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4年关于扎实稳定全区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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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24年关于扎实稳定全区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目录XX区2024年关于扎实稳定全区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附件1关于稳住经济的22条财政政策措施19附件2关于稳定经济10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25附件3关于稳投资的6条政策措施29附件4关于促消费的10条政策措施31附件5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9条政策措施35附件6关于保能源安全的3条政策措施37附件7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9条政策措施38附件8关于保基本民生的9条政策措施42附件9关于稳住全区工业经济大盘的18条政策措施45附件10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的16条政策措施52附件H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6条政策措施57附件12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4条政策措施59附件13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8条用地政策措施61附件14关于稳住经济的4条环保政策措施64 附件15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6条政策措施66 附件16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15项措施68附件17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1条政策措施78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交好本地发展优异答卷,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加快落实财税政策(一)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在落实已出台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尽快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二)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培训辅导, 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三)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要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库款调度,压实责任,确保基层平稳运转。(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办理前期手续,落实建设条件,力促国家审核通过的储备项目尽快转化为实施项目。加快专项债券申报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鼓励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加快谋划一批新 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扩大储备项目规模,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金融办、人行XX支行)(六)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零售、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河北省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允许有条件、有意愿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短期险业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且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2022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o(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八)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 政局)(九)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在对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3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十)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支持自主创业,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区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一)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 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人行XX支行、张家口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十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的倾斜力度。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持合理流动性。(责任单位:人行XX支行、张家口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十三)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责任单位:人行XX支行、张家口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 (十四)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区域内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 等4个关键阶段给予重点支持。优化上市前期的激励政策,对在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的企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各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的企业,给予上市服务费用补助。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XX支行)(十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发性银行设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专项,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并给予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中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市政、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主的常态化对接,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募基础设施REITs,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力争2022年全区基础设施RErrS实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人行XX支行、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 (十六)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明确各部门分工及职责,促进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协同配合推动区级基金与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央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合作,利用中央、省、市和区级资金共建区域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全区资源禀赋较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科技和人才优势突出的强势 产业,支持推动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十七)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力争2022年8月份全区新发放个人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4月份下降30个基点。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区分优质项目和房地产企业集团风险,对风险可控、担保充分的项目在有效防止资金挪用的前提下给予开发贷款支持。(责任单位:人行XX支行、张家口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区住建局)三、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十八)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河道防洪、农村供水节水、河湖生态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实施XX区城西河上游治理、XX区城西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年度投资任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实施,期手续,开工建设。加快城东河改道项目谋划进程。年底前完成 尽早办理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XX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 (十九)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推进南环路等重点路网建设,建设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确保超额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南环路、西豪 丽景基础设施、乡村公路等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二十)有重点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及时跟进国家、省、市入廊收费政策制定情况,完善全区入廊管线有偿使用机制,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事项,加快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加快推进民主街、全兴路弱电入地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二十一)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对建筑工地除存在重大安全和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外,一律不责令停业施工或停业整顿,切实保证项目正常施工。区公安分局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实行“一项目一民警”联络机制,维护重大项目周边治安秩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公安局XX分局) (二十二)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实施常态化推介民间投资项目机制,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每月推出一批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南环路拓宽、西豪丽景学校、逮家湾片区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攻关突破。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 倾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市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市生态环境局XX区分局)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系建设,交通局、金融办、(二十三)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全面落实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入限制政策,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在全区范围内解除针对皮卡车的通行限制。争取和利用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开展家用新车促销和汽车下乡、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汽车促消费活动。加强城镇停车设施和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充分发挥乡村电商平台作用,启动称西河夜市、家家悦XX卫道美食街等平台,形成促消费的浓厚氛围。加快供销商贸体构建区乡村一体化供销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XX分局、区执法局、区人行XX支行) (二十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大力推进“幸福张家口欢乐购”“汽车消费促进月”“山城惠民电子消费券”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面向全区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争取省 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建设完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便民市场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二十五)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支持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区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对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支持工业企业上云,对首次使用云服务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上云投入金额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市场局)五、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二十六)严格执行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统筹利用种粮补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上级政策资金,适时调增化肥商业储备规模,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积极落实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亩,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 区的种植面积任务,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二十七)推进实施好能源项目。有序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力争年内完成装机规模一半以上。争取年内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二十八)提高煤炭储备能力。积极对接煤源市场,支持鼓励区内煤炭企业做好煤炭储备工作。加强集中供暖民生保障,全力做好农村双代未覆盖地区的洁净煤“兜底”工作。在扶植好郭磊庄、旧堡煤台发展的同时,启动郭磊庄煤台运营,推动物流产业园形成。依托商务系统闲置土地,谋划启动煤炭储备基地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行XX支行)(二十九)加强原油和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加快石油储备能力建设,健全储备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十)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o投标保证金允许以 保函、保险、担保等多种形式缴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区市场局)(三十一)阶段性免除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免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省、市有其它承租国有房屋减免政策的按上限执行,减免租金不叠加计算)。鼓励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的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政府各类扶持政策优先支持主动减免房租的市场主体。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河北省税务局确定减免条件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局) (三十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落实2022年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落实中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要求开展补助资金清算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局) (三十三)促进企业更快复工达产。落实属地责任,发生疫情实行封控措施前,提前通知并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安置、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储备,进行闭环生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不停工不停产。落实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部省市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将支柱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重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车间)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因地制宜为“白名单”企业提供特色政策服务。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问题的服务机制,及时解答和处理企业复工达产中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区分局、区发改局) (三十四)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执行查验不劝返、检测不等待、核酸不重检、政策不加码等通行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严格落实货车通行政策,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和普通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全面实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制度,严格审核,及时发放,工作“不能过夜”。做好12328和保通保畅专线24小时值班值守,保通保畅事项做到即接即转即办。深入开展关心关爱货车司机行动,为货车司乘人员提供就餐、饮水、如 厕等便利服务,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XX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邮政局)(三十五)完善环境保护支持措施。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将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向企业广泛宣传,与税务等部门进行对接,对我区重点行业的税收平均水平进行初步测算,对税收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建立激励性绩效分级重点帮扶企业清单,指导帮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环保指标达标和正式晋级。2022年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主要采取告知、提醒、约谈、帮扶方式,除恶意、屡犯等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2022年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区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十六)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不断提升完善县级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功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邮政局)七、着力稳外贸稳外资(三十七)支持外贸企业发展。鼓励并支持进出口企业加大进出口量,推动区内相关企业列入全市出口百强企业,调动全区稳外贸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保服务保费给予支持,并对中小微企业予以倾斜,增强出口企业接单信心。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出口规模。支持企业线上线下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深圳高交会等国内展会以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等线上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以“代参展”方式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对企业参展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三十八)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开展系列招商活动,扩宽招商引资渠道。建立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完善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沟通协调并帮助解决外资企业在张营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