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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J50_T-467-2023 陶粒混凝土生产与施工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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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J50_T-467-2023 陶粒混凝土生产与施工技术标准.docx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陶粒混凝土生产与施工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productionandconstructionofceramsiteconcreteDBJ50T-467-2023主编单位: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24年04月0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标20234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陶粒混凝土生产与施工技术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批准陶粒混凝土生产与施工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467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标准文本可在标准施行后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官网免费下载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12月25日-kX.-A-刖S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渝建(2013442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原材料;5陶粒混凝土性能;6配合比设计;7陶粒混凝土生产;8陶粒混凝土施工;9质量检验与验收。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地址:江北区港城东环路6号两江产业园A区2栋5楼,邮政编码:400026,邮箱:jgxcjsyzx)o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重庆大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建筑材料与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起草人:杨再富赵海红李晓倩凯乐李忠洗徐亮史勇吴玉东审查专家:张智强李志坤石从黎辛转红范英儒陈岳汪宏涛宋开伟兰国权余政兵张意徐涛王康田楠杨强高虹杨帆李培春沈治宇唐祖全陈阁琳樊先平高艳娜李月霞罗晖任增洲陈敬向兵邓运彬杨智王春兰刘道胜李微程峰金锦阳姜洪麟王瑞燕1贝¢112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23基本规定44 原材料55 陶粒混凝土性能65.1 拌合物性能65.2 力学性能与耐久性能75.3 热工性能76 配合比设计87陶粒混凝土生产127.1 一般规定127.2 原材料贮存127.3 原材料计量137.4 陶粒混凝土搅拌137.5 陶粒混凝土运输148陶粒混凝土施工168.1 人一般规定168.2 /现场输送168.3 JS178.4 构件制作178.5 养护和缺陷修补189质量检验与验收199.1 原材料质量检验与验收199.2 陶粒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与验收209.3 硬化陶粒混凝土性能检验与验收219.4 陶粒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22附录A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试验方法24本标准用词说明26引用标准名录27条文说明2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22.1 Terms22.2 Symhols23 Basicrequirements44 Rawmaterials55 Ceramsiteconcreteperformance65.1 Mixtureperformance65.2 Mechanicalperformanceanddurability75.3 Thermalperformance76 Dcsignofmixproportion87 Ceramsiteconcreteproduction127.1 Generalrequirements127.2 Storageofrawmaterials127.3 Meteringofrawmaterials137.4 Agitationofceramsiteconcrete137.5 Transportofceramsiteconcrete148 Ceramsiteconcreteconstruction168.1 Generalrequirements168.2 /Fieldconycying168.3 Casting178.4 Componentfabrication178.5 Curingandimperfectionmending189 QualityInspectionandacceptance199.1 Quality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rawmaterials199.2 Property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ceramsiteconcrete*9.3 Property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hardenedceramsiteconcrete219.4 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ceramsiteconcretecubprojectAppendixATestmethodforstratificationofceramicconcretemix24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61.istofquotedstandards27Explanationofprovisions291.0.1为规范重庆市陶粒混凝土生产与施工,促进陶粒混凝士工程质量提高,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陶粒混凝土的原材料选用、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生产、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1. 0.3陶粒混凝土的生产与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术语1.1.1 陶粒ceramsite以无机材料为主的,经加工制粒、焙烧、筛分制成的公称粒径大于等于5.OOmm,堆积密度不大于1200kgm的陶质颗粒。1.1.2 陶砂ceramicsand以无机材料为主的,经加工制粒、焙烧、筛分制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OOmm,堆积密度不大于1200kgm八的陶质颗粒。1.1.3 陶粒混凝土ceramsiteconcrete用陶粒作为粗骨料配制而成的干表观密度不大于1950kgm的混凝土,包括砂轻陶粒混凝土和全轻陶粒混凝土。2. 1.4全轻陶粒混凝±alllightweightceramsiteconcrete由陶砂做细骨料配制而成的陶粒混凝土。2. 1.5砂轻陶粒混凝土sand/lightwcightceramsiteconcrete由普通砂或普通砂中掺加部分陶砂做细骨料配制而成的陶粒混凝土。2. 1.6混凝土干表观密度dry叩ParCntdensityofconcrete硬化后陶粒混凝土单位体积的烘干质量。2. 1.7分层度StratifieatiCn表征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在振动条件下陶粒上浮程度的指标。2.2符号2.2.1配合比参数Juu-:)陶粒混凝土配制强度;fin-k陶粒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G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furi第i组的试件强度;mkn11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n试件组数;ml每立方米陶粒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mh每立方米陶粒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矿物掺合料掺量;心每立方米陶粒混凝土中水泥用量;Vy.Va分别为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细、粗骨料松散堆积的体积;V.粗、细骨料的松散堆积总体积;m、m分别为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细骨料和粗骨料的用量;5: 松散体积砂率;Pk、Pl分别为细骨料和粗骨料的堆积密度;m: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用水量;m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净用水量;m每立方米混凝土的附加水量。2. 2.2X作性能指标f:n陶粒分层度(),精确到0.1%;m三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质量的平均值(g);m1.上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的质量(g);m2中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的质量(g);MS不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的质量(g)o3基本规定3. 0.1陶粒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划分为:1.C5.0、1.C7.5、ICI0、ICI5、1.C2()、1.C25、1.C3O、1.C35、1.C40、1.C45和1.C-50o3. 0.2陶粒混凝土按用途可分为保温陶粒混凝土和结构陶粒混凝土,其强度和密度等级推荐范围如表3,0,2所示。表3.0.2陶粒混凝土用途强度等级密度等级用途1.CF.1.C7.581主要用于非承重的保温围护结构或热工构筑物1.ClQ1.C,1800"14001.C201.C2EK3U1.C351.C401.C451.CS14i0lS00主要用于承重结构或构筑物3. 0.3陶粒混凝土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4原材料4. 0.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采用其它品种水泥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4.0.2矿物掺合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27690.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GB/T35164及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486的规定。4.0.3陶粒混凝土用河砂和人工砂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和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241的规定。4.0.4陶粒和陶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的规定。4.0.5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当采用其它功能外加剂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4. 0.6陶粒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J63的规定。5. 0.7结构用陶粒混凝土原材料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jB55008的要求。5陶粒混凝土性能5.1拌合物性能6. 1.1泵送陶粒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M1.1泵送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允许偏差项目设计值允许偏差坍落度Gnn)4110451512016(130扩展度(rnrm)1306.1. 2泵送陶粒混凝土入泵坍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200mm。5.1.3泵送陶粒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5.1.4预制构件用陶粒混凝土工作性能应根据产品类别和生产工艺确定,并宜符合表5.1.4的规定。«5.1.4预制构件用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要求成型方式坍落度Gnm)扩展度(mn)流水线流动模板振动成型1601.20404:0固定模板振动棒成型18012042480室外大型构件管廊成型181120430480振动棒结合附着式振动成型1601.2040405. 1.5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陶粒不应明显上浮。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不宜大于20%,测试方法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5.1. 6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的凝结时间应满足施工要求。5.1.7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5.2 力学性能与耐久性能5. 2.1陶粒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弹性模量、轴心抗压强度、轴心抗拉强度、钢筋握裹力、静力受压徐变及其它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要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6. 2.2陶粒混凝土的碳化、抗冻、抗氯离子渗透、抗硫酸盐侵蚀、抗水渗透、收缩及其它耐久性能,当设计未明确要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5.3 热工性能5. 3.1陶粒混凝土在干燥条件下和在平衡含水率条件下的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6. 3.2陶粒混凝土导热系数测试,宜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10294或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GB/T10295执行。7. 3.3蓄热系数测试宜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执行。6配合比设计6.0.1陶粒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施工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等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对于泵送陶粒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还应考虑泵送条件、环境气温等因素。6.0.2泵送陶粒混凝土用陶粒的密度等级不宜低于600级,并应采用连续级配,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5mm;陶砂的密度等级不宜低于700级。6.0.3当采用混合砂配制陶粒混凝土时,混合砂的细度模数应符合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9的规定。6.0.4预制构件用陶粒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构件生产工艺、构件品种等确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6.0.5原材料发生变化,应重新设计配合比。6.0.6配制各强度等级的陶粒混凝土,其胶凝材料用量和陶粒筒压强度宜按表6.0.6选用。«6.0.6胶凝材料用和陶粒筒压强度选用表陶粒混凝土强度等级1.C,201.C201.C4U1.C4U1.CF胶凝材料用量(kgm)2635032i-*(4:T(陶粒筒压强度/MF4.()4.(7.(!7.06. 0.7陶粒混凝土试配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ffuk+l.645o(607)式中:f陶粒混凝土配制强度(MPa);fuu.k陶粒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Q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6.0.8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具有3个月以内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陶粒混凝土强度资料,且试件组数不小于30时,其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式计算:式中:。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fni第i组的试件强度(MPa);?lui11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2试件组数。2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陶粒混凝土强度资料时,或当采用非统计方法评定强度时,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可按表6.0.8取值。表6.0.8陶粒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取值陶粒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1.C2o1.C2u-"1.C3=高于1.C35。(MJ)'4.03.06.06.0.9陶粒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可采用松散体积法,粗细骨料用量均以干燥状态为基准。松散体积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根据设计要求的陶粒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用途,确定粗细骨料的种类和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并按本标准第6.0.6条选择陶粒筒压强度;2测定粗骨料的堆积密度、筒压强度和Ih吸水率,并测定细骨料的堆积密度;3按本标准第6.0.7条计算混凝土试配强度;4按本标准第6.0.6条选择胶凝材料用量,并按下列公式计算矿物掺合料用量和水泥用量:m1=mn1nic:=nthmi(6.0.91)(6.0.92)式中:mmh每立方米陶粒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用量(kg);每立方米陶粒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kg);7矿物掺合料掺量(阶,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执行;每立方米陶粒混凝土中水泥用量(kg)O5净用水量、松散体积砂率、粗细骨料松散堆积的总体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中第5.4.3、5.4.4及5.4.5条执行,并按下列公式计算粗、细骨料用量:V=VxSm、=V.XpisVa=V/-Vm=V×pp(6.0.93)(6.0.94)(6.0.95)(6.0.96)式中:V、V,V:Si:Pis.Pha分别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粗骨料松散堆积的体积(m);粗、细骨料的松散堆积的总体积(m);分别为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细骨料和粗骨料的用量(kg);松散体积砂率(%);分别为细骨料和粗骨料的堆积密度(kg/m)。6按下式计算总用水量;在采用预湿陶粒时,净用水量即为总用水量;式中:mm7?gm=mm+m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总用水量(kg);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净用水量(kg);每立方米混凝土的附加水量(kg)。(6.O.97)7按下式计算陶粒混凝土干表观密度(p):IOpa=1.15m+m+m.(6.O.98)6.O.IO陶粒混凝土干表观密度计算值与目标值之差超过±2%时.,重新调整和计算配合比。7陶粒混凝土生产7.1 一般规定7. 1.1陶粒混凝土生产宜采用预拌方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执行。8. 1.2陶粒混凝土生产包括原材料贮存及计量、陶粒混凝土搅拌及运输,搅拌宜采用专用生产线。9. 1.3陶粒进场应单独堆放贮存,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10. 1.4陶粒混凝土采用泵送方式施工时,陶粒应充分浸泡预湿,预湿时间不宜小于24h;采用非泵送方式施工时,可根据工程情况确定陶粒是否预湿及预湿程度。预湿的陶粒宜充分沥水至表面无明显明水,并宜采取表面覆盖措施。7.2 原材料贮存7.2.1 各种原材料应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标识。7.2.2水泥、矿物掺合料应按品种、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不得混杂,并应防止受潮。7.2.3粗细骨料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陶粒、陶砂、河砂、人工砂等粗细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堆场应采用能排水的硬质地面,并应有遮雨防尘设施,宜有浸泡陶粒的水池或喷淋设施;应防止泥土、树叶和其它有害物质混入。7.2.4外加剂应按品种和生产厂家分别标识和贮存;液态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粉体外加剂应做好防潮措施。7.3原材料计量7.3.1原材料应按质量进行计量。7.3.2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其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验。搅拌站每月应至少自检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7.3.3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3的规定,并应每班检查1次。表7.3.3陶粒混凝王原材料计允许偏差(%)原材料品种水泥掺合料外加剂水骨料每盘计量允许偏差12111113累计计量允许偏差111.l111112a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7.4陶粒混凝土搅拌7.4.1搅拌机应采用固定式强制搅拌机,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BT9142的规定。7.4.2搅拌应保证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均匀;同一盘的匀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7. 4.3陶粒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宜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预湿陶粒时,投料全部结束后算起,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20s;2采用未预湿陶粒时,投料全部结束后算起,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80s.7 .4.4搅拌陶粒混凝土的投料顺序宜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预湿陶粒时,宜采用图7.4.41所示的投料顺序;预湿陶粒搅拌净用水外加剂搅拌120s直至均匀拌合物图7.4.1-1使用预湿陶粒时的投料顺序2采用未预湿陶粒时,宜采用图7,4.42所示的投料顺序。干陶粒1/2总用水量剩余水外加剂搅拌180s直至均匀拌合物图7,4.1-2使用未预湿陶粒时的投料顺序8 .4.5在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陶粒(陶砂)的含水率、堆积密度,应根据含水率、堆积密度的变化,调整陶粒(陶砂)和拌合用水的用量。当生产过程中发现拌合物工作性能异常时,应及时检测陶粒(陶砂)的含水率和堆积密度。7.5陶粒混凝土运输7.5. 1陶粒混凝土运输时,应保证拌合物均匀,不产生分层离析;当采用搅拌罐车运送陶粒混凝土拌合物时,卸料前应快档旋转搅拌罐不少于20s。对于寒冷或炎热的天气,搅拌运输车的搅拌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7.5.2在装料前应将运输车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禁向搅拌罐内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7.5.3因运距或交通等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而卸料困难时,可在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适量减水剂并快档旋转搅拌罐至均匀。7.5.4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90min,如需延长时间,则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通过试验验证。7.5.5工厂内生产预制陶粒混凝土构件时,宜在90min内完成布料。8陶粒混凝土施工8.1 一般规定8.1.1 陶粒混凝土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8.1.2 陶粒混凝土在泵送、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8.1.3 对于泵送施工难度大的工程,宜进行试泵作业。8.1.4 1.4施工时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C',且不应高于35。8.2 现场输送8.2.1 陶粒混凝土现场输送包括泵机泵送、塔机吊送、手推车转送、溜槽溜送等。8.2.2 2.2采用泵机泵送时,泵机启动后,应先泵送适量清水以湿润混凝土泵机的料斗、活塞及输送管道的内壁等直接与陶粒混凝土接触部位。8.2.3 采用除陶粒外,其它成分和配比与陶粒混凝土相同的砂浆润滑泵机和输送管道内壁。8.2.4 开始泵送时,混凝土泵机应处于匀速缓慢运行并随时可反泵的状态。泵送速度应先慢后快,逐步加速。8.2.5 2.5/当采用塔机吊送时,应根据结构类型、浇筑方法以及吊运能力选择吊斗容量。8.3 浇筑成型8. 3.1陶粒混凝土浇筑宜预先划分浇筑区域,由远及近浇筑;拌合物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宜超过1.5m,当大于1.5m时应加串筒、斜槽或溜管等辅助工具,避免离析。8.4 3.2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的振捣应符合以下规定:1宜采用振捣棒等机械振捣成型;2对构件用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宜采用振动加压成型;3浇筑上表面积较大的构件,其厚度在20Omm以下,宜采用平板振捣器进行表面振动成型;厚度大于200mm,宜先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再进行表面振捣;4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插入间距不应大于棒的振动作用半径的一倍。连续多层浇筑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拌合物约50mm;5振捣时间以拌合物表面泛浆为宜。8.3.3同一区域的陶粒混凝土浇筑,宜按先竖向结构后水平结构;竖向结构应分层连续浇筑,每层浇筑厚度不宜大于300mm。8.3.4振捣结束,若出现较小面积的陶粒上浮,可采用拍板、抹刀等工具,及时将浮在表层的陶粒压入砂浆内;若出现较大面积的陶粒上浮,可采用平板振动器复振,再抹面。8.4 构件制作8.4.1/陶粒混凝土构件在加工制作前,应编制加工制作方案,包括加工计划、工艺、模具和技术措施等内容。8.4.2构件陶粒混凝土浇筑宜采用机械振捣,根据工艺可选插入式振捣棒、平板振动器、附着式振动器或振动台等。振捣时陶粒不应明显上浮,且不应影响模具的整体稳定性。8.4.3当采用平卧重叠法制作预制构件时,应在下层构件陶粒混凝土强度达到5.OMPa后,再制作上层构件,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上下层有效隔离。8.4.4构件脱模起吊的陶粒混凝土强度不宜小手15MPa。对后张有粘结预应力构件应在预应力筋张拉、灌浆,且同条件养护的灌浆料强度不小于15MPa时才能起吊。8.5 养护和缺陷修补8. 5.1陶粒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和保湿养护,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陶粒混凝土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9. 5.2陶粒混凝土施工养护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1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陶粒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2对于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陶粒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o8.5.3当陶粒混凝土表面出现缺陷时,宜采用原配合比的砂浆修补。8.5.4陶粒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行走、堆放物料。8.5.5预制陶粒混凝土构件可采用蒸汽养护、湿热养护和潮湿自然养护。8.5.6预制陶粒混凝土构件采用加热养护时,应制定养护制度,对静停、升温、恒温和降温进行控制,宜在常温下静停2h6h,升、降温速度不宜超过20°Ch,最高养护温度不宜超过65C,预制构件移出养护窑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不宜超过20°C'。9质量检验与验收9.1 原材料质检验与验收9.1.1 原材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产品还应验收使用说明书。9.1.2 水泥进场由使用单位分批抽样检验验收,检验项目与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2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O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O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9.1.3 陶粒和陶砂检验项目和检验批应符合下列规定:1陶粒检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堆积密度、筒压强度、吸水率、软化系数、粒型系数;陶粒按每200m2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2陶砂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模数、堆积密度;陶砂按每50m2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3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2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GB/T17431.2的规定,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的规定。9.1.4 外加剂进场由使用单位分批抽样检验验收,检验项目与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外加剂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2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性能、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混凝土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9.1.5掺合料进场由使用单位分批抽样检验验收,应对掺合料品种、技术指标、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掺合料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9.1. 6掺合料检验项目和检验批应符合下列规定:1粉煤灰的检验项目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需要时还包括活性指数、三氧化硫含量、游离氧化钙含量、安定性、碱含量、含水量、放射性;粉煤灰检验按每20Ot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2粒化高炉矿渣粉检验项目包括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比表面积、烧失量,需要时还包括密度、氧化镁、三氧化硫及氯离子含量;粒化高炉矿渣粉按每20Ot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3硅灰的检验项目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需要时还包括二氧化硅含量、表观密度;硅灰按每30t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4其它掺合料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批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9.1.7其它原材料的检验项H及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B50164的规定。9.2陶粒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与验收9.2.1当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用于现浇工程时,其检验与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执行。9.2.2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对陶粒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9.2.3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的检验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和表观密度取样检测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100盘,但不超过100nI的同配合比陶粒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陶粒混凝土,不足100盘和100nf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陶粒混凝土超过100Om时,每20Om八取样不应少于一次;4)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陶粒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采用同一批次水泥和外加剂的陶粒混凝土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一次;3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结构用陶粒混凝土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一次。9.2.4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表观密度检验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执行;拌合物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密度等级。9.2.5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检验按照本标准附录A执行。9.3硬化陶粒混凝土性能检验与验收9.3.1陶粒混凝土干表观密度、软化系数、吸水率检验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附录B执行;干表观密度的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密度等级。9.3.2陶粒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执行;陶粒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9.3.3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用于制作预制构件时,其取样频率应按9.2.3条1款的1)、2)、3)执行,强度试件的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批制作试件不少于3组,随机抽取1组进行同条件转标准养护后进行强度检验,其余可作为同条件试件在预制构件脱模和出厂时控制其混凝土强度;还可根据预制构件吊装、预应力张拉和放张等要求,留置足够数量的同条件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检验;2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其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应随同构件蒸养后,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构件脱模起吊、预应力张拉或放张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其养护条件应与构件生产中采用的养护条件相同;3除设计有要求外,预制构件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9.3.4陶粒混凝土导热系数检验按照本标准5.3.2条执行;蓄热系数检验按照本标准5.3.3条执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12的规定。9.3.5陶粒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检验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执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9.3.6陶粒混凝土放射性检验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5655执行。9.4陶粒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验收9.4.1陶粒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U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全轻混凝土建筑地面保温工程技术规程DBJ50/T151的规定。9.4.2预制陶粒混凝土构件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K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标准DBJ50/T190执行。附录A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试验方法A.0.1本方法适用于测试陶粒混凝土拌合物的分层度。A.0.2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检测筒采用硬质、光滑、平整的金属板制成,筒内径为300mm,外径为316mm,分三节,下面一节带底板,每节高度为50mm,并用活动扣件固定,见图A.0.21和图A.0,22;2天平,应选用称量40kg、感量5g的电子天平;3试验筛,应选用公称直径为5mm的方孔筛,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GB"6003.2的规定。A.0.3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将陶粒混凝土拌合物装入分层度检测筒内,抹平;2将检测筒放置在振动台上,振动10s;3分节拆除检测筒,将上、中、下三段拌合物分别装人试验筛,用清水冲洗拌合物,筛除浆体和细骨料,将剩余的陶粒用湿毛巾擦至表面无明水,称其质量记为:曲、mz和m,注:混凝土拌合物装入分层度筒后需插捣密实,抹面平整;分节拆除分层度筒取料筛洗时,注意每节分层度筒内的混凝土料完整取完,不要多取或少取;筛洗拌合物时确保陶粒上包裹的浆体清洗干净;分别称取饱和面干的陶粒质量,控制表面明水。A.0.4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应按下式计算:mF工7二X100%式中:fm陶粒混凝土拌合物分层度现),精确到0.1%;r三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质量的平均值(g);mtl上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的质量(g);加Z中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的质量(g);皿下段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中湿陶粒的质量(g)o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一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i三词采“应”,反面词都“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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