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年江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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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年江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意见.docx
2011年江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看法为全面检验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机关开展“以倒逼抓落实,以效率促满足”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就2011年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制定以下看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人民满足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行关于2011年在市直机关开展“以倒逼抓落实,以效率促满足”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看法(江办发20115号)精神,通过实行科学、全面、公正的考评,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性,提升市直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华蜜侨乡”目标的实现供应强有力的保证。二、考评对象依据单位职能及隶属管理状况,对市直92个单位按三个类别进行考评:(一)第一类别:担当党政管理事务和职能主要对内的单位(25个)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扬部、市委党史探讨室、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台办、市委老干部局、市编办、团市委、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法制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其次类别:担当经济社会管理事务和职能主要对外的单位(51个)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爱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马路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平安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第三类别:驻江垂直管理单位(16个)江门海关、江门边防检查站、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江门供电局、江门海事局、江门航道局、市气象局、七五七地质大队三、考评方式、内容及考评主体考评实行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力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考评分执行力建设、服务满足度、群众诉求处理三大项,每大项下设若干小项,每小项由相应的考评主体进行考核或评议并赐予不同的权重,考评总成果为100分,存在突出问题的实行“一票推翻”,不能被评为“满足单位被考评项目代码考评内容考评主体考评方式权重(总分100分)执行力建设(40分)1职能工作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市倒逼项目完成状况市委办、市府办考核162职能工作完成状况省直对口机关评议43部门协作工作状况市作风办考核44工作创新工作创新评价省直对口机关评议25工作创新评价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6公共服务创新成果状况市作风办考核27专项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状况市文明办考核38扶贫工作状况市扶贫办考核39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状况市府办考核210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市直机关工委考核2服务满足度(56分)11服务看法各类群众评议7企业代表评议4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312办事效率省直对口机关评议2各类群众评议7企业代表评议4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313依法依规省直对口机关评议2各类群众评议6企业代表评议3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14廉洁从政各类群众评议7企业代表评议4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群众诉求处理(4分)15投诉和问责状况市投诉中心、市监察局考核216作风建设群众反馈看法的整改状况市作风办考核2考评项目代码考评内容考评主体评式考方权重(总分100分)执行力建设(40分)1职能工作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市倒退项目完成状况市委办、市府办考核162职能工作完成状况省直对口机关评议43部门协作工作状况市作风办考核44工作创新工作创新评价省直对口机关评议25工作创新评价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6公共服务创新成果状况市作风办考核27专项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状况市文明办考核38扶贫工作状况市扶贫办考核39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状况市府办考核210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市直机关工委考核2服务满足度(48分)11窗口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考核612服务看法各类群众评议5企业代表评议3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13办事效率省直对口机关评议2各类群众评议5企业代表评议3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14依法依规省直对口机关评议2各类群众评议4企业代表评议2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15廉洁从政各类群众评议5企业代表评议3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评议2群众诉求处理(12分)16投诉和问责状况市投诉中心、局考核217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状况市监察局考核218信访事项的办理状况市信访局考核219“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和市民拨打市领导手机反映事项的办理状况市“12345”热线办考核320民生热线反映事项的办理状况市纠风办考核121作风建设群众反馈看法的整改状况市作风办考核2四、组织实施(一)2011年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会同各考评主体共同实施。(二)各考核项目由相应考核主体单位出台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并按百分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三)各评议项目由市作风办会同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评议时间为2011年12月-2012年1月20日。评议分上级评议、群众评议、企业评议、基层评议四大类:1、上级评议:由市作风办向省直对口机关发放评议表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状况进行对口评议,评议分满足、基本满足、不满足、不了解四个等次,评议内容包括完成任务、工作创新、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四个方面。2、群众评议:由市作风办通过网上评议、发放评议表等方式组织广阔群众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状况进行评议,评议分满足、基本满足、不满足、不了解四个等次,评议内容包括服务看法、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廉洁从政四个方面。“网上评议”是由市作风办托付各通信公司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向100OO个用户发放手机确认码,由各用户登陆指定网页,对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状况进行网上评议,市作风办同时将各单位的主要职能及工作总结在网上公开,供群众评议时参考。”评议表评议”是由市作风办会同相关单位分别向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考评单位代表、社区群众等发放评议表进行评议。3、企业评议:由市作风办托付相关主管单位对各类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台资企业、高新区企业群体)代表发放评议表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状况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内容同“群众评议:4、基层评议:由市作风办向被考评单位所属的基层单位及各市区对口机关发放评议表对被考评单位的工作状况进行对口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工作创新、服务看法、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廉洁从政五个方面,评议等次同“群众评议(四)完成工作任务、违法违纪、支配生育、综治维稳等状况列入“一票推翻”范围,由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计生局、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分别进行核实,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五)拟于2012年3月上旬召开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市作风办的工作汇报,审定考评成果,确定考评结果和其他事项。(六)拟于2012年3月中下旬,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江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总结2011年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状况,表彰先进,部署2012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任务。五、成果评定(一)计分方法1、单项考核成果:由各考核主体考核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2、单项评议成果二(满足票数XI00+基本满足票数X70+不满足票数X40)/(满足票数+基本满足票数+不满足票数)(注:不了解票数不列入计算范围)3、考评总成果二(涉及到的单项考核成果X权重)+(涉及到的单项评议成果X权重)/(涉及到的单项考核权重+涉及到的单项评议权重)(注:没涉及到的考核和评议项目,其权重将分摊到其它考评项目中)(二)等次确定依据考评总成果确定三个考评等次,考评成果由市作风办汇总报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1、满足单位:总成果为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2、基本满足单位:总成果为60-80分(含60分)的单位。3、不满足单位:总成果为60分以下的单位。(三)“一票推翻”参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推翻”,不能被评为“满足单位”,同时,作风建设考评等次在原定等次上降低一个等次。其中,发生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或同时有下列两类情形的单位,干脆定为“不满足单位”:1、参评单位非客观缘由不能完成市委、市政府考核指标、任务和主要职能工作,或未按时完成市倒逼项目的。2、参评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或职务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评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支配生育规定超生育的。4、参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目标管理方面不达标的。六、“公共服务创新奖”、“优秀服务窗口”的评比依据2011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2011年将同时开展“公共服务创新奖”、“优秀服务窗口”的评比活动。“公共服务创新奖”由市作风办统一组织评比(评比方法见附件2),“优秀服务窗口”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评比。七、奖惩措施(一)被评为“满足单位”、“公共服务创新奖”、“优秀服务窗口”的单位,经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江门日报予以公示并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同时赐予嘉奖(嘉奖标准另定)。(二)对存在“一票推翻”情形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脆责任人取消作风建设嘉奖;对“不满足单位”的人员取消嘉奖。(三)实行作风建设问责制:对被评为“基本满足”以下(含基本满足)的单位,市委对其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若连续二年被评为“基本满足”以下(含基本满足)的单位,市委对班子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八、工作要求(一)市直各单位要仔细做好2011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及“公共服务创新奖”的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作风建设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单位工作职能(800字以内)(含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以及“公共服务创新奖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样式见附件2)报市作风办(联系电话:3272032,3272033;电子邮箱:)。(二)各考核主体单位要主动做好考核相关工作,定期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相关状况,促进问题整改;2012年1月20日前要按百分制评分标准完成量化评分并将结果报市作风办。(三)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计生局、市委政法委等单位要对参评单位是否存在“一票推翻”状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市作风办。(四)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出台“优秀服务窗口”评比方案并开展评比工作。2012年2月20日前市作风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分别评比出“公共服务创新奖”、“优秀服务窗口”单位名单。(五)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并以考评工作为动力,切实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附件:1、2011年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核项目评分标准2、江门市直机关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方法附件1:2011年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核项目评分标准1、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状况,市倒逼项目完成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委办、市府办)满分为100分。包括“年度完成状况、阶段进度状况、工作主动性及信息报送状况”三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60分、25分、15分。每项考核指标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按95%-100%.80%-95%,60%-80%.0%的权重范围计分。“年度完成状况”、“阶段进度状况”方面,超额或提前完成任务的为优秀档次,完成任务的为良好档次,客观缘由没能完成任务的为一般档次,非客观缘由没能完成任务的为较差档次。总得分=“年度完成状况”得分+“阶段进度状况”得分+“工作主动性及信息报送状况”得分2、部门协作工作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作风办)满分为100分。包括“组织领导、沟通联系、完成任务”三项考核(测评)指标,分值分别为30分、30分、40分,每项分“满足、比较满足、基本满足、不满足”四个档次,分别按100%、80%、60%.40%的权重换算分值。总得分=“组织领导”得分+“沟通联系”得分+“完成任务”得分3、公共服务创新成果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作风办)满分为100分。按进入“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环节的六种状况相应给分:依据江门市直机关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方法的要求,仔细组织申报创新成果1-2项的,得60分;申报项目通过专家组书面评审,被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得70分;申报项目通过现场评审,被确定进入公众评议的,得75分;申报项目被确定提交给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得80分;申报项目被评为公共服务创新奖的,得90分;申报项目被评为特殊创新大奖的,得100分。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文明办)满分为100分。包括“创文工作主动性及材料报送状况、创文任务年度完成状况”二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20分、80分,每项考核指标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00%、80%.60%、0%的权重换算分值。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有扣分的,年度创文考核项目中相应扣分。考核实行一票推翻,有下列状况之一的,该单位在全年创文工作项目考核中为零分: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单项为零分的单位。2、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平安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平安事故、危害国家平安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务、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务,负有责任的单位。总得分=“创文工作主动性及材料报送状况”得分+“创文任务年度完成状况”得分5、扶贫工作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扶贫办)满分为100分。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两部分,分值分别为40分、60分。日常考核实行扣分制,对五种状况实行扣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没有按要求到帮扶点调研的;建档立卡季度评分达不到优秀的;网上信息录入内容达不到要求的;季度总结没有按期报送的;其他要求报送的状况没有按要求报送的。年度考核依据江门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方法进行考评,把考评得分干脆换算成得分。总得分=“日常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X60%6、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府办)满分为100分。依据江门市办理建议提案绩效量化考评工作细则(江委办201119号)进行考评,把考评得分干脆换算成得分。7、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直机关工委)满分为100分。依据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党建工作目标化考评和建立党群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江直工委通201133号)要求进行考评,把考评得分干脆换算成得分。8、窗口服务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满分为100分。分“实地考察、评议”两大部分,分值权重分别为40%,60%o其中,“实地考察”按百分制计算,包括“人员管理,规范服务,提高网上应用水平,首问首办状况和受理事项状况,服务对象评议,卫生保洁、节能降耗”六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25分、25分、25分、5分;“评议”分“服务窗口自评、服务窗口互评、部门评议”三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值权重分别为30%.30%、40%o总得分二“实地考察”得分X0.4+(“服务窗口自评”得分X0.3+“服务窗口互评”得分X0.3+“部门评议”得分X0.4)X0.69、投诉和问责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投诉中心、市监察局)满分为100分。分“投诉状况考核和问责状况考核”两部分,“投诉状况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问责状况考核”在“投诉状况考核”得分基础上干脆扣分(依据江作办通20107号江门市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投诉和问责工作评议方法的扣分标准十倍扣分)。其中,“投诉状况考核”包括“被投诉数量、处理投诉效率和处理投诉质量”三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15分、40分、45分:“被投诉数量”按“W1宗、26宗、27宗”三个档次给分,分值分别为15分、11分、7分;“处理投诉效率”包含“按时回复投诉中心、单位按时回复投诉人”二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20分、20分;“处理投诉质量”包含“投诉人对单位回复的满足度、投诉中心对单位回复的满足度”二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25分、20分。总得分=“投诉状况考核”得分-“问责状况考核”应扣分值10、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监察局)满分为100分。包括“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二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60分、40分。其中,“服务效率”包含“业务平均提前办结状况、审批(或管理)时限压缩率、数据报送状况、电子监察绩效测评结果”四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7分、18分。“服务质量”得分依据服务质量的凹凸分四个档次计分:“监察系统发出黄牌预警信号经查属被考核单位责任的”或“对电子监察工作任务不落实,对各类异样状况不调查,或消极应付的",得20分;“行政审批及管理中存在漏洞被督促整改的”或“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看法差等机关作风和效能方面问题的“,得10分;“监察系统发出红牌预警信号经查属被考核单位责任的”或“年内同时发生上述多种状况的”,得。分;未发觉上述状况的,得40分。总得分="服务效率”得分+“服务质量”得分11、信访事项的办理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信访局)满分为100分。包括“办理信访工作效率和办理信访工作质量”二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40分、60分,每项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00%、80%、60%、40%的权重换算分值。总得分=“办理信访工作效率”得分+“办理信访工作质量”得分12、“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和市民拨打市领导手机反映事项的办理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12345热线办)满分为100分。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二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80分、20分。其中,“工作质量”包含“投诉人对回复的满足度测评、满足事项测评、行风业风测评、不满足事项测评、表扬事项、重复投诉测评”六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25分、3分、10分、15分、2分、25分;“工作效率”指:是否依时回复,包含“依时初次回复、依时最终回复”两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总得分=“工作质量”得分+“工作效率”得分13、民生热线反映事项的办理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纠风办)满分为100分。包括“上线状况考核,群众询问、投诉问题的办结状况考核,解决询问和投诉问题社会影响状况考核”三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30分、40分、30分(其中“上线状况考核”分“前期打算工作、负责人上线状况、直播工作状况”三项考核内容,分值分别为5分、10分、15分),每项考核指标按办理程度分“好、较好、不好”三个档次进行打分,分别按100%、80%、60%的权重换算分值。总得分=“上线状况考核”得分+“群众询问、投诉问题的办结状况考核”得分+“解决询问和投诉问题社会影响状况考核”得分14、作风建设群众反馈看法的整改状况(考核主体单位:市作风办)满分为100分。包括“制定整改措施状况、整改落实状况、整改信息和总结报送状况”三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30分、60分、10分。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得分="制定整改措施状况”得分+“整改落实状况”得分+“整改信息和总结报送状况”得分附件2:江门市直机关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方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在市直机关大力营造激励创新、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市直机关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业绩,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公共服务创新奖”是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的单项奖,主要授予市直机关在深化实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以科学的理论、方法、技术实施管理和服务创新,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共服务项目或公共行政活动。第三条公共服务创新奖的评比以推动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为宗旨,以总结宣扬改革创新阅历,激励激励改革创新行为、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氛围为目标,对公共服务创新项目进行评估和嘉奖。第四条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在市直机关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坚持科学、公正、公允、公开的原则,确定表彰嘉奖项目。第五条公共服务创新奖进行分类评比,设发展创新奖、服务创新奖、管理创新奖各若干个,各嘉奖人民币5万元,设特殊创新大奖1名(可空缺),嘉奖人民币10万元。二、申报条件第六条公共服务创新奖的申报范围为全部参与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的单位,由各单位自愿申报。部门联合完成的创新成果,可经部门协商同意后,联合申报。第七条申报项目必需是当年度的创新项目或者申报年度前已经实施,但当年度仍在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可以评估的项目。第八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公共服务创新奖:(一)发展创新类:在贯彻中心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中,大胆探究、勇于创新,先行先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二)服务创新类:在为企业、基层、群众服务中,创新方式方法,有效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赢得企业、基层和群众广泛好评,在市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省内处于先进行列的项目。(三)管理创新类: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在机关管理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创新,管理水平在全国或省内同行业具有独创性、先进性并取得良好效益的项目。第九条涉密性质的创新项目和理论研讨文章不在参评之列。三、评比标准第十条公共服务创新奖的评比标准:(一)创新程度:具有独创性和新奇性,不是仿照或照搬上级指示;(二)效益程度:已被事实证明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得到企业、基层和群众广泛认可;(三)重要程度:对推动江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产生强大推动作用,具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正面宣扬报道或者获得省以上的表彰嘉奖;(四)经济程度:小投入大产出或者在降低行政成本、削减财政支出、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有显著效果;(五)推广程度: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可被借鉴、效仿。第十一条在符合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评比公共服务特殊创新大奖1名。四、评比程序第十二条为确保公共服务创新奖评比过程及评比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评比工作由江门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作风办)详细承办。第十三条市作风办在每年度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看法中明确公共服务创新奖的申报期限及工作支配。第十四条公共服务创新奖的评比主要包括申报、专家评审、公众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公示、表彰等环节。(一)申报。各单位每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单位填写公共服务创新奖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有关证明、评价材料(包括荣誉证书、新闻媒体的有关报道、上级部门阅历推广、领导的批示及其它能够证明该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前报送市作风办。(二)专家评审。市作风办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组成3个专家代表评议组,依据发展创新类、服务创新类、管理创新类进行分类评审。评审分为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首先由评议组对参评项目依据申报条件和评比标准进行书面评审,剔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并依据不超过各分类单位申报项目60%的比例提出进入现场评审的名单。现场评审时,由评审组对申报项目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和核实,充分听取各单位、基层和服务对象的看法和建议,形成现场评审报告,并以无记名方式对参评项目进行投票,依得票多少对参评项目进行排序,再淘汰50%的项目进入公众评议。(三)公众评议。市作风办将进入公众评议环节的项目的申报资料和公共服务创新奖申报条件、评比标准在江门政务网上公布,设立电子投票箱,接受公众投票(以发送手机确认码方式随机测评,保证一人一票),并依据得票多少进行排序。(四)领导小组审定。市作风办将专家评审(现场评审)和公众评审的排序结果相加,按序号之和进行排序,提出拟表彰嘉奖的候选项目,由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核评比出公共服务创新奖若干名,特殊创新大奖1名(可空缺)。(五)公示和表彰。市作风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表彰嘉奖的公共服务创新奖名单,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嘉奖。五、附则第十五条本方法由市作风办负责说明。第十六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共服务创新奖申报表孰口发展创新类项目名称口服务创新类口管理创新类实施时间年月一一年月主要创新内容及效果(2000字内,可另附纸)申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单位看法(盖章)年月日专家书面评审看法评审组成员签名:年月日专家现场评审看法评审组成员签名:年月日公众评议状况年月日领导小组审批看法江门市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此表请连同有关证明、评价材料(一式三份)在2011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作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