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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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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济南阿彳来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基超联系21号楼102地理坐标(N36度42分19.396秒,EIIL度18分50.79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中u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y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W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J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3.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悬Zkz(x用地(用海)面积(m2)35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济南市两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审批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孙村片区等9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济政字(2021)1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济南市两河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济南市两河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3月1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1177号银丰国际生物城6地块21号楼102,根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附图4)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同时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和禁止用地范围内。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2、项目与济南市两河片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1177号银丰国际生物城6地块21号楼102,属于两河片区。根据济南市两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故符合济南市两河片区规划要求(详见附图4)。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见附图2。根据济南市两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两河片区主导功能以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为基础,以精准医疗和医药研发等产业为主导,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宜居宜业示范区。本项目为研发实验室建设,符合两河片区的主导产业定位。3、项目与济南市两河片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两河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下表:表Ll两河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行业优先限制禁止生物医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开发和生产;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生物制品兽药;生物医用材料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生物医药之限制类;废水排放量大的生物制药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淘汰类);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参考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与生产;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生产;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和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关部门制定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目录);重金属及有毒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项目机械装备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机械装备之鼓励类(包括机械、轨道交通设备、汽车、船舶、航空航天)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机械装备之限制类(包括机械、轨道交通设备、汽车、船舶、航空航天)部件生产中需要电镀的项目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信息产业之鼓励类及应用于其他行业的电子器件仪器、网络交换、数字控制等产品技术开发与生产之鼓励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信息产业之限制类现代物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有现代服务业之鼓励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有现代服务业之限制类本项目为济南阿律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济南市两河片区优先入园的项目。4、项目与银丰国际生物城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2018年5月24日,山东银丰国际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银丰国际生物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济南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2018G61号)。银丰国际生物城范围:济南高新区生物医药园西、飞跃大道南、巨野河东、山东省女子监狱北,项目用地面积157351m2,总建筑面积213809m20银丰国际生物城功能定位:引进生物医药分装、复配;无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卫生材料以及医药制品制造;诊断试剂复配;与医药相关的医疗器械、保健品以及食品制造等行业项目。引进项目限制条件: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入驻,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项目入驻。表12与银丰国际生物城入驻要求符合性分析银丰国际生物城要求限制符合性占地范围银丰国际生物城位于济南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西、飞跃大道南、巨野河东、山东女子监狱北,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服务设施、公寓以及配套污水处理站等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占地面积15735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13809平方米,包括5个地块,项目区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银丰国际生物城6地块21号楼102,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功能定位引进生物医药分装、复配;无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卫生材料以及医药制品制造;诊断试剂复配:与医药相关的医疗器械、保健品以及食品制造等行业项目。本项目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主要为研发实验室等,符合银丰国际生物城功能定位符合引进项目限制条件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入驻,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项目入驻,危险化学品储存量不得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符合本项目选址于银丰国际生物城6地块21号楼102,建设研发实验室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使用剧毒化学品,符合银丰国际生物城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拟建项目属于其规定的“鼓励类,中的“三十一、科技服务业5、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所用设备不含限制与淘汰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办函12016)17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1177号银丰国际生物城6地块21号楼102,距离项目用地范围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武将山水源函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Ol-BI-17),位于项目西南侧5.5km处。故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内(详见附图5)。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周边地表水为巨野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体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拟建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公共设施方便,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1177号银丰国际生物城内,项目属于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不在济南市两河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满足准入条件要求。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即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1177号银丰国际生物城内,属于两河片区,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附图6),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内。项目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表13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根据自然资源部 办公厅关于北京等 省(区、市)启用“三 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 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 2207 号), 经核查,拟建项目 位于城镇开发边界 内,不在永久基本 农田及生态保护红 线区域等范围内,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 要求(见附图5), 项目建设符合“三 区三线”要求;本项 目不在济南市地下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区内,与济南市地 下饮用水水源地及 准保护区的位置见 附图7、附图8,项 目也不在泉水补给 区、汇集出露区: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2)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3)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4)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项目位于济南市两河片区内,不涉及重金属产(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本项目不属于其“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属于“鼓励类”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为银丰生物城研发实验室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业结构调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3)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符合(1)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拟建项目废气、废水经采取措施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制剂操作间、实验室、理化室、仓库、合成仓库、库房、制剂仓库、试剂室、留样室、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管线按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管控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3)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符合环(1)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本项目为银丰生物境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城研发实验室项符合风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目,不属于化工行险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业,不属于土壤环防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境重点监管企业,控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本项目建成后,要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3)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按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2)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本项目不涉及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本项目用水为自来水,不采用地下水,用水量较少符合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的通知(2023.4.10),拟建项目位于高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东区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单元-IO-编码为ZH37011220002),项目与高新区东区街道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表14与高新区东区街道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围子山等山体保护控制线范围内除依法批准的交通、水利、林业、电力、消防、通信、气象、地震监测、景观游赏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外,不得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2)武将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项目不在上述山体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本项目无废水直排,均采取有效措施并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坚决取缔水源地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线所属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尽量避让水源地;无法避让确需跨越水源地的,要完善风险防范措施。(5)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合理处置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项目不使(6)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嚣猛:(7)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普:率付合总体要求符合综上,项目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的相关要求。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的符合性分析表1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不属于重污染的生产项目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拟建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T177号银丰国际生物城6地块21号楼102,其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两河片区规划要求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严格落实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保设施遵循三同时要求。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2)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与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的符合性分析要求建设情况符合性.、优化调整空l项目范围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本项目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目录中的“两高”项目符合优化调整回项目替代比例新上“两高”项目,能耗方面,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煤耗方面,耗煤项目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以国家将要公布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或其他文件为准)“先立后改”新上超超临界煤电项目不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取消区域系数。能耗和煤耗替代源形成的替代量,属于规上企业的,以2020年统计数据为准,属于规下企业的,以“两高”核查数据为准;对于“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的替代源,以其关停或技改前的上一年数据为准。碳排放方面,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L产能方面,氯碱(烧碱)、化肥(合成氨、尿素)、轮胎、电解铝等行业替代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1:煤电(不含背压型热电联产和国家布局煤电项目)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其他行业产能替代比例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替代比例仍按国家和省原有规定执拟建项目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占用能耗替代比例符合行。鼓励新建“两高”项目应用“绿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调整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窗口指导意见,项目所在地投资审批部门予以立项,立项情况通过“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等方式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警项目窗口指导制度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沿黄重点区域一律不得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合规工业园区之外新建“两高”项目,对存量“两高”项目进行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工艺优化与质量提升且不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整合自有或其他沿黄重点区域“两高”产能,在项目原厂址内实施的产能整合项目,须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充分论证项目实施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并履行省级窗口指导或提级审批程序。对违规“两高”项目完善手续时间统一调整为2023年年底拟建项目不属于沿黄重点区域的“两高”项目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要求。(3)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拟建项目属于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拟建项目废气经环保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拟建项目无土建工程,无扬尘产生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以水环境治理为重点,聚焦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的治理及巩固提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推进化工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和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提升;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进程拟建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巨野河污水处理厂,而后达标排放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部署了深化涉重企业排查整治、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等重点工作;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明确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均进行合理处置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要求。(4)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运营期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第十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项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五条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运营期均对排放污染物的排气筒设置规范化监测点位及采样平台并定期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第二十九条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使用项目运营期无燃煤锅炉符合第十条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废气均集中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第五+条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且厂区地面均已进行硬化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5)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19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Ijl.制思路与要求(二)加强过程控制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储存在密闭容器中符合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项目产生废气的项目均在通风橱内进行符合0.3米/秒,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o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真空泵、蒸储(精储)塔、离心机、常压反应釜、中转(暂存)罐、烘干等设备产生的高浓度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项目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碘值2800mgg)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23m排气筒DAOOl排放,VOCs去除率不低于80%符合行指意三业导见(四)制药、农药行业(1)真空泵、蒸储(精福)塔、离心机、常压反应釜、中转(暂存)罐、烘干等设备产生的高浓度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2)原辅材料存放、堆积场所,含有机溶剂或易挥发废气的,应密闭保存并配套建设有效收集治理设施。(3)投料、包装(灌装)等工艺环节无组织逸散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4)采用乙二醇、含氯有机物作为冷媒的工艺环节,应对无组织逸散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项目产生废气的项目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有机溶剂密闭保存并配备了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涉挥发恺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的要以(6)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1-10与鲁环发(2020)30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Z0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号符合性分析分类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物料储存、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本项目租赁厂房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挥发性有机液体为试剂瓶装,不采用车装。符合输送环节管控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项目采用的实验所用试剂等原辅料均采用密闭容器进行储存,强产节三控1加生环管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印刷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本项目为医药研发实验室类项目,位于密闭厂房内,且环保设备定期检修,实验室设置通风橱集气系统,对实验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符合(+)制药行业物料存储、转运、生产和包装等环节参照(八)化工行业。生物制药行业的菌渣压滤、干燥、包装、储存等车间密闭且保持负压状态,并配备废气有效收集处理设施,车间进出口设置风幕系统。菌渣包装下料口安装废气有效收集处理设施。菌渣在厂内采用密闭方式转运,转运过程中不得落地本项目为医药研发实验室,厂房密闭且配备废气治理措施符合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相关要求。(7)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符合性分析表111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类型、规模、布局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属于(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根据2023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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