领域破坏森林生态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又要深刻剖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监管漏洞。要在严杳大案要案、严打刑事犯罪的同时,及时查找矛盾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I、寻找对策举措,下大力气研究解决森林法规宣传教育、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执法力量强化保障和农业转型升级等根本性、长远性问题,坚决防止专项行动成为“花架子”和“一阵风”。(四)密切协调协作、齐心合力攻坚。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守士有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全力攻坚。县林草部门要在抓好各类案件排查和行政案件办理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牵头抓总和沟通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各类矿山企业破坏森林生态资源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县市监局要在严格审批木材加工企业的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县林草部门开展好各类木材加工点的规范治理行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对林业部门移交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进行办理。县政府办要跟踪督促大案要案办理情况,并及时汇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县纪委监委要对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及时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宣传部、融媒体要以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