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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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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招标文件.docx

    嘉兴经开区2024年度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5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YJY-2024-4项目名称:嘉兴经开区2024年度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最高限价(元):420000招标需求:嘉兴经开区2024年度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内容:(1)非道路机械抽检抽测;(2)非道路机械申报审核登记;(3)路检路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服务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3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无需落实;2.20 需要落实:2.2.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0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 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3:30(北京时间)2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13:304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Sdf.lkj"“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成交供应商在签合同前,如不完成注册,视为放弃;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sdf.lkjlubane-biding)。(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5)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3点工作内容:(1)非道路机械抽检抽测:根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规定,对嘉兴经开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抽测。根据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日常执法监测;同时根据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机械每月抽查率相关指标要求,10月至明年3月需加强对禁用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抽检抽测,项目周期内抽测台次以甲方具体考核要求为准,开展相关任务,具体以实际开展数量为准。上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等相关数据信息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接入市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2)非道路机械申报审核登记:对经开区2024年非道路机械进行申报审核登记工作,具体以实际开展数量为准。(3)路检路查:定期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每个月至少开展一天,每年度需开展12次(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并提供不合格车辆纸质盖章监测报告及车辆检测数据汇总表。2、限价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最高投标单价1非道路机械抽检抽测300元/辆2非道路机械申报审核登记120元/辆3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每次开展不低于35辆)5000元/天二、方案要求1、实施方案:投标人须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任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计划安排和人员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该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秋冬季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实施方案2、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人员分工等做出说明,同时做出落实承诺的有效保证。(2)投标人至少指定一名中级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目的具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沟通协调。服务期内非得到采购人允许,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更换。(3)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人员变动不可超过总数的20%,若发生较大人员变动,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同意方可继续实施项目。三、服务期限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四、技术成果、调查数据归属及其它要求1、本项目所形成的项目成果、调查数据,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中标人无权将调查和监测数据或相关信息发送给任何第三方。投标人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为采购人保密。2、投标人中标后15日内,需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报采购人审核。3、投标人要接受采购人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的控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质量监督计划,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配合采购人开展核查工作。4、投标人需了解工作目的和内容,明确责任和权利,掌握工作流程和调查体系、完成数据处理,能够统一、有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按国家、省相关要求完成工作。5、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招标要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针对本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五、商务条款(一)履约保证金:无(二)付款1、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且财政资金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项目进行至结束日期整体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尾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回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口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0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6样品提供EJ不要求提供。口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O(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o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口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_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一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递交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5楼1505室,接收人:易蓉,电话:8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EI无。9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另,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0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5楼1505室,接收人:易蓉,电话: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1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计取,如代理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2、代理服务费支付: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3000437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评标结果公告12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new)o(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3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预算金演、最高14E公限价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中小企业Al用15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进行咨询。政采云金融热线400-903-9583,也可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Sdf.lkj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购买保险/保函。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保险保函模块选购:sdf.lkj/16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2、中标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并须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3、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4、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7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外,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二、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 .“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 .“负贲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贲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 .“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8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9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0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SdfjkjSdfjkjZCygOV.cn/)。11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口”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2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招标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3 支持绿色发展13.1 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3.2 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13.3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招标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招标需求标准(试行)。14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4.1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4.2 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1 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4.2.2 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4.2.3 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3 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20%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明确具体的扣除比例,未明确的,给予6%的扣除)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4.4 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5 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4.6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4.7 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5 支持创新发展15.1 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5.2 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5.3 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16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六)特别说明: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 .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3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 、采购人因建设、发展、改造、提升等原因,需要在服务周期内增加或减少相应岗位服务人员的,按中标单价进行核减或增加,经财政审批同意后,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 .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 .供应商质疑3.1 质疑提出时效3.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 质疑答复3.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2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 质疑函3.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供应商投诉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 .招标公告2 .招标需求3 .投标供应商须知4 .评标办法及标准5 .合同主要条款6 .投标文件格式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2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关联。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sdf.lkjlubane-biding总体要求: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2 .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5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6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 .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五)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金和费用。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2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3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1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4.2 在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4.3 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4.4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5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的。4.6 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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