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50649-2011(2023年版)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docx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6492011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energysavingforwaterresourcesandhydropowerprojects(2023年版)2010-12-24发布2011-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理公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口及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energysavingforwaterresourcesandhydropowerprojectsGB/T506492011(2023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24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GB/T50649-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公开,并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12月26日局部修订说明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加了治涝工程、过鱼设施的节能设计以及电动机选择变频调速运行方式的规定;2 .修改了严寒、寒冷地区有冬季运行要求的启闭机房节能设计、水力发电工程水轮机选型设计、轴流泵站与混流泵站水泵装置效率,以及轴流泵站、混流泵站、离心泵站能源单耗的规定;3 .修改了电气节能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的规定;4 .删除了厂用电系统、电(泵)站高压配电装置节能设计的规定;5,修改了电动机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电动机起动方式选择、直管形荧光灯灯具效率等的规定;6 .增加了1.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选用感应式自动控制1.ED灯场所、工程通信或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环境节能降耗设计、工程运行监视大屏幕系统设备选型,以及拦污栅自动清污设备运行等方面的规定;7 ,修改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节能评价值的规定;8 .增加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集中式空调水(地)源热泵机组的节能评价值,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人员、器具配置等的规定;9 ,修改了项目计算期内能耗总量的计算方法、节能效果宏观评价和综合评价的方法、不同类型水利水电工程节能效果综合评价的规定;10.增加了属于重点用能单位的水利工程关于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能源利用效率目标的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共46条。分别为第1.O.3、3.1.3、3.1.5、3.2,7、4.1.4.31.8、4.1.9、4.2.1、4.2.2、5.1,2、5.1.3、5.1.5、517、518、5.1.1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2.10>5.2.11、5.2.12>5.2.13、5.3.1、5.3,2、5.3.3A、5.3.4、5.3,5、5.3.6、5.4,6、6.1.1、6.1.4>6.1.5>6.2.1、6.2.7、7.0,5、8.3.1、8.3.3、8.3.4、8.3.5条和表A。其中新增6条,删除2条。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本规范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现社伍杰游超文学鸿吕传亮龚长年赵鹏强郭正组边策金勇卜新魁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志强何定恩毛文然许建中孙江河周振忠熊绍钧张辉李贤海史有富王成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649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XX.刖三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而成。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工程规划与总布置节能设计、建(构)筑物节能设计、机电及金属结构节能设计、施工节能设计、工程管理节能设计、节能效果综合评价等。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资料寄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参编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志明董克青吴剑疆主要审查人:董安建汪庆元李现社李学启刘海瑞张绍纲张士杰邵剑南牛贺道顾洪宾刘力成白俊岭张安于庆贵陈顺义覃利明丛生1 总则(1)2 基本规定(2)3 工程规划与总布置节能设计(3)3.1 工程规划(3)3.2 工程总布置(3)4建(构)筑物节能设计(5)1.1 水工建筑物(5)1.2 生产辅助用房和管理生活用房(5)5 机电及金属结构节能设计(7)5.1 水力机械(7)5.2 电气(9)5.3 金属结构(12)5.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2)6 施工节能设计(15)6.1 施工总布置(15)6.2 工程施工(16)6.3 施工工厂设施(17)7 工程管理节能设计(18)8 节能效果综合评价(19)8.1 主要节能措施及其评价(19)8.2 能源消耗(19)8.3 节能效果综合评价(20)附录A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21)本规范用词说明(22)引用标准名录(23)附:条文说明(25)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ents(2)3 Energy-savingdesignforprojectplanning&generallayout(3)3.1 Projectplanning(3)3.2 Projectgenerallayout(3)4 Energy-savingdesignforstructuresandbuildings(5)4.1 Hydraulicstructures(5)4.2 Productionauxiliarybuildings&.managementandlivingbuildings(5)5 Energy-savingdesignformechanical&electricalengineeringandsteelstructures(7)5.1 Hydraulicmachinery(7)5.2 Electricalengineering(9)5.3 Steelstructures(12)5.4 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12)6 Energy-savingdesignforconstruction(15)6.1 Generallayoutofconstruction(15)6.2 Projectconstruction(16)6.3 Plantfacilitiesforconstruction(17)7 Energy-savingdesignforprojectmanagement(18)8 Comprehensiveassessmentofenergy-savingdesign(19)8.1 Mainenergy-savingmeasures&.assessment(19)8.2 Energyconsumption(19)38.3Comprehensiveassessmentofenergy-savingdesign(20)AppendixAStandardcoalconversioncoefficientsforvariouskindofenergies(2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22)1.istofquotedstandards(23)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5).o.为了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节能设计。1.0.3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做到安全可靠、能源苴约和经济合理。1.0.4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0.1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时进行。节能设计选用的技术措施应与工程同时实施。2.0.2工程设计报告应有节能设计的专篇(章),应确定节能设计原则、方案和措施,并应做出节能效果分析。2.0.3除应收集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和设计方案外,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还应收集工程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能源供应、能源消耗、能源规划和节能指标等资料。2.0.4改建、扩建工程设计时,应对既有工程在能源消耗方面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应提出改扩建工程的节能设计方案。2. 0.5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均应提出明确的节能指标或要求。3工程规划与总布置节能设计3.1工程规划3.1.1 水利水电工程应通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技术经济等综合比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运行方式。3. 1.2水库工程在满足开发任务的前提下,应提高水能利用率。3 .1.3供水、灌溉工程规划应符合节水、节能要求,有条件时宜进行能量回收。4 .1.4多级开发的水力发电工程在满足梯级开发要求任务的基础上,应按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确定水库的特征水位和运行方式。3. 1.5泵站应按节能、节水要求合理确定泵站的扬程和级数。3. 2工程总布置3. 2.1工程总布置应将节能降耗作为布置方案的比选条件之一。3. 2.2枢纽工程总布置宜紧凑,并应便于管理。3. 2.3供水、灌溉等引水工程,在条件相当时宜选择自流输水方式;应合理选择引水线路布置。3. 2.4工程总布置应合理选择电(泵)站输水系统和厂房的布置。3. 2.5治涝工程宜采取自排方式;条件许可时采用自排和抽排相结合的方式;必须抽排时,应对集中抽排和分散排水方式进行比选,并应合理确定泵站的数量及布置。3. 2.6堤防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并应经过技术经济和节能等综合比较确定堤线和堤距。327海堤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海堤工程设计规范%T51015的有关规定,并应经过技术经济和节能等综合比较确定堤线和堤距。4建(构)筑物节能设计4.1 水工建筑物4.1.1 节能设计时,应根据水工建筑物的不同功能要求,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采用节省或降低能源消耗的建筑物型式,宜选用耐久性好的建筑材料。4.1.2 挡水建筑物的型式比选应对筑坝材料、工程量、能耗进行比较。4.1.3 泄水建筑物的型式、孔数、孔口尺寸和泄流断面的选择,应对土建工程量、金属结构工程量和能耗进行比较。4.1.4 1.4供水、灌溉和渣涝工程的输水工程建筑物的型式、纵坡、糙率、断面尺寸、材料和衬砌方式的选择,应对工程量、能耗进行比较。电(泵)站的输水建筑物的型式、糙率、断面尺寸和衬砌方式的选择,应对工程量、水力损失和发(耗)电量进行比较。4.1.5 节能设计时,应合理选择电(泵)站厂房的布置、结构和围护型式。4.1.6 堤防、海堤的型式和断面型式的选择,应对筑堤材料、工程量、材料运距进行比较。4.1.7 建(构)筑物基础处理方式以及边坡防护的型式,应对材料、工程量、施工期的能耗进行比较。4.1.8 通航、过鱼设施型式比选应进行工程量、能耗的比较。4.1.9 严寒、寒冷地区有冬季运行要求的启闭机房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4.2 生产辅助用房和管理生活用房4.2.1生产辅助用房应做好保温、通风、采光、供电和照明设计,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工业建筑供暧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的有关规定,同时应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4.2.2管理生质用房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节能材料和技术。4. 2.3生产辅助用房和管理生活用房可利用可再生能源。5机电及金属结构节能设计5.1水力机械5. 1.1电(泵)站水力机械设备的节能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设备使用基本条件及使用目的等,通过节能降耗、技术经济综合分析,确定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式、技术参数、能效指标和设计方案。5.1. 2水力机械设备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对设备能耗限定值和节能指标评价的规定,宜选用技术成熟、性能先进、国家推荐的高效节能产品。大型机组设备的能效指标宜经过必要的比选和论证。5.1.3水力发电工程应根据水电站在系统中的作用、运行方式、运行水头范围和生态基流泄放要求等,合理选择水轮机型式、台数和单机容量。需要进行研制开发的水轮机应进行模型试验,并应经验收后再采用。5.1.4泵站工程中的水泵应根据其运行扬程范围、运行方式及供水目标、供水流量、年运行时间等,通过技术经济和能耗综合比较,合理确定其结构型式、单机流量及装机台数。在条件满足时,宜采用国家或行业推荐的技术成熟、性能先进的高效节能产品。需要进行研制开发的水泵应进行模型试验,并应经验收合格后再采用。5.1.5具有多种泵型可供选择时,应综合分析泵站效率、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离心泵站抽取清水时,所选离心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有关规定。2轴流泵站和混流泵站的水泵装置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的有关规定。3轴流泵站、导叶式混流泵站和输送含沙水的离心泵站或蜗壳式混流泵站的能源单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30948的有关规定。1.1.1 6对于多泥沙河流水电站的单元压力管道输水管或压力管道较长的单元压力管道输水管,可在水轮机流道上装设进水阀(蝶阀或球阀)或圆筒阀。机组进水阀油压装置的操作容量不大于30kNm时,可采用高压蓄能罐式油压装置。5.1.7 电(泵)站厂房采用的双梁桥式起重机,当主钩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00okN,或当副钩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0OkN时,可在大梁下方配置起重量较小的电动葫芦。5.1.8 机组冷却用技术供水系统,应根据电(泵)站的运行水头(扬程)和主要设备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合理确定技术供水方案。供水系统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条件具备时,宜采用自流或自流减压供水方案。2对高水头或多泥沙河流的机组可采用密闭循环水冷却方式。3供水系统管径应根据供水管的经济流速确定,其经济流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力发电厂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设计技术规定NB/T35035的有关规定。4技术供水系统在进入各用水部位的支管上应设置流量调节装置。5.1.9 电(泵)站厂内渗漏排水和机组检修排水的设计,应根据厂房布置条件、工程地质、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在条件许可时,宜采用自流排水方式。5.1.10 电(泵)站油、水、气等辅助设备系统的设备选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有关规定。2电动机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中2级能效的规定。3空压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的有关规定。4阀门应满足全开水力损失小、关闭状态漏水量小的要求;操作装置选型应合理,关闭应安全可靠。5.1.11 节水灌溉设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灌溉设备现场验收规程S1.372的有关规定。5.2电气5. 2.1电气节能设计,应根据工程运用方式、电气设备运行方式及使用环境,通过技术经济和节能综合分析,确定电气设计方案和主要设备的型式、技术参数。6. 2.2电气设备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对设备能耗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的规定,宜选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高效节能产品。7. 2.3(本条删除)8. 2.4(本条删除)9. 2.5变压器宜选用国家推荐的低损耗系列产品,并宜合理选择冷却和布置方式。当采用三相电力变压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有关规定。10. 2.6电动机的型式及参数应根据负载特性和电机工作制,综合节能因素选定。当选用额定电压100oV以下的三相电动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的有关规定;当选用大、中型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的有关规定。11. .7电(泵)站机埴大电流母线的选搽应通过技术经济和主能综合分析确定。直流系统应选择安全、稳定、可靠、低能耗的电缆,12. .8开关站(变电站)的选址和布置应通过技术经济烈芭能维合分析确定。高、低压配电设备应结合负荷分布、建筑物位置统筹布置,宜靠近负荷中心及大功率用电设备。5.2.9电气设备应结合其运行方式选择节能的控制方案及控制设备。5.2.10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通过技术经济和节能综合分析确定。当电动机的负载和转速经常性、大幅度变化时,宜采用变频器进行电机控制。变频装置的能效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变频调速设备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NB/T10463的有关规定。5.2.11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照度要求,选用合理的照明方式。2应采用光效高、光色好、启动和调节性好、寿命长的光源。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等要求下,选用的照明光源应根据灯具、镇流器等的效率、寿命和价格,经技术经济和节能综合分析确定。3应选用效率高、光通维持率高的灯具。选用直管形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1.ED平板灯时,其效率不应低于表5.2.11-1、表5.2.11-2和表5.2.11-3的规定。表5.2.11-1直萱腔荧光灯灯具的效率灯具出光口型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格栅透明棱镜灯具效率(%)75705565表5.2.11-2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灯具出光口型式开敞式格栅或透光罩灯具效率(%)7560表5.2.11-31.ED平板灯的能效限定值额定相关色温(K)<350023500光效(bnW)60704选用的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端荧光灯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中2级能效的规定。2)自镇流荧光灯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中2级能效的规定。3)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中的规定。4)高压钠灯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3中2级能效的规定。5)金属卤化物灯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中2级能效的规定。6)1.ED平板灯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1.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8450中2级能效的规定。5应选用节能型电感、电子镇流器,对电感镇流器宜设置电容补偿。选用的镇流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荧光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叠通照明用气体放电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中的规定。2)高压钠灯用镇流器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气体放电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中2级能效的规定。3)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照明用气体放电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中2级能效的规定。6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7对生产、运行的厂房内的一般照明,宜按类别分区分组在照明配电箱内集中控制;对经常无人值班的场所、通道、楼梯间及廊道出入口处的照明,应装设单独的开关分散控制;室外照明应设照明专用控制箱。8下列场所宜选用感应式自动控制的1.ED灯:D建筑的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场所。2)无人员长时间逗留,只进行检查、巡视和短时操作等的工作5.2.12 通信或数据中心机房的配电、通风、空调系统,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5.2.13 工程运行监视大屏幕系统的设备型式、性能指标,应通过技术经济和节能综合分析后选定。5.3金属结构5 .3.1金属结构应结合水工建筑物的布置和运行要求,合理选择闸门、启闭机的结构、布置及密封型式。6 .3.2金属结构应合理选择闸门支承型式;应合理布置启闭机位置,并应优化启闭机容量和行程(扬程)。5.3.3启闭设备行程较大时,宜采用变频控制。5.3.3A液压启闭机电动机的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中2级能效的规定。5.3.4严寒、寒冷地区排冰、防冻设计应经经济技术比较,并应符合长期、安全、可靠和节能运行的要求。1.3.5 拦污栅的结构和布置应根据污物、进水流道型式和尺寸、过栅流速合理确定,并应合理选择拦污栅的清污方式。1.3.6 拦污栅自动清污设备宜根据栅前、栅后水位差检测装置信行。2 .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 4.1建筑物采暖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天然资源。在条件具备时,应充分利用水库水、尾水、廊道及洞室空气和发电机组余热。6. 4.2建筑物采暖设计宜采用热水作为采暖热媒。电(泵)站主厂房应充分利用发电机(电动机)热风采暖,副厂房电采暖设备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非寒冷地区宜采用热泵机组采暖。7. 4.3地面式工程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和空调设计应充分利用水库深层水和廊道空气。地下工程通风和空调设计应充分利用洞室空气和水库水。8. 4.4空气调节送风道宜单独设置,需与其他设施共用风道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漏风、减少阻力和绝热措施。9. 4.5集中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监测与控制装置。分区、分室控制装置应具备按温度进行最优控制的功能。间歇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自动启停装置;控制装置应具备按预定时间最优启停的功能。5 .4.6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备及管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量在1400OW及以下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中2级能效的规定。2制冷量大于710OW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的有关规定。3风机的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中2级能效的规定。4供热、供冷管道保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和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的有关规定。5冷水机组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的有关规定。机组的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2级能效的规定。6水泵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13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有关规定。7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中的有关规定。8集中式空调水(地)源热泵机组的节能评价值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中2级能效的规定。6施工节能设计6.1施工总布置6. 1.1施工总布置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工程总布置特点,遵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2水工建筑物呈点状分布的枢纽工程,施工总布置宜采取集中布置的原则。3水工建筑物呈线状分布的引水、调水和河道工程以及呈面状分布的灌溉工程,施工总布置宜采取集中布置与分散布置相结合的原则。4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等宜采取按使用功能分区布置的原则。6. 1.2施工分区规划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场地应靠近主要安装地点。2主要物资仓库、站场等应布置在场内外交通衔接处附近。6.1.3 施工营地应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应靠近施工现场布置。6.1.4 料场的规划及开采应使料物及弃渣的总运输量、运距最小,宜研究利用工程开挖料作为坝体填筑料及混凝土骨料的可能性。6.1.5施工场地布置应结合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做好整个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并应统筹规划堆渣继、弃渣场地。6.1.6对外交通方案应结合节能要求选择,并应进行场内交通规划。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外交通应便于与场内交通衔接,并应尽量缩短运输距离。2场内交通宜采用公路运输方式。6.1.7批量物料和大件运输方式应进行水上运输、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比较确定。施工转运站设置宜利用或租用已有的转运设施,其储运能力应满足及时将物料运至工地的要求。6.2工程施工6.2.1水利水电工程导流方式及建筑物型式选择,在工程量和工期等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应采用节省或降低能源消耗的导、截流建筑物型式。6.2.2主体工程施工方法选择应符合节能要求。对高海拔、严寒地区的施工节能措施,必要时,可进行专题研究。6.2.3施工设备选择应满足施工方法、进度、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设备及配套应高效节能。6.2.4土石方挖填工程的挖、装、运及碾压设备应匹配合理。利用明挖石料作为混凝土人工骨料时,爆破设计宜控制岩块粒度。6.2.5砌、抛石工程应首先研究利用明挖石方拣集料或天然砂砾料场筛余石料作为砌、抛石工程石料的可能性。6.2.6混凝土预冷系统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将混凝土浇筑时间安排在高温季节的低温时段。2成品料堆高度不宜低于6m。3应通过地弄取料,并应搭凉棚或喷水雾降温。4应采用低流态混凝土。5应选用高效制冷设备,并应均衡制冷和电力负荷。6.2.7混凝土预热系统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寒、寒冷地区混凝土浇筑宜在非低温季节进行。2保温模板应替代普通模板。3拌和时应掺适量加气剂。4应选用高效节能设备。6. 2.8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用高效、可靠的先进设备。2运距及运输时间应短。3应减少混凝土运输中转环节。4混凝土浇筑模板结构宜标准化、系列化,宜采用钢模。6.2.9地下工程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1.303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1.37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施工节能的要求。6.2.10施工排水及照明应选择高效节能设备。在条件具备时,施工排水宜采用自流排水方式;照明应按工作要求分区布置和控制。6.2.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应合理安排工期。必要时,可对缩短工期、提前发挥效益与节能降耗进行综合论证。6.3施工工厂设施6. 3.1施工工厂设施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充分利用当地工矿企业或其他工程的加工能力进行生产和技术协作。2应将厂址设于交通和水、电供应方便之处,并应靠近服务对象和用户中心。3应将协作关系密切的施工工厂进行集中布置,并应逐步推广装配式结构。4应选用新型节能的多功能设备。6. 3.2砂石加工系统布置宜靠近料场,并应合理利用地形。7. 3.3混凝土生产系统布置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区段划分情况,靠近浇筑地点,合理利用地形,并应统筹兼顾前、后期施工需要。8. 3.4空气压缩站的规模、布置、设备选型和数量,应根据工程特点进行比选,其位置宜靠近耗气负荷中心、接近供电和供水点。9. 3.5施工供水宜采用自流水源,生产及生活用水应做到重复利用。6. 3.6施工供电宜采用电网供电。7工程管理节能设计7. 0.1工程管理设施及设备应节能、高效,其配置应少而精。7. 0.2在满足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应优化工程运行调度方案。7. 0.3水力发电厂应合理安排主要设备的维护和检修。10. 0.4水利水电工程应对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能耗计量或监测。用能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7.0.5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人员、器具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的有关规定。8节能效果综合评价8.1主要节能措施及其评价8.1.1 节能效果综合评价应对工程规划与总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设计、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中采取的主要节能措施进行概述。8.1.2 节能效果综合评价应对工程规划与总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设计、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中采取的主要节能措施进行评价。8.2能源消耗8. 2.1工程用能应包括施工期用能和运行期用能。工程设计时应分别明确其用能品种和用能总量。8. 2.2施工期用能应为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辅助生产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生产性建筑物、生活性建筑物等运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施工期用能应根据工程设计方案,从主要建筑物设计、主体工程施工、施工工厂设施、生产性建筑和生活配套设施等方面,分析施工期能耗种类和数量,并计算施工期能耗总量。8. 2.3运行期用能应为工程投入使用后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工程管理设施等运行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运行期用能应根据工程设计方案、设备配置和运行管理要求,从机组、电气设备、生产辅助设备、公用设施、生产性建筑和生活配套设施等方面,分析运行期能耗种类和数量,并应计算运行期能耗总量。11. 2.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期、投产后运行期的能耗总量单位应以标准煤计。各类能源与标准煤的能量换算关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8.3节能效果综合评价8. 3.1工程综合能耗指标可按下式计算:=EB(8.3.1)式中:n工程综合能耗指标;E项目计算期内的能耗总量,等于工程投产后运行期的能耗总量(t标准煤);B计算期内工程产生的国民经济净效益,等于项目综合效益扣除运行费用(万元);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综合指标基准年的价格水平计算。9. 3.2对于具有发电、抽水蓄能效益的水利水电工程,应根据受电区能源结构及其利用效率,说明可节约化石能源计算成果,并应说明可减排的温室气体总量。10. 3.3节能效果综合评价应将工程综合能耗指标与国家或工B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综合指标进行对比,做出节能效果宏观评价和综合评价。11. 3.4对于具有防洪、水力发电等一项或多项任务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及未设置泵站的灌溉、治涝、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其工程综合能耗指标应低于国家和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综合指标的较小值。对于设有泵站的灌溉、治涝、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其工程综合能耗指标不宜高于国家和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综合指标的较大值;当其工程综合能耗指标高于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综合指标时,应在工程总布置设计、建筑物设计,主要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节能降耗设计,并应提出工程的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目标。12. .5重点用能单位的水利工程应提出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能源利用效率目标,附录A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表A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能源名称单位折标准煤系数当量值备注原煤kg标准煤kg0.7143焦炭kg标准煤kg0.9714汽油kg标准煤kg1.4714柴油kg标准煤kg1.4571煤油kg标准煤kg1.4714-重油(燃料油)kg标准煤kg1.4286电力kg标准煤/(kWh)0.40400.1229天然气kg标准煤/m1.2360焦炉煤气kg标准煤/m0.6143液化石油气(气态)kg标准煤/m3.Ooo3.429液化石油气(液态)kg标准煤kg1.5431.714-蒸汽kg标准煤kg0.09430.4MPaM饱和蒸汽热力kg标准煤/MJ0.0341-注:1.okg标准煤热值为29.26MJ,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O引用标准名录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