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区雨污水及道路工程施工招标.doc
某某室外雨污水及道路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共2页第二章投标须知共11页第三章主要技术要求共3页第四章拟签订合同条款共22页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共18页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共 1 页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邀请函致 相关邀请单位 : 某某室外雨污水及道路项目由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拟于近期对 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进行施工邀请招标,届时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有关招标的具体事宜简述如下: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的世伦路与国胜路交接处。二、招标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外雨污水及道路等工程施工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5月 26 日14时至16时地点:南通市国胜路恒盛豪庭项目部。五、答疑时间:投标人应于2011年5月 28 日10时之前将需答疑澄清之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电话:六、投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招 标 人: 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时间: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某某雨污水及道路工程2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的世伦路与国胜路交界处3工程规模恒盛豪庭室外雨污水及道路施工4资金来源自筹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其余详见本招标文件1.4条6要求工期雨污水工程:6月15日8 月10日道路工程: 9月15日10月30日7质量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1.5条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9投标人投标资格须具备市政施工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10投标报价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条11投标有效期从截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12投标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壹拾万元(电汇或转账支票)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收款单位: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南通城南支行帐 号: 32001642436059666888 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回单原件上加盖受理章的日期为准(缴交凭证应列明所投标的工程并以单位名称交纳)。13现场踏勘2011年5月 27 日9:0014:00(自行踏勘)14投标答疑2011年5月 28 日10时之前将需澄清之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6月 2 日14:00时前地点:某某项目处。并提供投标文件全套可编辑的电子版!17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审合理低价法”选定中标人18中标通知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人19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0%(现金或履约保函)交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20合同签署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投标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并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1其他要求1、图纸押金500元,招投标结束投标单位返还图纸后退回押金。2、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开装订。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条 概述1.1 工程概况1.1.1 工 程 名 称: 某某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 1.1.2 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国胜路与世伦路交界处 1.1.3 工程建设规模:恒盛豪庭室外雨污水及道路施工 1.1.4 资 金 情 况 :自筹 1.2 招标人1.2.1 法定名称: 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1.2.2 联系人: 李国冲 联系电话: 0513-81597612 传 真: 0513-81597612 联系地址:某某项目部。1. 3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邀请预选定单位参加投标。1.4招标范围1.4.1设计图纸范围内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施工。雨污水:雨水;室外第一口雨水井至市政对接,污水;室外第一口窨井至市政对接。道路:住宅组团内隐形消防车道及小区道路,隐形道路与园路重叠部分的面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5工程质量和标准1.5.1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江苏省、南通地区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标准;若几种标准出现不一致以最高标准执行。1.5.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验收。1.5.3投标人必须承诺达到招标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未承诺达到上述要求工程质量和标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做废标处理。1.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雨污水工程:6月15日8 月10日 56 个日历天。道路工程: 9月15日10月30日 46 个日历天。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出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1.7图纸情况1.7.1本工程图纸已具备施工条件。1.8现场开工条件1.8.1本工程施工用水、电已基本满足施工条件,中标人进场后应从招标人提供的接口自行接入,安装计量表具,并会同招标人、监理单位一起记录起始表具读数,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水、电费。1.9投标人合格条件1.9.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1.9.2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收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暨投标邀请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机械设备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投标。1.9.3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常在工地,每月不得少于22天,项目经理证书应放在甲方至工程结束。不得同时承担除本工程以外工程项目的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在一周内调换为招标人认可的项目经理。1.9.4如投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承担除本工程以外工程项目的施工,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1.10现场踏勘1.10.1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勘察。1.10.2在招标人准许的情况下,投标人及其代表可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进行考察。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任何损失或损坏负全责,招标人不会为此承担任何责任。1.10.3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工程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0.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或结论概不负责。1.10.5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自然场地标高并不相同,应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形貌、水文、地质,施工作业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并在投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或已完工程及周边等情况为理由,提出延长竣工期限或其他经济补偿要求。1.10.6甲方只提供现有的使用场地,不提供给乙方使用办公室,乙方自行考虑施工期间的必要用房 。1.11投标有效期11.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截标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招标文件中的1.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2投标保证金1.12.1本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电汇或转账。1.12.2投标人应在本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交1.12.1条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3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废标处理。1.12.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12.5 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后擅自放弃投标的;在投标后擅自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使合同具备生效条件;拒绝对其投标报价按规定及要求进行算术修正的。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等违纪行为。1.13履约保证金1.13.1本招标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投标人用现金或招标人认可的保函补足。)。1.13.2中标人应在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且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约履行完毕中标工程相应义务,招标人认定中标人各项履约内容符合约定要求后逐一无息退还。1.14投标涉及相关费用1.1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第二条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2.3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主要技术要求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图纸及技术资料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投标须知、主要技术要求、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 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答疑)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1年5月26日10时之前将需澄清之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将答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视投标情况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4招标文件的效力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及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投标报价要求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上下册)、南通市补充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南通市工程造价信息及现行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的综合水平及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水平后酌情投报。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3 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构成。(1)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总之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达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移交接管、保修期满、竣工验收。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2)措施清单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含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赶工措施费等)和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价格、费用均不作调整; 3.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3.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3.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将被视为已充分考虑了设计因素、现场施工场地因素、周围作业环境因素、政策因素、社会因素、法律因素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对本工程造成的风险估计和风险费用。施工中不连续性在所难免,不得提出人员窝工及设备签证,以及为保证实现预定工期目标造成赶工和应招标人要求延期施工等发生的所有费用。作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全面响应,投标报价“综合单价”确定后不再做任何调整。3.7本工程计价原则如下:3.7.1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完成该子目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利润、深化设计费、招标人指定分包协管及配合费、试验检测费、保险、风险包验收及备案等涉及的全部费用。3.7.2本工程施工涉及的临时设施及措施项目费用已在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措施费用。3.7.3为贯彻南通市政府“控制扬尘污染”的要求,投标人人的“控制扬尘污染”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外计取。3.7.4投标人已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制定降低工程现场噪音、防止扰民和民扰的可行措施,涉及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已根据现场周边环境等因素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另外计取。3.7.5投标人已严格按照南通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的规定考虑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涉及的相关费用,并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另外计取。3.7.6投标人已根据南通市相关文件规定、现行标准和合同文件中关于保证担保的约定,计取了保证担保费用。并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另外计取。3.7.7夜间施工费、各种手续的申报费、弃土场费及与有关部门协调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3.7.8投标人自行考虑临时住宿等设施;临时水电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接口,水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7.9按规范要求考虑。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的雨季排水抽水问题,费用自理。3.7.10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乙方应根据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项目内容及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出具体措施。3.8投标报价相关事项3.8.1本工程的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包括现场验收、卸车和保管工作)应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另外计取。3.8.2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项目内容及招标人的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出具体措施,并结合自身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基本费率计取。3.8.3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主要道路保持洁净;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施工土方要覆盖;土方出口要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要将车辆和槽帮冲洗干净;水泥、砂石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必须在库房存放或严密遮盖;严禁凌空抛撒垃圾、渣土;严禁任何易导致阻滞废物进入市政系统。3.8.4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南通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中规定的费率计算,并在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另外计取。3.8.5 本工程发生的与政府一切相关部门(如城管、环保局等)规定的各项管理费用(如排放费、渣土处置费等)以及投标认为的不可预见费、风险费、施工现场安全围护费、内外关系协调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此费用不再另行计取。3.8.6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承担由于自身的误解和疏漏所导致的一切责任。3.8.7本工程机械进退场费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竣工决算不得调整。3.88投标人对确定工程造价的任何承诺都不得导致依据这些承诺而确定的价格低于成本价。3.89若因施工现场场地因素,乙方需另外租赁施工现场(生产或生活用),乙方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生产、生活、二次运输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810本工程要求一次验收通过,如一次验收不过,除按延误工期进行工期违约处理外,中标人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支付违约金。3.9工程款支付3.9.1本项目无预付款;3.9.2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23日由中标人将当月(指上月24日至当月23日)完成施工产值报监理及甲方工程部、预算部审核,预算部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在次月20日前支付当月完成产值60%的工程进度款。3.9.3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至经甲方核定的完工产值80%的进度款;3.9.4待双方结算完毕并签订保修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3.9.5预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两个月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此付款方式的基础上自报更加优惠的付款方式,其更加优惠的付款方式将会成为有效的竞标条件之一。3.9.6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工程款发票,付款至95%前需提供全部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相应款项。第四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4.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种,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4.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投标报价 第二部分 投标资质及相关材料第三部分 技术方案4.3投标报价内容(以下为必须内容)4.3.1投标函4.3.2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如有需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写入“总说明”内。4.4投标资质及相关材料内容(以下为必须内容)4.4.1企业(包括主要材料供应商)等级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经营手册、公司近三年来同类地区类似工程业绩等有关文件;企业资信材料。4.4.2项目管理框架图和拟定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职务、履历简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以及相关有效证明。定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上述人员不得随意做出更换。4.5技术方案内容(以下为必须内容)4.5.1封面;4.5.2目录;4.5.3综合编制说明;4.5.4施工组织设计篇, 其中包括(且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所选用的机械类型及数量清单;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技术措施和符合环保防疫等要求的管理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冬雨季施工方案、紧急预案等;节点部位的详细施工做法;其他事项。4.5.5工程质量等级标准。4.5.6维修保养。4.5.7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需要说明。4.5.8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4.6可编辑的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第五条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5.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有效签署人签署。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有效签署人签署并盖法人公章。第六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6.1.1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袋封皮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鉴各一枚,并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密封袋封条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6.1.2密封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6.1.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不应随投标文件密封,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随身携带,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6.2投标文件的截止期投标人应于 2011 年 6月 2 日14时前将投标书报送到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部,招标人届时派专人接收投标文件。6.3迟到的投标文件超过6.2款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将视为废标,招标人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6.4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无效6.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后进行更改或者撤回,但此种要求必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并且经投标文件有效签署人签署后,于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招标人,否则视为无效。6.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按规定要求密封、标志和递交,另还应在封皮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6.4.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日期后90个日历天),投标文件不得更改或者撤回。6.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函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的;(3)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招标文件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评标7.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审合理低价法 选定中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定,对科学、合理的技术标给予加分。)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7.2.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2.2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该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7.2.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7.2.4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接受的条件。7.2.7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2.8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7.2.9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书未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7.3招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选择适合本工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之前,通过澄清后,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退出,经招标人同意,不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未经招标人同意强行退出,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第二候选人进行复核和澄清。第八条 中标8.1招标人有权选择任何一份投标,不保证接纳最低价中标,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投标人的原因。8.2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择优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8.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4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8.5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拒绝任何虚假的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第九条 合同的签署9.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且中标人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投标承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并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予赔偿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2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招标人在开标后向投标人提供的合同部分其它条款,以及投标人在投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提交的补充承诺等必须纳入双方订立的合同中。9.3合同协议书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第三章:主要技术要求一、本工程技术质量要求: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本工程、涉及的材料及施工工艺等都适用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行业或本地区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相应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内容,以及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等。各投标单位技术标部分必须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与图纸要求编制,必须包括“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以及人员、材料、工器具的进场计划。技术标的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必须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科学、合理地组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定,对科学、合理的技术标给予加分。化粪池为成品玻璃钢化粪池(GSH),按照行业标准施工。雨污分流,污水排向市政管网,雨水排入相邻河道。2、构成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行业及本地区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投标人应书面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除非招标人有特殊指令,投标人应按照其中最高的标准执行。3、质量要求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4、 专利费投标人应对投标书中的工程技术承担专利费,并负责招标人的权益不受损失,一切由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及所引起的法律仲裁、诉讼等费用与招标人无关。5、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规定的标准或现行规范进行制作。若采用其他规范或标准,应提供该规范或标准的复印件给招标单位。只有当采用的规范或标准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优于本文件的要求时,此规范或标准才可能被接受。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 某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恒盛豪庭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某某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伦路与国胜路交界 1.3建筑规模:设计图纸范围内室外雨污水及道路工程施工 1.4结构类型: 1.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6资金来源: 自筹 1.7承包方式和范围:1.7.1承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要求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1.7.2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室外雨污水及道路施工雨污水:雨污水:雨水;室外第一口雨水井至市政对接,污水;室外第一口窨井至市政对接。道路:住宅组团内隐形消防车道及小区道路,隐形道路与园路重叠部分的面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8质量标准:1.8.1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江苏省、南通地区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标准;若几种标准出现不一致以最高标准执行。1.8.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验收。1. 9合同工期: 雨污水工程: 56 个日历天。道路 工程: 46 个日历天。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二 合同文件组成2.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1 本合同2.1.2 中标通知书2.1.3 投标书及其投标书附录2.1.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1.5 图纸(含施工图纸和施工过程中设计院签发的工程洽商、变更等)2.1.6 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文件)2.1.7 投标报价书(或工程量报价清单)2.1.8 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2.2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2.3除非另有约定,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签发、签收的与本合同订立和履行有关的协议、信函、纪要、备忘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关联程度而定。三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3.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3.3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现行的国家、行业、南通地区标准;若几种标准出现不一致以最高标准执行。四、合同价款与支付4.1合同价款及调整4.1.1本合同采用一次性包干综合单价;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竣工图纸来调整的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包干)、变更、签证之和的合计价款。4.1.2本合同暂定总价(大写): 元¥: 元;最终以该合同范围涉及各项工程竣工结算为准。4.1.3合同计价依据 4.1.3.1本合同计价依据为: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变更、签证、现行的“江苏定额和费用定额”。4.1.3.2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政策性文件不得作为合同调整的依据。所有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风险均由乙方已综合考虑。4.1.4合同价款调整4.1. 4.1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4.1.4.1.1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4.1.4.1.2因索索赔成立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4.1.4.1.3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调整。4.1.4.2 乙方应当在上述(1)款情况发生后5个日历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此调价请求,若甲方接受此调价请求,则可将甲方确认的调整金额相应调整合同价款。4.2工程量的确认4.2. 1乙方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第一份已完工程量报告应在第一次约定付款形象工程完成后提交,所包含的期间应从开工日期起至第一次约定付款形象工程完成日期止;此后的每份已完工程量报告均应在当月23日之前提交,所包含的期间应从上月的24日起至当月的23日止,直至工程完工并移交为止。4.2.2甲方接到已完工程量报告后8个日历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4.2. 3本工程的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和现行计价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4.3合同价款的支付4.3.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23日由中标人将当月(指上月24日至当月23日)完成施工产值报监理及甲方工程部、预算部审核,预算部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在次月20日前支付当月完成产值60%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并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至经甲方核定的完工产值80%的进度款;待双方结算完毕并签订保修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预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两年后两个月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4.3.2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相应款项。五. 工期5.1进度计划5.1.1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后 7个日历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整体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5.1.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与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5.2 合同工期5.2.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雨污水工程:6月15日8 月10日 56 个日历天。道路工程: 9月15日10月30日 46 个日历天;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出的开工令为准。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5.3开工及延期开工5.3.1乙方应按要求开工的日期开始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延期开工。5.4暂停施工5.4.1在工程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施工规范规定或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甲方在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进行积极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在处理完毕停工涉及的相关问题之后,乙方应及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收到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乙方继续组织施工。5.4.2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5工期延误5.5.1因甲方原因(包括设计变更、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延误、停电、停水等)或不可抗力连续超过48小时造成乙方停工,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停工报告,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工期可以向后顺延。5.5.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5.6工程竣工5.6.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5.6.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 质量与检验6.1工程质量6.1.1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质检等相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以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评定并予以备案验收为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6.2检查和返工6.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或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