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进港公路西面地理坐标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用地(用海)面积(n?)/长度(km)1032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钦州市钦南区工业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万元)155环保投资占比(%)17.2施工工期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共2个月)国民经济行业类别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是否开工建设口否E: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别中的“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并已取得钦州市钦南区工业与信息化局登记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3-450702-07-02-591723),见附件2。(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在现有的一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进港公路西面,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本项目在2022年3月与广西钦州燕如一陶艺有限公司再次签署场地租赁合同,新增2337m2场地,本项目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不占用农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电网供电和供水充足,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三)“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进港公路西面,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发(2021)13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涉及钦政发(2021)13号文中“附件2钦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所列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良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虽然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环境区域功能,能够严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消耗的水资源和电资源均在区域水源和能源承受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4)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关于印发V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项目所在地未划定项目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行业准入。项目符合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发(2021)13号)中“附件3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与本项且相关的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I-I0项目与钦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1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及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生态管控准入及管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管控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符合2.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开展红树林修复要依法依规进行,并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红树林符合3.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本项目不涉及湿地符合空间布局约束4.禁止城镇和工业发展占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对已有的工业企业逐步搬迁,减缓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叠加布局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侵占程度。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湿地、永久基本农田、陡坡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地区建设和开发,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核心区人类活动;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业在十万大山、五皇山、六万大山、茅尾海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鼓励发展生态保护型旅游业、生态农业,统筹推进特色农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生态环境极为敏感地区。符合5.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坚持培育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严格审批,防止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遏制高耗能产业无序发展和低水平扩张。本项目不涉及“两高“行业。符合6.全市产业准入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4号)要求,限制布局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本项目不涉及炼铁、炼钢、铝冶炼、平板玻璃制造产业符合7.新建、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不涉及石化、化工、焦化项目。符合8.海洋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大陆自然岸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符合线保有率标准不低于35%、无居民海岛岸线长度保有率标准不低于85%o开发和海岸开发各类活动。9.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全面清理非法占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围填海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围填海造地。符合10.科学论证在三娘湾海洋保护区、茅尾海中部海洋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利用活动,严格落实保护区管理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海洋保护区。符合1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监管入海排污口。禁止采挖海砂、设置直排排污口及其他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国土空间规划。符合12.严禁圈占沙滩和红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性活动。本项目不涉及沙滩和红树林。符合13.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本项目不涉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钦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以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印染、纺织、煤化工、石化、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内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不涉及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制糖、酒精、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印刷、垃圾填埋等行业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印染、纺织、煤化工、石化、煤电等建设项目。符合2.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深海排放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已进行雨污分流。符合3.开展陆海统筹流域治理,深化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南流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钦江、南流江流域切实开展截污、拔污、清污、治污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不排入水体。符合专项行动,以“控磷除氮”为重点,抓好养殖、生活、工业、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全面开展茅尾海、钦州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海抽砂行为,优化茅尾海等海域养殖规划布局,整治非法养殖。完善钦州港区污水截流及雨污分流、海上水产养殖尾水整治。4.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应增加脱氮、除磷工序。持续推进市、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不排入水体。符合5.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综合防治,加快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推进工业涂装、石化、包装印刷、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的VOCS综合治理。本项目无VoCS排放。符合6.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园区。符合7.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扩能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或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至市政管网;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本项目不涉及垃圾渗滤液,生活垃圾分类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符合8.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符合9.新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不涉及新建“两高”项目。符合10.加强海陆联动,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入海排污口。符合11.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港船舶污染物施建设方案,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船舶污染。符合12.加强港口码头环保基础设施处理和建设。完善堆场防风抑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钦州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和污水分质处理,防止堆场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排入海,完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符合13.污水离岸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含病原体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海域。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避免热污染对水产资源的危害。本项目不涉及入海排放。符合14.按照养殖容量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发展健康、生态养殖方式,加强对蓝圆觞和二长棘蜩产卯场的保护。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污水和垃圾应科学处置、达标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海域。本项目不涉及养殖产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环境风险源精准化管理,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动态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建立信息齐全、数据准确的风险源及敏感保护目标的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重点加强较大及以上风险等级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源。符合2.选择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本项目不涉及涉重涉危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要区域。符合3.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施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实行联动监管。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符合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并落实污染防治要本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符合求。5.强化全域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建立矿石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禁止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的无序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符合6.严格管控涉海重大工程环境风险,全面排查陆域环境风险源、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隐患,完善分类分级的海上应急监测及处置预案,在石化基地、危化品储存区等邻近海域部署快速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物资设备。建立健全海洋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本项目不涉及涉海重大工程。符合7.强化沿海工业园区和沿海石油、石化、化工、冶炼及危化品储运等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本项目不涉及沿海工业园区。符合8.加强倾倒区使用状况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废弃物向海洋倾倒活动的风险管控。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倾倒。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能源: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绿色清洁能源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打造绿色园区和绿色企业,促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低碳循环化发展。推动能源多元清洁发展,培育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锂电池制造及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要符合相应能源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海洋石油勘探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由区域电网供给,其他能源使用量较少。符合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突出节约集约用海原则,合理控制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整体使用效能.项目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符合3.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回用,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4.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着力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发展绿色矿业:严格控制海岸线的开发建设、海砂开采活动,规范海砂资源开发秩序,加强海岸沙滩保护和矿产开发监管。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符合5.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钦州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加强污染防治。建设海岸生态隔离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和典型本项目不涉及岸线资源。符合海洋生态系统,提高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增强海洋碳汇功能。合理控制滨海旅游开发强度,科学有序发展海洋生态旅游。规范海岛资源开发,科学规划海岛岸线开发,保护海岛自然岸线。6.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木砧口木仲田檄旦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经建成的应逐步或窑普需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生产'八班仃师分°符合表12项目与钦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钦南区)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钦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ZH45070220007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园区产业定位。2、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贮存、加工、制造或者使用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公共服务设施垃圾转运站项目可按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实施。3、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砖瓦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4、城市市区、镇和村庄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5、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人口聚居区域内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涉及高排放、高污染项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涉重金属企业;符合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强化堆场扬尘控制。推动重点行业VOCS的排放管控,加强VOCS排放企业源头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VOCs的排放;无锅炉、污水达标排放用作农肥不排入水体。钦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ZH45070220007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2、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严格控制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禁止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鼓励建筑装修、汽修喷涂作业、干洗等行业,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3、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应同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园区及园区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教能力范围内,确保环境质量达标。4、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杜绝污水直排水体。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既有污水处理厂和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沿海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增强脱氮除磷功能。5、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砰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6、到2025年,钦江东、高速公路西桥国考断面水质分别拟执行In类、IV类标准,最终以国家下达的目标为准。符合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一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风险管控。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符合管控要求。资源开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本项目不涉及锅炉。符合管控要求利用效率要求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其余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实施管理。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形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类别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钦州伟鸿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增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O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随着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技术在生产工艺、国产化率、环保达标等方面已逐步或接近国际领先水平。我国许多城市由于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己逐步选择垃圾焚烧技术作为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伴随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炉渣,绝大部分被送往填埋场或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会造成堆放区域的环境污染。本项目是针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进行有效筛分,从中筛分出金属类产品与尾砂,星砂外卖给钦州市钦南区各水泥制品厂作为制砖原料,见附件12,循环再利用,解决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占地填埋问题,同时又避免了炉渣填埋占用土地及产生二次污染问题。本项目只进行垃圾焚烧炉渣的有效筛分,不进行制砖。本项目为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对现有的一条日处理量为3003年处理量为90000t的城市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日处理量为600t,年处理量为设180000t,并且提升副产品回收效率(提升10%15%),将大大提高生产收益,从而达到内了提质与增产的最终目标容(二)项目概况1、技改后项目工程概况(1)技改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技术改造,在现有的一条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处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炉渣日处理量为600吨,年处理量为180000吨,回收效率将提高。项目占地面积10327m2,新增用地2337m2,建筑面积约5464m2,主要改建内容为炉渣筛选工作区、相应的环保工程及辅助工程等。改扩建后筛选、堆放均在有钢棚厂房车间内作业。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见下表。表21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主要建设内容炉渣筛选工作区建设一条日处理60Ot规模的炉渣筛选生新建(已建).程产线,新建钢棚厂房面积约2574m2尾砂堆放区新建钢棚厂房面积约1138m2新建(已建)炉渣堆放区新建钢棚厂房面积约1752m2新建(已建)辅助工程实体围墙在项目边界拟建H=2.0m实体围墙,长度共计约800m新建(未建)员工宿舍6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0m2依托现有食堂1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4r112依托现有卫生间2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m2依托现有杂物间1间IF茯混结构,建筑面积24m2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水生产用水由水井供水,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厂供水依托现有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农肥,雨水通过雨水沟排放至低洼处依托现有供电钦州供电局供电,变压器容量310KVA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厂区道路硬化新建(未建)堆场建设防护棚,地面硬化,不能露天堆放新建(已建)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机净化排放依托现有废水治理工程生产废水经圆锥形沉淀池沉淀(3个,上方矩形每个尺寸为3mx3mx3m)处理后排至清水池(尺寸为:33m×12m×3.5m)中储存,回用于生产新建(已建)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422依托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2)处理后作周边林地农肥依托现有噪声治理工程采取设备基座安装减震降噪措施新建(已建)固废治理工程炉渣粉碎清洗后产生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新建(已建)定点投放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新建(已建)其他工程道路及绿化100m2新建(未建)3、技改后项目产品方案项目建设一条处理规模为600td,180000ta的炉渣筛选生产线。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尾砂,副产品为铁屑等。见下表。表22技改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备注1尾砂135000主产品2铁屑、铜、铝等9000副产品4、技改后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23技改后项目主要配备的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1一级锯齿波跳汰机5台JT2-126-S摇床4台LS45003摇床床面1张LS45004球磨机1台LS45005八角筛笼1台1500*30006分级八角筛笼1台1500*70007圆形垃圾筛1分1000*20008圆形铁笼1台1000*25009半边有轴铜头筛1台500*120010湿选机1台500*90011湿选机1台500*120012逆转湿选机1台700*90013摇床挂选1台350*220014铠甲电磁挂选机1台RCDD-815永磁滚筒1台400*9005、技改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垃圾焚烧后的炉渣,炉渣通过汽车运输至厂内进行处理。原日处理量为300t,年处理量为90000t;技改后提升至日处理量为6003年处理量为180000t,炉渣主要成分为75%尾砂、20%水和泥及5%铁屑等。钦州伟鸿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四川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钦州海诺尔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签订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将购买的炉渣由钦州伟鸿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详见附件3、4。6、劳动定员、生产班制、年工作日技改后项目员工从原项目调配,共20人,一班制生产(昼间8hd),年工作日300天。7、技改后项目公用工程(1)供水本项目劳动歪员20人,员士均住己住厂员士入活用水约200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4m3d(1200m3a);生活用水量为IZOOnWa,生产用水29100OnWa(每天补充循环30m3d)总计用水为292200m3a,均由自来水厂提供。排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沟排入周边低洼处;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用作周边林地农肥。技改后整个厂区水平衡图见下图:.损耗30图1技改后整个厂区水平衡图单位:m3d(3)供电变压器容量310KVA,年用电量约80万kWh,由钦州供电局供电。(4)供热生产过程无需用蒸汽,不设锅炉。8、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项目厂区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葵子村斩板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327m2,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区东侧约20m为进港公路(347省道),东侧约70m为国土资源所;西侧约15m为铁路干线;西南侧3m为废铁回收公司;西北侧约3m为汽修厂;东北侧约55m为居民。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居民点见附图6。本项目厂区呈不规则形,厂区内南部为员工食堂和宿舍,西部为炉渣堆放区,炉渣筛选工作区及污水处理区,厂房东面为尾砂堆放区,厂区出入口依347省道设置于厂区东北侧。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一)施工期项目为技改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设备的安装、钢棚厂房、道路硬化和场界四周实体围墙的建设。工艺流程图:投入运行一废气、扬尘、哗声、废水.扬尘、理声.固废、废气.废气、陵水、 曝声、固废.扬尘、噪声、 固废、废气、 废水.扬尘、理声、 段气、废水、 一废.产污环节简述:主体工程:该阶段主要进行生产线设备的安装和钢棚厂房的建设,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污 环 节燃油废气、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辅助工程:该阶段主要是场界围墙的建设和道路硬化,此过程会产生扬尘、燃油废气、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二)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图2技改后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说明:原料(炉渣):本项目原料为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垃圾焚烧后的炉渣,为大颗粒状,含水率约20%,由运输车运输至厂区内。筛笼分选:炉渣原料由筛笼分离出粗细原料,细原料直接输送至磁选,粗原料输至破碎机,经粉碎后再次筛选。电磁除铁:经筛分和粉碎后的原料,经过电磁除铁,磁选出的铁屑经另一条输送带送入另一台粉碎机通过捶打方式进行粉碎清洗。铁屑粉碎时通过水管泵入一定量的水(约为铁屑质量的10%)用以清洗表面杂质。由于铁屑粉碎过程会泵入一定量的水,粉碎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跳汰机:除铁后的砂水再次经过跳汰机,通过重力分离,下出水筛选出铁屑,上出水输至选铝器,将再次筛选。摇床筛分:除铁后的下出水砂水,经摇床分出铜,尾砂经球磨机粉碎,堆放至尾砂堆场。涡流分选器:对上出水砂水通过筛笼进行筛分,粗细不同的原料,各自通过粗铝选铝器,细铝选铝器(涡流分选器),筛选出铝。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循环利用。压滤:清出清水池中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可得到泥饼,压滤废水回用于生产。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一)项目现有工程概况1、项目现有工程建设内容现有工程主要有炉渣筛选工作区、渣沙堆场等。表24项目现有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程炉渣筛选工作区建设一条日处理30Ot规模的炉渣筛选生产线,面积约500m21F,顶棚为钢架结构,四周无围挡辅助程渣沙堆场位于厂区西北面,面积约为300?露天员工宿舍6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0m2/食堂1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4m?/卫生间2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m2/杂物间1间IF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4m2/公用工程供水生产用水由水井供水,生活用水由自来水厂供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农肥,雨水通过雨水沟排放至低洼处/供电钦州供电局供电,变压器容量3IOKVA/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渣沙堆场加盖防尘网,建设雨棚/厂区道路硬化/食堂烟油采用高效油烟机净化排放/废水治理工程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4个,每个尺寸为4mx7.5mxl2m)处理后用水泵抽至清水池(4个,尺寸为:9m×3m×1.6m*3,7m×5m×2m*l)中储存,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Io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农肥/噪声治理工程采取设备基座安装减震降噪措施/固废治理工程炉渣粉碎清洗后产生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定点投放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其他工程道路及绿化100m2/2、项目现有工程产品方案项目建设一条处理规模为300td,90000ta的炉渣筛选生产线。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渣沙,副产品为铁屑等,见下表。表25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备注1渣沙(含20%水)85500主产品2铁屑等4500副产品3、项目现有工程主要设备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26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装载机2台/2运输车1台/3电磁除铁器3台/4粉碎机4台/5浮力机1台/6摇床4台/7湿选机3台/8输送机4台/9水泵7台/10移动吊机1台/11压滤机1台/12滚笼机2台/13上料斗1个/14振动给料器1台/15振动分选筛2台/4、现有项E主要原辅料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垃圾焚烧后的炉渣,炉渣通过汽车运输至厂内进行处理。日处理量为300t,年处理量为90000t0炉渣主要成分为75%渣沙、20%水及5%铁屑等。5、现有项目劳动定员现有项目劳动定员20人,10人住厂,0一班制生产(昼间8hd),年工作日300天。6、现有项目水平衡9图3现有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二)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情况1、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于2017年8月开始生产,属于未批先建,后在2018年完善了相关环保手续。钦州伟鸿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在2018年3月29日取得了环评批复(钦环审Q018)41号),见附件8。2、环保竣工验收项目于2018年7月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并通过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9。3、排污许可证项目与2020年3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见附件10,证书编号:91450702MA5L1HUR9B001Q。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的要求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并开展自行监测。项目环保手续较为完善,现有工程运营期间未有环保投诉现象。根据排污许可证,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噪声,仅对污染物的类别、种类及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