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26991-202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docx
ICS43.080.01CCST47)<sips<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T269912023代替GB/T26991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Testmethodsforpowerperformanceoffuelcellelectricvehicles2023-12-28发布2024-07-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势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l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试验条件14.1 环境要求14.2 测试设备24.3 试验质量与载荷分布34.4 车辆条件34.5 道路条件35试验车辆准备45.1 力口氢45.2 常规REESS电量调节45.3 预热56试验项目56.1 试验项目安排56.2 驾驶模式设定57试验方法67.1 最高车速试验67.2 30min最高车速试验77.3 加速能力试验87.4 爬坡车速试验(Ml类、Mz类、Nl类以外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可不做此项)97.5 最大爬坡度试验107.6 坡道起步能力试验10附录A(规范性)环形道路修正因数确定方法12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T26991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与GB/T2699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b)增加了术语REESS模式及其定义(见3.1);c)增加了术语混合模式及其定义(见3.2);d)更改了环境条件(见4.1,2011年版的5.4);e)更改了测试设备(见4.2,2011年版的第4章);f)更改了车辆条件(见4.4,2011年版的5.2);g)更改了道路条件(见4.5,2011年版的5.3);h)增加了加氢要求(见5.1);i)更改了REESS电量调节要求(见5.2,2011年版的5.5.2);j)增加了试验项目安排(见6.1);k)增加了驾驶模式设定要求(见6.2);1)增加了30min最高车速试验(见7.2);m)增加了加速能力试验(见7.3);n)增加了爬坡车速试验(见7.4);o)增加了最大爬坡度试验(见7.5);P)增加了坡道起步能力试验(见7.6)。请注意木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l1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极氨汽车(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云堂、常朕、宋永信、兰昊、李普明、胡芳芳、郑天雷、王丹、丁天威、潘凤文、刘桂彬、耀健、文何、郭婷、郝冬、李伟、李如菊、杨超、吴志芹。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26991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1范围本文件描述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加速性能、最高车速及爬坡能力等动力性能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压缩氢的M类、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车辆”)的动力性测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730.2GB/T12428GB/T12534GB/T12539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12545.12008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第1部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GB/TGB/TGB/T18385195961975224548GB/T37244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电动汽车术语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3术语和定义GBT12539.GB/T15089、GB18384、GB/T18385、GB/T19596、GB/T19752和GB/T245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REESS模式rechargeableelectricalenergystoragesystemmode车辆仅由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提供能量或动力的行驶模式。3.2混合模式hybridmode车辆由两种及以上的能量源或动力源同时提供能量或动力的行驶模式。4试验条件4.1 环境要求4.1.1 大气温度及大气压力大气温度为(TC40;大气压力为91kPa104kPa。4.1.2 空气密度由公式(1)计算得出试验中的空气密度,相对于标准环境的空气密度,其变化不应超过7.5%:式中:d,试验环境的空气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do标准环境的空气密度,do=1.189kgm3;Hr试验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H0标准环境大气压力,H,=100kPa;To标准环境绝对温度,To=293K(20);Tr一试验绝对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4.1.3 风速对于Ml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t的Nl类车辆,在高于路面0.7m处测量;对于其他车辆,在高于路面1.2m处测量。平均风速应小于3ms,阵风风速小于5m/s。4.1.4 相对湿度相对湿度小于95%,试验不应在雨天和雾天进行。4.2 测试设备试验测量的参数、单位和准确度的要求见表1。表1测量参数、单位及准确度测量参数单位准确度分辨率时间$±0.10.1长度n±0.1%1温度C±1风速m/s土0.50.1大气压力kPa±11速度k11h±1%或±0.1°0.2质量kg±0.5%1或104轮胎气压kPa±1.5%1电压V±0.3%FSD*或读数的±1%*0.1电流A+0.3%FSD*或读数的±1%0.1容量Ah+1%1“取较大者。FSD:最大显示或标尺的长度。电流积分频率20HZ或更高。d的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t的Nl类车辆取1,M2类、Ma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小于2t的N类车辆取10。4.3 试验质与载荷分布4.3.1 通用要求进行30min最高车速试验、最高车速试验和加速性能试验时,车辆应分别按照4.3.2和4.3.3的规定加载;进行4%和12%的爬坡车速试验、最大爬坡度和坡道起步能力试验时,车辆应按照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的质量)加载,载荷分布应均匀,固定牢靠。4.3.2 M1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小于2t的N,类车辆M1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t的N1类车辆按照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分为如下:如果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或等于180kg,该质量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如果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180kg且小于或等于360kg,该质量为180kg;如果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360kg,该质量为50%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驾驶员质量和必要的测试设备质量)。载荷分布按照GB/T12545.12008中6.1.2的规定加载。4.3.3 M2类、M3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不小于2t的N类车辆除了特殊规定外,适用于Mz类、M3类城市客车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的65机其他车辆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的质量)。Mz类、M3类车辆的载荷分布按照GB/T12428的规定,N类车辆的载荷分布按照GB/T12534的规定。4.44.4.1 保持车辆出厂时的外形结构和技术参数。4.4.2试验车辆应依据4.3的技术要求加载。4.4.3在环境温度下,除最大爬坡度试验外,车辆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规定。进行最大爬坡度试验时,轮胎气压为厂定轮胎在冷状态的充气压力下增加20kPa;轮胎花纹深度应至少在原始花纹深度的75%以上,且胎面良好。4.4.4机械运动部件用润滑油黏度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4.4.5 车上的照明、信号装置以及辅助设备应关闭,除非试验和车辆白天运行对这些装置有要求。4.4.6 车辆应清洁,对于不影响车辆和驱动系统正常运行的车窗和通风口应通过正常的操作关闭。4.4.7根据车辆制造商说明书的要求对传动系统和轮胎进行磨合。4.4.8试验前,试验车辆应使用车上燃料电池系统至少行驶300km。4. 4.9车辆使用的氢燃料应符合GB/T37244的规定。4.5道路条件1.1.1 5.1一般条件试验应在干燥的直线跑道或环形跑道上进行。路面应坚硬、平整、干净且要有良好的附着系数。1.1.2 三Ht测量区的长度至少100Om。加速区应足够长,以便在进入测量区前20Om内达到稳定的最高车速。测量区和加速区后200m的纵向坡度均不超过0.5%。加速区的纵向坡度不超过蜴。测量区的横向坡度不超过3机为了减少试验误差,试验应在试验跑道的两个方向上进行,尽量使用相同的路径。当条件不允许在两个方向进行试验时,可按照4.5.4进行一个方向的试验。采用单一方向试验时,直线道路纵向坡度应不超过0.1%。1.1.3 环形跑道环形跑道的长度应至少100Omo环形跑道与完整的圆形不同,它由直线部分和近似环形的部分相接而成。弯道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200mo测量区的纵向坡度不超过0.5机为计算车速,行驶里程应为车辆被计时所驶过的里程。按附录A确定修正因数,修正因数不应超过5%。如果试验车辆上安装的限速装置或限速功能起作用,则不应用此修正因数。1.1.4 单一方向试验道路如果由于试验路面布置特点的原因,车辆不可能在两个方向达到最高车速,允许只在一个方向进行测量,但应满足以下条件:a)试验跑道应漏足4.5.2的要求;b)风速与试验道路平行方向的风速分量不应超过2m/so1.1.5 asa道路如图1所示,测试路段坡道长度不小于20m,测试路段的前后设有渐变路段,坡前平直路段长度不小于8明坡道路面应表面平整、坚实、干燥、坡度均匀、具有良好附着性能。测试路段的纵向坡度变化率不大于0.1%,横向坡度不大于3%。5试验车辆准备5.1 加氢按照车辆制造商规定的加氢规程,加注氢气。5.2 常规REESS电调节为使车辆上的燃料电池系统正常工作,避免试验过程中仅REESS工作的情况,试验前,按照以下程序对REESS进行电量调节。a)试验开始之前,确认并记录车辆的REESS的额定容量C。,按照厂家规定的要求对车辆的REESS进行电量调节,使REESS的荷电状态(Se)C)区间为30%70%。b)按照7.2进行30min最高车速试验,从整车起动开始采样,直至试验结束。采集参数应包括REESS电流IRrESS(八)。记录试验过程中REESS容量变化的最大值CmX。c)以CmX±O.1C°区间作为REESS的设定容量消耗区间,即当次后续各项动力性能试验开始前的REESS目标设定状态区间,当次试验过程中不应中断数据采集。d)若试验需要中断或者数据采集中断,后续进行动力性能试验前,需要重新按照上述b)、C)进行试验和数据采集,确定后续各项动力性能试验开始前的REESS目标设定状态区间,再进行后续动力性能试验。e)选做厂家推荐的驾驶模式下的最高车速、加速能力试验时,可按照厂家的要求对车辆的REESS进行电量调节。5.3 城即将进行试验前,对会影响试验结果的车辆系统、部件进行预热以达到制造商设定的稳定温度条件。6试验项目6.1 试验项目安排针对可外接充电式和不可外接充电式车辆,在试验项目上有如下安排:a)针对不可外接充电式车辆,仅需要进行表2规定的混合模式的试验项目;b)针对可外接充电式车辆,需要进行表2规定的混合模式的试验项目。根据情况,可选做REESS模式下的试验项目。«2试验项目序号章条或标准试验准备或项目备注5试验准备27.1混合模式下的最高车速必选37.2混合模式下的30min最高车速必选47.3混合模式下的加速能力必选57.4混合模式下的爬坡车速必选67.5混合模式下的最大爬坡度必选77.6混合模式下的坡道起步能力必选87.1厂家推荐的驾驶模式下的最高车速可选97.3厂家推荐的驾驶模式下的加速能力可选10GB/T18385REESS模式下的最高车速可选11GB/T18385REESS模式下的加速能力可选12GB/T18385REESS模式下的最大爬坡度可选13GB/T18385REESS模式下的坡道起步能力可选6.2 驾驶模式设定在混合模式中,若车辆有多种驾驶模式(如智能模式、运动模式等):如果车辆有主模式(或者默认模式),应在主模式(或者默认模式)下进行:如果车辆没有主模式(或者默认模式),应选择车辆制造商推荐的驾驶模式进行,在记录中注明。根据厂家需求,可增加选做表2中厂家推荐的驾驶模式下的最高车速、加速能力试验,可按照厂家的要求对车辆的REESS进行电量调节。如果该车有REESS模式,并能按照GB/T18385的要求进行试验,则可选做REESS模式下的动力性能试验;否则试验车辆可不做REESS模式下的动力性能试验或者减去不应做的项目。7试验方法7.1最高车速试验7.1.1 标准试验程序(双方向试验)标准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4.3),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按第5章的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c)为了减少道路坡度和风向(风速)等因素造成的影响,依次从试验道路的两个方向进行试验,尽量使用道路的相同路径,两次测试应连续进行。d)在符合4.5.2要求的试验道路上将试验车辆加速,使汽车在驶入测量区之前能够达到最高稳定车速并稳定行驶100Om,保持这个车速持续行驶通过设定的测量长度。试验中车辆行驶速度变化率不应超过2乳记录车辆的通过时间t;。e)随即进行反方向的试验,往返方向上的试验次数应相同且不少于1次,并记录每次通过的时间t;,t;的变化率不应超过3机f)按公式(2)计算试验结果:式中:V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1测量道路长度,单位为米(m);I往返方向试验所测通过时间1.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秒。7.1.2单一方向试验程序单一方向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4.3),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按第5章的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c)由于试验道路的自身特性,车辆不能从两个方向达到其最高车速,允许只在一个方向进行试验。其道路特征应满足4.5.1»4.5.2的要求。试验过程中的平均风速在车辆行驶方向的水平分量不超过±2nVs°试验按照7.1.Id)进行,连续重复进行5次,记录每次试验通过时间t;,t;的变化率不应超过3%。考虑风速影响,每次试验的最高车速v;应按公式(3)、公式(4)、公式修正,如果风的水平分量与车辆行驶方向相反,则选择“+”号,否则选择“一”号。vw=v×3.6(3)但(4)Vj=V1±v.f(5)式中:ve试验过程中的平均风速在行驶方向的水平分量,单位千米每小时(km/h);V所测量的风速行驶方向水平分量,单位为米每秒(ms);v;第i次最高车速试验结果,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V,每次测量的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t通过测量区的时间,单位为秒(三);f修正因数,取值为0.6。去掉v;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由公式(6)计算得出最高车速v:1.g二S(6)7.1.3环形道路上的最高车速试验程序环形道路上的最高车速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4.3),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按第5章的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C)在环形跑道上标记测量的起始和终止点(同一点)。d)汽车在环形跑道上加速至最高车速后稳定行驶至少200m,在经过标记的起始点时开始测量,保持最高车速行驶至终止点结束测量,至少行驶三次,记录汽车行驶一整圈所用时间1.及测量期间的行驶距离。e)行驶过程中不对方向盘施加任何用来修正方向的动作,每次的测量时间差异不应超过3%。f)按下列公式计算最高车速。按照公式(7)计算汽车行驶一整圈所用的平均时间t:Yi.按照公式(8)计算最高车速:/×XSox式中:i汽车行驶一整圈所用的平均时间,单位为秒;v4环形道路计算所得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1一一汽车实际行驶的环形道路的长度,单位为米(m)。用环形道路测量最高车速,需采用经验因数修正速度,尤其要考虑环形道路离心力的影响以及随之发生的汽车方向的变化,计算方法见公式(9):V=V.Xk(9)式中:k根据附录A确定的修正因数(1.OoWk1.05)°7.230min最高车速试验30min最高车速试验可在环形跑道上进行,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4.3),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使试验车辆以该车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5%的车速行驶30mino试验中车速如有变化,可通过踩加速踏板来补偿,从而使车速符合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5%的要求。c)如果试验中车速达不到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的95%,试验应重做,车速可以是上述30min最高车速估计值或者是制造商重新估计的30min最高车速。d)测量车辆驶过的里程Si,并按公式(10)计算平均30min最高车速。V3O=S1/500(1°)式中:vo车辆的30min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S1车辆驶过的里程,单位为米(m)。7.3加速能力试验7.3.1 加速能力试驶程序7.3.1.1 原地起步加速性能试验原地起步加速性能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4.3),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按第5章的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c)在驱动电机处于通电的情况下,踩下制动器,将变速器置于前进挡,车辆从静止状态全力踩下加速踏板,应在车轮滑转最小的情况下使车辆达到最大加速性能,当车辆运动时触发记录装置。d)从静止状态,全力踩下加速踏板,加速到100km/h(如果最高车速的90%达不到100kmh,应取最高车速的90%向下圆整到5的整数倍的车速作为试验终了车速)。记录每次试验过程中的车速、加速时间和加速距离。e)从静止状态,全力踩下加速踏板加速通过400m的距离,记录每次试验过程中的车速、加速时间。7.3.1.2 超越加速性能试验超越加速性能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见4.3),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按第5章的规定对车辆进行准备。c)试验前,车辆加速到规定的起始车速向下2kmh范围内保持匀速行驶至少2s,当车速达到规定的起始车速时触发记录装置。d)车辆从规定的起始车速全力踩下加速踏板加速到100km/h(如果最高车速的90%达不到100km/h,应取最高车速的90%向下圆整到5的整数倍的车速作为试验终了车速),记录每次试验过程中的车速、加速时间和加速距离。M1类、N1类车辆的起始车速:50km/h、60km/h。M1类、N1类以外的最高车速不大于70km/h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起始车速:30km/hoM1类、N1类以外的最高车速大于70km/h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起始车速:60km/h。7.3.2求7.3.2.1每项试验应往返进行,每个方向至少进行3次。若一次试验发生问题,则该往返试验均应重做。7.3.2.2每项试验取所有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的最终结果。7.3.3数据处理7.3.3.1数据计算按照公式(11)、公式(12)、公式(13)计算所有有效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标准偏差和变化系数(标准偏差/算术平均值)::兀(11)s>J'(12)7”一1“SDK=(13)式中:U算术平均值;i第i次试验;n试验总次数;T,第i次试验数据;SD标准偏差;K变化系数。7.3.3.2数据验证原地起步加速性能试验,变化系数不应大于3%;超越加速性能试验,变化系数不应大于6%。7.4爬坡车速试验(Ml类、M2类、N.类以外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可不做此项)爬坡车速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最大设计总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或将试验车辆空载状态置于底盘测功机,通过底盘测功机模拟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进行测试。b)将试验车辆置于测功机上,并对测功机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模拟试验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值进行测试。c)调整测功机使其增加一个相当于4%坡度的附加载荷。d)将加速踏板踩到底使试验车辆加速或使用适当变速挡位使车辆加速。e)确定试验车辆能达到并能持续行驶Ikm的最高稳定车速,试验中车辆行驶速度变化不应超过2%,同时记录持续行驶1km的时间。D调整测功机使其增加一个相当于12%坡度的附加载荷。g)重复上述d)、e)的试验。h)试验完成后,停车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并详细记录。i)按公式(14)计算试验结果:Vuphil=3600t(14)式中:vwhm实际爬坡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t持续行驶Ikm所测时间,单位为秒。7.5最大爬坡度试验最大爬坡度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最大设计总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试验在大于40舟的坡道上进行时,应设置安全保险装置。c)将汽车停于接近坡道区域的平直路线段上。d)如制造商有特殊规定的爬坡挡位,汽车挡位置于制造商规定的挡位;如无特殊规定的挡位,汽车挡位置于D挡,全驱车使用全轮驱动。e)起步后将全力踩下加速踏板,在测试路段采集汽车的车速变化数据,爬坡中车速不断升高或趋于稳定通过测试路段,则爬坡成功并记录平均车速;爬至坡顶后,停车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发生。f)如果第一次爬坡失败,可重做一次试验,总共不应超过两次,第二次爬坡在记录报告中应特别说明;如果试验再次失败,制造商应重新计算最大爬坡度。g)牵引车做最大爬坡度试验时,应在制造商规定的牵引条件和坡道上进行。h)若没有制造商规定坡度的坡道,可通过增加质量Am进行试验,按公式(15)计算需增加的质mo式中:m一增加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m试验时的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按GB/T3730.2定义),单位为千克(kg);ao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大爬坡度对应的坡度角,单位为度(°);a1一一实际试验坡道所对应的的坡度角,单位为度(°);R一一滚动阻尼系数,一般为0.01。m应均布于乘客室和货箱中。按公式(16)计算爬坡的平均车速:Vhillsarting=3.6×1(16)式中:Vtsg-爬坡的平均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1测试路段的长度,单位为米(m);t通过测试路段的时间,单位为秒。7.6坡道起步能力试验坡道起步能力试验程序如下。a)将试验车辆加载到最大设计总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合理分布。b)坡道起步能力应在有一定坡度角a2的道路上进行。该坡度角a2为制造厂规定的坡度角。c)若没有制造商规定坡度的坡道,可通过增加质量Am进行试验,按公式(17)计算需增加的质量mm应均布于乘客室和货箱中。(17)式中:m试验时的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按GB/T3730.2定义),单位为千克(kg);a2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的坡道起步能力对应的坡度角,单位为度(°);a1实际试验坡道所对应的坡度角,单位为度(°);R滚动阻尼系数,一般为0.O1.d)选定的坡道中段设置至少Iom的测量区,测量区前应提供起步区,起步区与测量区的坡度应相同。e)试验车辆爬坡至起步区,靠车辆自身制动系统稳定地停在坡道上,将挡位放置在P挡或N挡,静止2min。f)将汽车挡位置于D挡、最低挡或制造商规定的爬坡挡位,全驱车使用全轮驱动,全力踩下加速踏板,车速应不断增加或趋于稳定地向上通过测量区,车辆起步时不应出现驾驶员无法控制的明显的溜坡现象。Il附录A(规范性)环形道路修正因数确定方法A.1A.2A.3通过一条环形道路的最高允许车速确定该环形道路的固有修正因数匕通过多次车速测量决定修正因数,且测量时两次连续车速之间的差异不大于30km/h。对于每个车速,都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在保持相同电动机转速的条件下进行以下两种方法的试验:直线道路测量:vp;环形道路车速测量:vAoA.4将每次车速测量值VP和VA记录在图A.1中,然后用直线将点连接起来,按公式(A.1)计算匕(A.1)k=vpvA式中:Vr在直线道路测量的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v在环形道路车速测量的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图A.1车速修正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