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质量,强化农事服务社会化服务功能,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导则。V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以服务粮油等主要农作物产业为主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和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域性)建设。涉农主体自建的专业农事服务站点(以下简称专业站点)按相应功能模块参照建设。其它产业可参照本导则建设,“一事一议”研究确定。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区域粮食生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整县域布局建设农事服务中心(含专业站点),实现农事服务功能全覆盖,就地就近提供便利服务。(二)规范建设,示范引领。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标识管控”要求,因地制宜,打造规模适中、功能完善、设施设备先进的综合农事服务样板。(三)数智赋能,服务高效。通过数智赋能,实现“共享农机作业、共享农技服务、共享农资配送、共享数字服务、共享农产品推广、共享农耕文明L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四)联动推进,变革重塑。以农事服务中心为重要依托,联动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构农业经营组织模式,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建设要求(一)主体要求。1 .建设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包括农机、农资等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供销社、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粮食收储等企业)、社会资本等通过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等方式,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2 .建设主体须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有固定场所,农业用地应符合规定,如场地为租用,租赁期应不少于10年。3 .建设主体应社会信用状况良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项目建设或运营主体不宜过多(原则上不超过3家),多个主体参与建设或运营的应统一建设方案和运营管理要求。参与运营的主体应具备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无不良信用记录。(二)选址要求。1.应符合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等相关要求,纳入县域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规划。2 .原则上应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内或附近建设,用地相对集中,且周边有便利的供水、供电、排水、通信及市政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3 .原则上优先考虑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应规避有滑坡、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工程地质灾害威胁或存有其它安全隐患的地段。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设备资源进行改扩建。(三)场所要求。1.具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规模,原则上省级建筑面积不少于800OnI二区域性建筑面积不少于400Onl2。丘陵山区、海岛等地区建筑面积不低于上述同类型的60%。对以改造提升为主、设施农业用地落实确实困难的,可按上述同类型的80%建设,但服务能力要求不变。2,功能区块应分区明确、相对独立,全程机械化、育秧、烘干、贮藏等功能区块宜整体设计、集中建设(原则上在一个场所),其他功能区块按照构建5km农事服务圈要求布局(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场所,且与主体工程就近建设)。鼓励多层、立体、集约化功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空间闲置浪费。3 .场所建筑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同一地区(县级及以上)的农事服务中心整体建筑风格应相对统一,融入地方农耕文化元素,并遵循生态、低碳、环保的绿色建筑理念。鼓励充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4 .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农事服务中心”标牌和“农事服务”标识,各功能区应挂功能标牌,并设置导向指引标识标牌。5 .电力、通信、给排水等管线尽可能沿道路铺设,并应当按照排水规划以及水环境治理的要求进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达标排放。6 .鼓励配置临时停车区域,满足日常生产、仓储货运和对外服务需要。(四)设备要求。1 .应按照服务功能,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装备。省级各类机具保有量应在60台(套)以上或农机具资产原值300万元以上,区域性应在30台(套)以上或农机具资产原值150万元以上。2 .鼓励购置大中型、成套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先进农机具,以及绿色低碳、智能化的农机装备,引进试验新研发农机装备。四、功能设置根据投资规模和建设需求,农事服务中心应具备1+X功能,即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功能,主要为水稻、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提供服务,也可为区域特色主导产业提供解决方案。x为拓展的专业农事服务功能,省级X项服务功能应不少于6项,其中X1-X4、X7为必选项。区域性服务功能一般不少于3项,其中粮油类服务中心X2为必选项。功能架构如图1所示。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 (200个)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 (150 个)专业农事服务站点 (IOOOf)图1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功能架构五、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一)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1 .粮油类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应能满足粮油生产和应急作业需要,原则上省级作业服务范围应覆盖2万亩以上或年累计服务面积10万亩次以上,区域性覆盖5000亩以上或年累计服务面积5万亩次以上,丘陵山区不低于上述同类型的60%(下同),海岛县年服务能力至少能覆盖本岛种植面积。其它产业机械化作业服务范围应覆盖1个乡镇以上,其中省级应覆盖2个乡镇以上;蔬菜产业机械化作业环节为耕、起垄、移栽(或播种)、植保、收获等,茶叶产业为中耕、施肥、植保、修剪、采摘等,水果产业为中耕、施肥、除草、植保、辅助收获等,食用菌产业为基质加工、菌棒(袋)加工、摆放、运输等,其它特色产业应能提供不少于3个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服务。2 .建设内容包含农机具库棚及配套的农机具。农机具库棚面积应按照作业服务面积和存放数量进行规划,原则上省级不低于500m2,区域性不低于30OnI2。地面应平整,采光、通风条件良好,适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大型机具的停放和进出要求。鼓励外场设置农机具清洗场。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等空闲场地内也可划定区域用来停放农机具,所占面积可一并计入。3 .应配置与机械化作业服务和应急服务相匹配的农机具,原则上省级配置大中型拖拉机应不少于5台(套),高速插秧机不少于8台(套),联合收割机不少于5台(套),并配置相应的旋耕机、开沟机等机具。纳入农事服务中心统一调度管理的农机具(包括其它服务力量的)可计入机具总数,提供的机械化作业服务也可纳入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但自有机具数量不应少于上述机具数量要求。4 .鼓励配置水稻侧深施肥装置、具有带自动驾驶或控制功能的农机装备(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不少于3台(套)。(二)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应用。1 .鼓励集成为周边农户提供从农田堵情、病虫害预警监测、新品种推广、农技服务、农资配送到农产品网上直播等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数字化服务,服务内容不少于2项。鼓励提供从种粮补贴、农机补贴到政策性农险承保理赔、农业担保信贷办理等各类智能化便民服务。2 .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农事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配置人工业务办理和自助业务办理终端,实行线上线下双轨运营,开展“线上下单+线下上门”服务。3 .鼓励接入省级、市级、县级已开发上线的数字化服务应用系统,推进内部管理、订单服务、线上指导、品牌营销等数字化技术应用,按要求采集报送农事服务相关数据。4 .根据农田服务需要和数字化服务实际能力,配置农田堵情监测站(每千亩至少1个)、虫情测报站(每百亩至少1个)、农业气象站(至少1个)等设备,具备实时监测、存储、分析农田堵情、虫情预警、气象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等能力。鼓励选配苗情、水质监测等设备。(三)集中育苗(秧)中心。1 .提供统一的播种、育苗(秧)服务,应能满足年供水稻等粮油作物秧苗不低于100OO亩次,或蔬菜苗不低于3000亩次。2 .建设内容主要为播种生产车间、智能化精量播种成套设备、催芽室、育苗(秧)大棚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育苗(秧)大棚面积不计入服务中心面积。3 .播种生产车间应具备种子准备、播种生产和秧盘存放等功能,宜采用钢结构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m2,秧盘存放应充分利用建筑空间,在室内架空层或地下室存放,育苗(秧)基质可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前提下另选场所存放。应配置浸种消毒池、全自动播种流水线(秧盘输送、铺基质、播种、铺土洒水、叠盘、码垛)及流水线管理智能化系统等。鼓励配置精量播种机械。4 .催芽暗室宜采用轻钢结构,单间一般不小于9011省级不少于3间,区域性不少于2间。顶高不宜低于3.5%建筑开间和门框高度、宽度应能满足铲车进出要求。应配置温湿度智能控制系统,满足催芽要求。5 .育秧设施可选用温室大棚或露地秧田育秧,面积应满足育秧的需求;使用温室大棚育秧的,鼓励配置补光装置、环境控制、水肥和灌溉设备。鼓励采用“两段式”育供秧模式,配置输送带、轨道桁架、秧圾起垄机等秧田专用设施设备。6 .鼓励育秧中心配置蔬菜自动化播种生产线,利用现有的设施设备提供蔬菜育苗服务。(四)烘干中心。1.提供统一粮油或其他农产品的烘干服务,其中:稻麦批次烘干能力应不小于100吨,年烘干稻麦应不小于5000吨;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的批次烘干能力应能满足生产服务需要。2 .稻麦烘干中心的建设内容包含烘干机房、干燥机、清理除杂、输送、快速检测、清选等设备和除尘、湿谷仓、干谷仓等附属设施。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烘干中心的建设内容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下同)。3 .烘干机房宜采用钢结构,面积宜不小于100Om2,层高与烘干设备高度差不小于L5m,进出口高度及宽度不小于4.Omo按功能分为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其中,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堆场、原粮处理运输区、湿谷仓等,鼓励配置烘前湿谷仓;烘干作业区:应配置烘干系统及配套变配电房、热力间、除尘间等生产服务用房,干燥系统宜选择批式循环式干燥机或混流(带缓苏段)连续式干燥机,配套热风炉宜选择燃料型或电热型;烘后暂存区:库房宜封闭式砖混、砖木、钢结构或金属粮仓,鼓励配备粮仓恒温系统和自动进粮、出粮装置,仓储能力宜不小于50吨,应具备防火、除尘和防潮等功能。4 .配置粉尘控制系统,在清理设备、烘干机排粮口、输送机卸料口和提升机进料口等设置吸尘点,粉尘浓度室内应不大于10mgm3,室外工作环境应不大于15mgm3o5 .配置谷物筛选器、水分测定仪、电子天平、数显台秤等检测设备,可选配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具备代运输、代装卸功能,可配备必要的收粮运输工具,开展上门收粮业务。6 .烘干机房设备配置要严格遵循有关环保要求,鼓励配置具有智能控制和物联网功能的先进设备,实现设备的自动化运行、数字化管控。(五)加工中心。1.提供统一粮油和其他农产品加工服务,其中:稻米年加工量应不小于3000吨,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年加工能力应能满足当地生产需要。7 .建设内容包含加工车间、仓储设施及配套的碾米加工成套设备、粮食色选机和包装机等,加工车间及仓储设施应满足服务能力的要求,碾米加工成套设备应含碧谷、清选、碾米、抛光等功能。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加工中心的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下同)。8 .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电子天平、数显台秤等检化验设备,可选配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鼓励配置满足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等市场需求的设备,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六)农技服务。1.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田间诊断等服务,种类应不少于2类。9 .应有与服务能力相配套的办公、咨询、培训和仓储等场所,根据服务种类合理确定规模,培训教室面积应不小于5011A设置庄稼医生工作台,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鼓励与农创客合作,共建农创客孵化基地。鼓励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等各类涉农财政项目,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实用人才田间培训等综合服务。10 设置测土配方功能的,应根据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配肥区、仓储区和办公区,面积宜不小于100nI2,并配置智能化配肥设备,配肥能力应达到L5th,能连续生产,满足用户25kg以上的配肥需求。11 设置统防统治功能的,应具有与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服务面积相配套的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新型高性能药械,具有相对稳定的机手队伍和植保技术员,日作业能力应不少于500亩。(七)农资配送。1.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12 应具备从事农资配送经营活动的资质条件。规模应根据服务内容确定,省级的农资配送面积宜不小于20011应与饮用水源及烘干加工、育秧等区域有效隔离,销售配送农药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13 应配备与所销售配送农资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装卸、搬运、计量设备和仓储设施,自配或稳定租赁满足配送要求的运输车辆。14 配送化肥、农药等农资配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八)农机维修。1.提供农机具检查、维修、保养及关键零部件配送等服务,鼓励升级为整机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于一体的农机4S服务。15 建设内容包含维修区、配件库及配套拆装、焊接、切割、计量等设备,面积省级宜不低于200Hi:区域性宜不低于50r112,维修区宜与农机具库棚统筹建设,满足大型机具的停放和进出要求。16 配件库配置存放货架或货柜,物品或零配件分类、统一标号、码放整齐。17 应配置农机维修专业人员,并具备局部性换件修理、一般性故障排除以及整机维护工作的能力。(九)秸秆收储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1.提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废物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服务,年处理量应不低于5000吨。18 应按照废弃物收集、转运、储存、运输、利用的流程确定建设规模。鼓励配置秸秆收集、有机肥加工、翻堆机、运输等设备,可利用田间地头暂存、自建或利用当地的收储中心堆放秸秆。新建秸秆利用中心,具体标准可参照浙江省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开展畜禽粪污处理的,应配置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十)农产品展销。1.鼓励农事服务中心发展标准化、订单化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拥有1个及以上农产品品牌,带动周围农户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年销售稻麦不少于1万吨,或油料等其他产品不少于5000吨。2 .应设有货架、货柜或展示柜,配备信息化终端,能够在线办理农产品展示、销售等。(十一)仓储保鲜冷链。1.应建设低温粮库或冷藏库,库容应不小于2000m可提供分拣包装、仓储、保鲜、初加工等服务。3 .设计与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宜根据服务能力建设仓储或冷藏区、预冷区、加工区等,鼓励使用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等,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4 .加工区建设面积应与加工量相适应,根据服务需要可增设分拣功能区,配备必要称重、除土、分级、输送、包装、信息采集等设备及立体式货架。(十二)农事研学。1 ,提供农业科普、农情教育、农耕体验、农业休闲观光等体验性服务,以及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农创客孵化等,种类应不少于2类。2 .宜结合当地的农耕文化建设,推动实践教育资源共享,与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设备、新装备的示范、推广。六、运行管理要求(一)星级认定。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现场核查、用户调查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省级认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三个等级,区域性认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三个等级。星级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认定。对符合条件、验收通过的,在醒目位置挂“县(市、区)全称+名称(乡镇名或主体名称等)+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或“县(市、区)全称+名称(乡镇名或主体名称等)+农事服务中心”标牌。专业站点由县(市、区)参照农事服务中心命名原则挂标识牌。(二)运行机制。鼓励自建自营、联合运营、委托运营等运营模式创新,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农民得实惠的长效运行机制,发挥已投基础设施的联农带农作用。建设主体应与当地政府签订五年以上的农事服务协议,明确农事服务的责任和权利。建设主体若委托运营的,应与运营主体、当地政府签订三方农事服务委托协议。鼓励农事服务中心推行保姆式全程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点单式单环节托管等多种服务模式,提升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户的多样化服务需求。鼓励农事服务中心承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强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条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制度建设。农事服务中心应有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并建立相应的财务、机务和安全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应健全完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规范准确,核算真实有效;机务管理应包含机具使用、维护与入库保养、检修等要求,保持机械的完好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率应达到100%;安全管理应落实安全职责和措施,并与社员、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和避免责任事故;制定公开全过程的作业服务技术规范,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承诺不得在洪涝、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提高农事服务收费价格。(四)人员管理。农事服务中心应拥有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经营服务人员,人机比例恰当。定期开展规范作业、安全生产等教育培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其他人员上岗须符合国家规定。经营服务人员应着装整洁。鼓励为有作业风险的岗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则上具备条件的农事服务中心应成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并纳入当地农业应急服务体系。(五)监督评价。农事服务中心应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与反馈。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服务满意度调查,并按照年度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运营和服务情况。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允许分割转让。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应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供销、粮食等相关部门对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对未按承诺标准建设、运营的项目,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期满重新认定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期超过一年仍不合格的,作降级或撤销处理。附:L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标识及推荐建筑风貌2 .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一览表3 .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标准(修订)4 .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认定标准(修订)附1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标识及推荐建筑风貌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他ZHEJIANGMODERNAGRICULTURALSERVICECENTER图IT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标识(区域、专业站点参照)其中,“农事服务”LOGO采用“王羲之”字体,色彩为e62129;“农事服务中心”标牌采用"吉页颉润体”字体,颜色为黑色或与LOGO底色同色。图1-2新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筑风貌(推荐)图1-3改扩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筑风貌(推荐)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一览表序号建设内容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能力要求1总体要求场所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的要求。建筑面积原则上800(2,丘陵山区、海岛等地区建筑面积不低于上述同类型的60机对以改造提升为主、设施用地落实确实困难的,可按上述同类型80%建设。功能分区明确、相对独立,全程机械化、育秧、烘干等应集中建设。保有量260台(套)以上或农机具资产原值2300万元。丘陵山区、海岛县机具保有量236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2180万元。具备“1+X”功能,X具6,其中:Xl-X4.X7为必选项。2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机具库棚面积不低于500m2,可与其它功能区统筹使用。库内地面应平整,采光、通风条件良好,适宜大中型机具停放和进出。鼓励外场设置农机具清洗场。大中型拖拉机25台(套)、高速插秧机28台(套)、联合收割机25台(套);配置相应的旋耕机、开沟机等机具。鼓励配置水稻侧深施肥装置、具有带自动驾驶或控制等功能的农机装备(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23台(套)。粮油产业服务面积应覆盖2万亩以上或年累计服务10万亩次以上;丘陵山区不低于60%,海岛县应至少覆盖本岛种植面积。其它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应覆盖2个乡镇以上。其它产业机械化作业服务环节不少于3个。3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鼓励接入省级、市级、县级已开发上线的数字化服务应用系统。根据农田服务需要,配置农田堵情监测设备(每千亩至少1个)、虫情测报站(每百亩至少1个)、农业气象站(至少1个)等设备,具备实时监测、存储、分析农田堵情、虫情预警、气象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等能力。鼓励选提供农田堵情、病虫害预警监测、新品种推广、农技服务、农资配送、农产品网上直播等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数字化服务,服务内容不少于2项。提供种粮补贴、农机补贴、政策性农险承保理赔、农业担保序号建设内容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能力要求配苗情、水质监测等设备。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农事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配置人工业务办理和自助业务办理终端、数字化服务应用及配套设备。信贷办理等各类智能化便民服务。4工厂化育秧播种生产车间,宜采用钢结构用房,建筑面积22OO11催芽暗室宜采用轻钢结构,单间建筑面积宜e9(2,数量23间,顶高23.5m,温湿度可控。育秧设施可选用温室大棚或露地秧田育秧。配置具备自动秧盘输送、铺基质、播种、铺土洒水、叠盘、码垛等功能的全自动播种流水线21台(套),生产率21000盘/h、离心机21台(套)、浸种池或桶8个,秧盘数量宜按照每亩2530张配置。鼓励秧田建设轨道桁架、秧贩起垄机等专用设施设备。年供水稻等粮油作物秧苗10000亩次,或蔬菜苗3000亩次。5稻米烘干烘干机房宜采用钢结构,面积>100Om2,层高与烘干设备高度差21.5m,进出口高度及宽度24.0m。可分为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后暂存区库房宜封闭式砖混、砖木、钢结构或金属粮仓。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的批次烘干能力应能满足生产服务需要。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堆场、原粮处理运输区、湿谷仓等;配置烘前湿谷仓。烘干作业区:单台批处理量20t以上的谷物烘干机25台(套)、热风炉23台(套);烘后暂存区:配备粮仓恒温系统和自动进粮、出粮装置,粮仓仓储能力250t,具备防火、除尘和防潮等功能;配置粉尘控制系统,粉尘浓度室内应WlOmgm3,室外工作环境应W15mgm3;配置谷物筛选器、水分测定仪、电子天平、数显台秤等检测设备,可选配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稻麦批次烘干能力100t,年烘干稻麦5000t;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的批次烘干能力应能满足生产服务需要。6稻米加工稻米加工车间、仓储设施及配套的碾米加工成套设备、粮食色选机和包装机等。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年加工能力应能满足当地生产需要。碾米加工成套设备5台(套),生产率600kgh;自动包装机Nl台(套)、冷藏粮库2100t°配置水分测定仪、电子天平、数显台秤等检化验设备,可选配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年加工水稻3000t,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年加工能力应能满足当地生产需要。7农技服务培训教室面积250nA测土配方功能区设置测土配方功能的,配置智能化配肥设提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序号建设内容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能力要求面积2100m2o备,配肥能力应达到L5th,能连续生产,满足用户25kg以上的配肥需求。设置统防统治功能的,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或风送喷雾机26台(套),日作业能力应不少于500亩,具有相对稳定的机手队伍和植保技术员。设置庄稼医生工作台,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田间诊断等服务,种类不少于2类。统防统治日作业能力500亩。拓展动物疫病防治“先打后补”及其他适合开展的农技服务内容。8农资配送面积220011可与其它功能区统筹使用。应具备从事农资配送的营业资质。配置货架、柜台、装卸、搬运、计量设备和仓储设施,自配或稳定租赁满足配送要求的运输车辆。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9农机维修面积2200m可与农机仓库统筹使用。拆装、焊接、切割、计量1台(套)。配件库配置存放货架或货柜。配置农机维修专业人员。提供农机具检查、维修、保养及关键零部件配送等服务。10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充分利用田间地头暂存,以及自建或利用当地的收储中心。开展畜禽粪污处理的,应配置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配置秸秆收集、有机肥加工、翻堆机、运输等设备。年处理量应不低于5000to11农产品展销/货架、货柜或展示柜,配备信息化终端。发展标准化、订单化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拥有1个及以上农产品品牌,带动周围农户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年销售稻麦不少于10000t,或油料等其他产品不少于5000to12仓储保鲜冷链低温粮库或冷藏库库容应不小于20003mO建设仓储或冷藏区、预冷区、加工区等,使用节能型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提供分拣包装、仓储、保鲜、初加工等服务。13农事研学/宜结合当地的农耕文化建设,推动实践教提供农业科普、农情教育、农序号建设内容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能力要求育资源共享,与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耕体验、农业休闲观光等体验性服务,以及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农创客孵化等,种类应不少于2类。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标准(修订)基础性指标考核指标修订后内容是否符合一、场所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m;丘陵山区、海岛县建筑面积不少于4800;以改造提升为主的可按上述同类型的80%核算(服务能力不变)。是口否二、设施设备合理配置满足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农机装备,平原地区机具保有量260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2300万元;丘陵山区、海岛县机具保有量236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2180万元。是口否口三、服务能力服务功能27项,主体自营或托管服务产业的机械化水平应高于所在地区的机械化水平,平原地区服务覆盖面积22万亩或年提供服务面积量210万亩次,丘陵山区年服务覆盖面积21.2万亩或年服务面积量26万亩次,海岛县年服务能力应覆盖本岛种植面积。备注:该处服务面积量包括耕、育、种、管、收、烘、加等功能内容。是口否口四、生产管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100%,无违法经营、无亡人等生产安全事故。是口否评价性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修订后评价依据一、场所(15分)1.选址1选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内,用地相对集中,得0.5分;不在“两区”内或用地不够集中的,得0.2分。应符合本地区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服务半径210km,每2km得0.1分,总分0.5分。2.布局3分区明确,功能区相对独立的,得0.5分。不符合的,酌情扣分。全程机械化、育秧、烘干、贮藏等功能区块宜整体设计、集中建设(原则上在一个场所),符合得1.5分。不符合的,酌情扣分。其他功能区块按照构建5km农事服务圈要求布局(原则上场所不超过一个),与核心功能模块相距不超过1公里,得0.8分。*鼓励多层、立体、集约式功能布局,土地空间利用率高的,得0.2分;空间利用不足或闲置浪费的,不得分。3.规模3平原地区建筑面积2800011丘陵山区、海岛县建筑面积2480011以改造提升为主的可按上述同类型的80%核算(服务能力不变);符合得2分,每增加10%得0.5分,最高不超过3分。注:育苗(秧)大棚面积不计入服务中心面积。4.环境2总体环境应干净整洁、场地或道路平整,符合得1分。粉尘浓度、排放物、噪声等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规定,每项得0.33分,总分1分。5.抗灾害能力1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的要求,符合得1分。6.建筑风格2同一地区(县级及以上)的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整体建筑风格应相对统一,融入地方农耕文化元素,基本符合得1分。*鼓励遵循生态、低碳、环保的绿色建筑理念,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基本符合得1分。7.标识标牌1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标识,符合得0.4分。各功能区应挂功能标牌,符合得0.3分。场所内部应设置导向指引标识标牌,符合得0.3分。8.配套设施2电力、通信、给排水等管线尽可能沿道路铺设,并应进行雨污分流,符合得1分。*鼓励配置临时停车区域,以满足日常生产、仓储货运和对外服务需要,符合得1分。二、设施设备(35分)9.设备配置1合理配置满足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农机装备,平原地区机具保有量260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300万元;丘陵山区、海岛县机具保有量236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2180万元,符合得0.7分。注:纳入服务中心统一调度管理的其它服务力量的农机具也可计入机具总数,但自有机具数量不应少于上述机具数量要求。*鼓励购置大中型、成套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先进农机具,以及绿色低碳、智能化的农机装备,引进试验新研发农机装备,基本符合得0.3分。10.全程机械化服务10农机库棚(2)平原地区面积不低于500m2,<500n?时每5011)2得0.1分;2500m"时每增加10%得0.5分;丘陵山区地区面积不低于30011<300m'时每30m?得0.1分;2300?时每增加10%得0.5分;总分最高为2分。注:育秧中心、烘干中心等空闲场地内也可划定区域用来停放农机具,所占面积可一并计入。动力机械(2)平原地区大中型拖拉机应25台(套)并配置相应的耕整地机具,符合要求得2.0分,少1台扣0.4分。丘陵山区、海岛县拖拉机应23台(套)并配置相应的耕整地机具,符合要求得2.0分,少1台扣0.7分。种植机械(3)平原地区插秧机应28台(套)或其它播种、移栽机25台(套),符合要求得3分,少1台扣0.4分。丘陵山区、海岛县插秧机应24台(套)或其它播种、移栽机23台(套),符合要求得3分,少1台扣0.5分。收获机械(2)平原地区联合收割机应25台(套),符合要求得2分,少1台扣0.4分。丘陵山区、海岛县联合收割机应23台(套),符合要求得2分,少1台扣0.7分*鼓励配置水稻侧深施肥装置或具有带自动驾驶或控制等功能的农机装备23台(套),符合要求得0.6分,少1台扣0.2分。*鼓励外场设置农机具清洗场,符合得0.4分。11.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应用3配置满足要求的农田堵情(每千亩至少1个)、虫情(每百亩至少1个)、农业气象(至少1个)等监测设备,具备实时监测、存储、分析等能力,符合得2分。墙情、虫情、农业气象等设施设备,少一项扣0.5分。* 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农事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配置人工业务办理、自助业务办理终端等智能化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符合得0.5分。* 数字化系统常态化实际应用,鼓励接入省级、市级、县级已开发上线的数字化服务应用系统,基本符合得0.5分。以展示为主,不实际应用的,不予以得分。* 鼓励选配苗情、水质监测等设备。符合得0.5分。12.工厂化育秧6播种生产车间面积原则上2200m2,按照工厂化、智能化生产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催芽暗室单间一般29(2,数量3间,顶高23.5m,建筑开间和门框高度、宽度应能满足铲车进出要求,符合得0.5分。 应配置浸种消毒池或桶、离心机等设施设备,符合得0.5分。应配置全自动播种流水线(秧盘输送、铺基质、播种、铺土洒水、叠盘、码垛),生产率21000盘h,符合要求得L5分,1项不满足扣0.3分。 应配置流水线管理智能化系统等,符合得0.5分。 配置满足要求的秧盘,符合得0.6分。 应配置温湿度智能控制系统,满足催芽要求,符合得0.2分。 鼓励大棚配置补光装置、环境控制、水肥或灌溉设备,基本符合得0.3分。 鼓励具备精量播种功能,符合得0.3分。 鼓励采用“两段式”育供秧模式,配置输送带、轨道桁架、秧哌起垄机等秧田专用设施设备,符合得0.4分O*鼓励配重蔬菜(油菜)自动化播种生产线,符合得0.2分。13.稻麦烘干4烘干机房2100011A每10%得0.05分,总分0.5分。配置干燥机、清理除杂、输送、快速检测、清选等设备,总分0.5分。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堆场、原粮处理运输区、湿谷仓等,符合要求得0.4分。烘干作业区:应配置烘干系统及配套变配电房、热力间、除尘间等生产服务用房,符合要求得0.4分。谷物筛选器、水分测定仪、电子天平、数显台秤等检化验设备,每类得0.15分,总分0.6分。配置粉尘控制系统,在清理设备、烘干机排粮口、输送机卸料口和提升机进料口等设置吸尘点,粉尘浓度室内应不大于10mgm3,室外工作环境应不大于15mgm3,符合得0.5分。*烘后暂存区:鼓励配备粮仓恒温系统和自动进粮、出粮装置,符合要求得0.1分。仓储能力250t,符合要求得0.5分。*鼓励配置具有智能控制或物联网功能的设备实现自动化运行、数字化管控,基本符合得0.5分。14.稻米加工2碾米加工成套设备,包含碧谷、清选、碾米、抛光功能,生产率2600kgh,符合得1分。具备粮食色选机、包装机,符合得0.1分。检化验设备:水分测定仪、电子天平、数显台秤等,符合得0.2分。冷藏粮库应21003每20%得0.1分,总分0.5分。*鼓励配置满足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等市场需求的设备,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符合得0.2分。15.农技服务3根据服务能力选择,技术培训,培训教室面积25(2,符合要求得0.2分。技术咨询,应配置办公、咨询等设施,符合要求得0.2分。设置统防统治功能的,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或风送喷雾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应26台(套),少1台扣025分,总分15分。 设置测土配方)育彘,应设工配肥区、仓储区和办公区,得0.2分。 配置智能化配肥设备21台(套),符合得0.7分。 鼓励与农创客合作,共建农创客孵化基地,符合得0.2分。16.其他功能区6X5农资配送(1)应具备从事农资配送的营业资质,符合得0.2分.面积220011A每10%得0.06分,最高0.6分。配置装卸、搬运、计量、陈列、仓储设施和运输设备,符合要求得0.2分,少1项扣0.03分。X6农机维修(1)平原地区面积220011A每10%得0.06分,最高0.6分。应配备拆装、焊接、切割和计量等工具,每类工具得0.1分,总分0.4分。X7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2)*鼓励配置桔秆收集、有机肥加工、翻堆机、运输等设备,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