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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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9-320581-89-01-48049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苏州市常熟县(区)常福街道乡(街道)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地理坐标(120。42'27.076”,31o42,58.2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6其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顼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行审投备20231182号总投资(万元)28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3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800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改)审批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审批文号:常政复201912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序号爆制环境彩评价文件名痔召集由壹机关关于常熟市常福工业集聚(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1常熟市常福工业集聚(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生态环境局意见,苏环评字II20234号1、与簿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对照常熟市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其中东片区:北至纬一路(规划)、南至北三环路、西至望虞河、东至福山塘,规划面积约为12.11平方公里;西片区:东至望虞河一光明路,南至阳光大道一义虞路,西至民安路一光明路,北至五星河一蔡家桥河一张家港一中泾塘,规划面积7.68平方公里。规划定位:常熟市虞山北侧集产业功能、居住功能、公共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轴两片区多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一一“一核”:即城市公共服务核,承担城市西北片区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置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娱乐、商务办公等多元功能,打造本地区的活力标志性核心;“两轴”:依托珠海路布置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商业娱乐、商务办公、休闲绿地等功能,营造本地区的生活服务轴线;依托东山路一阳光大道布置工业用地,逐步向西拓展,形成园区的工业发展轴线;“两片区”:以里虞河为界,形成东西两个片区,东片区形成集产业功能、居住功能、公共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西片区形成高端电气机械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集聚的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区;“多组团”:据主导功能不同,将本地区划分成多个组团,包括工业组团、工业服务组团、专项服务业组团、居住组团、公共服务组团。建设用地规模:东片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149.12公顷;西片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718.47公顷。本项目为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位于常熟市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处于西片区;本项目为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主要用于太阳能背板膜,属于光伏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满足西片区的产业功能,符合规划要求。2.与翘划环理的相符性分析常熟市常福工业集聚(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如下:一、常熟市常福工业集聚(中)区(以下简称集聚(中)区)于2023年由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复设立(常政复202335号),规划面积7.27平方公里。(一)规划范围:集聚(中)区包含2个区域,东区规划面积约2.63平方公里,四至边界为东至盘锦东路,南至阳光大道,西至正文路,北至盘锦北路;西区规划面积约4.64平方公里,西至边界为东至张家港河沿线,南至阳光大道、光明路,义虞路,西至民安路,北至朝阳西路、民乐路、港西路。(二)规划期:2022年至2030年(三)产业定位:智能电气机械、电子信息、精密医疗器械,纺织印染。(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规划:保留常熟鸽球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0.8万立方米/日,尾水排入四新河),其他企也废水由区外大义污水厂(处理规模0.8万立方米/日,尾水排入四新河),虞山污水处理厂(区外,规划涉及规模6万立方米/日,尾水排入走马塘)处理。区域实施集中供热,规划热源为区外常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集中区内无危废处置单位,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就近附近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二、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规划引导,突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集约高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做好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常熟市印染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印染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熟市印染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042号)执行。(二)加强规划引导与区域空间管控,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加强区域空间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改建印染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应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结合规划实施进程,落实存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防护距离内、集聚(中)区内居民及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搬迁计划,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产业升级过程中污染防治。加强阳光大道、国泰路、光明路、五星河围合居住片区周边用地管控,落实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企业或项目产业控制带,严格限制在居住功能区上风向的区域布设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落实各功能片区空间隔离防护建设,靠近阳光大道、义虞路居住区域防护带宽度原则上不小于30米,其他区域不小于20米。尽快推进苏州百氏高化工有限公司、常熟市辐照技术应用厂两家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或搬迁。严格落实企业防护距离要求,确保园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三)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和预期"三线一单”成果,制定集聚(中)区污染减排方案,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推进集聚(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四)组织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集聚(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建立保护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18、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入区企业须按照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五)完善集聚(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强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异味气体、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涉及油烟、异味气体排放企业应尽量避免布设在居民住宅等敏感区上风向。加快推进依托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以及印染废水专管建设,确保园区管网全覆盖,废水全收集、全处理;落实园区雨水管网及排口建设,禁止废水、雨水排入望虞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尽快开展中水回用设施、回用管网建设,落实中水回用去向。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落实区域实施集中供热,严禁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加强园区固体废物减量化、滨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六)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七)督促企业对已建项目补充、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手续,及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拟入区建设顼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空间管控、污染物排放、环境准入等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更新情况予以简化。本项目为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位于常熟市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属于常熟市常福工业集聚(中)区;本项目为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主要用于太阳能背板膜,属于光伏产业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满足工业区产业定位,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接管进虞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落实各类事故防范对策和应急预案,废气排放量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评和环境管理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221号文件规定,常熟市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1.11常熟市生态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空控面态管域积生间区总面积1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虞山景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30.6330.632常熟市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3.42/3.423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2.466.709.164沙家浜一昆承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2.6552.655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501.614.116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3.1323.137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4.67/14.678常熟滨江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90/1.909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641.574.211()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0.980.9811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1.9551.9512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11.8211.8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东南侧的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630mO因此本项目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相符,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见附图5),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221号)要求。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且位于长江流域及太湖流域,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l.l-2表1.12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序号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一、长江流域1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朝 阳中路以北,盘锦北 路以南,锦州路以东, 属于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 制造,本项目不占用 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 基本农田。项目不涉 及入河排污口,不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2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2污染物排放管控1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热市虞山污水厂,尾水排放至走马塘相符3环境风险防控L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纲、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属于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相符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相符二、太湖流域1空间布局约束1 .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 .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番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 .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属于半导体罂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厂,尾水排放至走马塘相符2污染物排放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行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相符管控虞山污水厂,尾水排放至走马塘3环境风险防控1 .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 .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 .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厂,尾水排放至走马塘,不在周边水体设置排污口,项目不涉及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运输,也不会向水体排放废弃物相符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L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生态环境管控清单对照关于印发V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文件中“(二)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对照关于印发V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项目所在地属于“常熟市重点管控单元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照附件3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附件4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见表13及l.l-4表.i3与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空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本项目为新间布局约束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3 .严格执行苏州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660号)、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1481号)、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意见(苏委发201917号)、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委发201713号)、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13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108号)、苏州市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委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太湖、阳澄湖保护区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4 .根据苏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意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城市建成区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1控制工贸和港口企业无序占用岸线,推进公共码头建设;推动既有危化品码头分类整合,逐步实施功能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危化品码头、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控危化品码头建设。5 .禁止引进列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淘汰类的产业。建年产6000 万平方米光 伏胶膜、4000 万平方米背 板膜生产项 目,项目所在 地常熟市朝 阳中路以北, 盘锦北路以 南,锦州路以 东,距离本项 目最近的为 东南侧的望 虞河(常熟 市)清水通道 维护区,最近 距离约 63Om ,不在 其保护区范 围内,与生态 空间管控区 域规划要求 相符。本项目 严格落实各 项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属 于苏州市产 业发展导向 目录禁止淘 汰类的产业, 本项目不涉 及港口建设, 不涉及钢铁、 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 有色化工原 料等高污染 行业及严重 过剩产能行 业。污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本项目建成相染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后排放的废符物排放管控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捅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苏州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辄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5.77万吨/年、1.15万吨/年、2.97万吨/年、0.23万吨/年、12.06万吨/年、15.90万吨/年、6.36万吨/年。2025年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3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按相关要求等量或减量替代。水、废气、固废较少。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2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3 .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o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 2020年苏州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63.26亿立方米。2. 2020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86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86万公顷。3. 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表LlY与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型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管控单元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陶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中淘汰类的产业,属于允许类。(2)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相符(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3)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三级保护区,符合条例有关要求。<4)本项目不在阳澄湖保护区内,符合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本项目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为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坏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要求。(2)本项目投运后生活废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走马塘;混料粉尘,混炼和流延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23m高的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量较小,加强通风后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I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和厂房周边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相符环境风险防控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联动,厂区内配备了应急救援队伍和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漆油、煤焦油;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使用电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地2022年大气环境属于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纳污河道走马塘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固废较少,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不会理化区域环境质量功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区域电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此处对照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以及负面清单进行分析。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批准倾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本项目为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不属于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型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顼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规定的类别,项目符合用地政策。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1-5与常热市土空间总体糊N(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M8相箝性发展目标:2025年做好国土空间对城乡发展的保障,保障产业发展和创新提升,生态优势显露,深度融入区域,辐射带动和要素吸引能力提升。到203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对宜居宜业直游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支撑,科技创新、高端制造在长三角区域地位逐渐凸显,加快市域一体、沪苏联动,要素自由流动,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到2035年,形成集约高效、绿色魅力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城乡发展形成强有力支撑,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地位突出,深入融入市域一体化、沪苏同城化格局,建成现代化的长三角科创城、山水优居城。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南向融入苏州、北向辐射苏中苏北、构建“一主两副、一轴五片六组团”的开放式全域总体格局。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为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三线划定与管控:合理安排农业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统筹优化建设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市虞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走马塘;固废收集后外售或委托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业、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已通过备案,其备案号为常行审投备(2023)1182号,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朝阳中路以北,盘锦北路以南,锦州路以东,根据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条件(常资规设202366号,附件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地方规划。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A.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为新建年产6000万平方米光伏胶膜、4000万平方米背板膜生产项目,属于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和塑料薄膜制造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B.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见下表。«1.1-5与长江经济带发)负清描)»相带性分析文件求本IK目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本项目不在铁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本顼目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顼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I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的管控要求。具体对照分析见表1.1-6.*1.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