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光伏)ADI传动自动控制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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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光伏)ADI传动自动控制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光伏)ADl传动自动控制器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鑫纬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0六、结论72附表73附图附图一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本项目周边现状图附图三本项目厂区平面及防渗布置图附图四本项目与大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五本项目与大丰区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附图六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图附图七本项目现状监测点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不动产证附件5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附件7协会证明附件8涂料理化性质及VoCS检测报告附件9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附件10法人身份证附件11工程师现场照片附件12技术服务合同附件13总量申请表附件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光伏)ADI传动自动控制器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201-320904-89-01-28342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20o28,48.7907北纬:33o03,43.3196h)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其他”建设性质力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力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大行审备(2023904号总投资(万元)22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91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Q是:本项目厂房已经建设完成,生产设备未进厂,盐城市大丰生态W4=wwa用地面积(m2)3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审批机关: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I)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的批复(大政复201714号)(2)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海镇工业园区产业定位调整的批复(大政复2019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大环审202引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规划面积约4.2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南至王港河、西至沈方路、北至排河(南大沟)、东至希望大道东侧约300米。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海镇工业园区产业定位调整的批复(大政复20199号),园区规划以纺织业、设备制造业等为主导产业,同时发展其相关配套产业。其中纺织业具体为化纤长丝生产加工、坯布织造、纺织面料后整理、服装、床上用品加工等,设备制造业具体为环保设备制造、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加工,成套智能检测设备、棚房生产、电力金具生产、压力容器等,配套产业为工业研发、物流仓储等。工业研发用于纺织业、设备制造业的配套研发。园区各产业按集群布局,发挥产业集聚功能,规划园区形成三大产业组团:纺织业组团、设备制造业组团、配套产业组团。其中:纺织业组团四至边界为东至园海路,南至海团路-王港河,西至沈方路-通海路,北至排河(南大沟);设备制造业组团四至边界为东至希望大道东侧约300米,南至海丰路,西至园海路,北至南大沟;配套产业组团东至希望大道东侧约300米,南至王港河,西至园海路,北至海丰路。本项目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选址在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设备制造业组团内,且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2、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Ll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清单类型准入清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主导产业纺织业、设备制造业等为主导产业,同时发展其相关配套产业。本项目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优先引入1、纺织业:化纤长丝生产加工、坯布织造、纺织面料后整理、服装、床上用品加工等;2、质备制造业:环保设备制造、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生产及加工,成套智能检测设备、棚房生产、电力金具生产、压力容器等;3、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采取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禁止引入纺织业,1、印染项目;2、含化工工序的纺织原料生产项目;3、废水排放量大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的项目。设备制造业:1、禁止引入未进行产能置换的铸造项目;2、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的项目;3、使用不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异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4、排放含汞、碑、镉、铭、铅五类重金属的项目;5、其他国家、省、盐城市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或企业。本项目喷漆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使用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其余园区禁止引入内容不涉及空间布局约束1、表面处理工艺等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环评要求设置防护距离;2、规划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设置不少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3、禁止引入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4、严格保护园区规划生态空间,禁止转变为其他用地性质;5、禁止引入占用园区规划水域和绿地,破坏园区内生态空间的项目;6、区内道路与商业、工业混杂区之间应预留降噪空间,区内工业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7、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木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以涂装车间边界设置Ioo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W5.546t/a、氮氧化物W4.064t/a、颗粒物W28.944t/a、VOCs9.7568tao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总量平2、水污染物:废水量(接管量)4511075ta.废水量(外排量)3383306ta>化学需氧量W169.1653t/a、氨氮W16.9165ta、总磷W1.6917ta、总氮W50.7496ta°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引入使用、贮运和排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且无相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项目。2、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将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新建项目禁止开采地下水。不涉及(2)与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大环审2023l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大环审202引1号),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如下:1)产业定位以纺织业、设备制造业等为主导产业,同时发展其相关配套产业,产业按集群布局,规划形成三大产业组团:纺织业组团、设备制造业组团、配套产业组团。本项目本项目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选址位于小海镇工业园区设备制造业组团。2)园区规划范围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水处理依托区内工业污水处理厂18000td污水处理工程,尾水排放王港河。园区企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天然气由大丰通裕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小海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王港河;等温淬火工序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大环审2023l号)。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初筛信息本项目初筛信息表见下表。表12项目信息初筛表初筛项目初筛结论1、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2、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大环审2023l号)相关要求3、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已获得盐城大丰区审批局备案(项目备案号:大行审备(2023)904号);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版、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4、项目所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项目所在地集中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可以满足项目运营需求5、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总量在大丰区范围内进行平衡;项目建成后生活废水经厂区内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小海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总量指标在小海镇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无需申请总量。6、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产品为新能源(光伏)ADl传动自动控制器,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7.是否存在环境遗留问题其他环境制约因素否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底线根据LC生母藏市犬主区环培质易共用.卦藏市大主区2022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区的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声、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处于良好状态,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综上,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的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23年3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南通市召开了全省臭氧污染防治现场会,部署了全省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此外针对臭氧超标,盐城市已出台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小海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王港河;等温淬火工序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经DAOO1、DAO02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与调漆、流平、烘干废气均通过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废全部妥善处置,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I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苏政发20208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308号),本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保护目标详见下表。生态红线区具体情况见附图4。表13生态红线保护目标红线区域名称导态能主I功红线区域范围与本项目的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通榆河(大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源质护水水保取水口位于(120o19,9wE,33o97wN)o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Iooo米,下游500米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背水坡堤脚外I(X)米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I(XX)米水域及准保护区水域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15.2km通榆河(大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大丰区境内通榆河水体及其两岸纵深各1000米陆域范围,以及与通榆河平交的斗龙港上溯5000米水域及南岸100o米范围14.2km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周边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位于项目西侧14.2km的通榆河(大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项目不在现有的生态红线管控区内,不违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同时本项目严格采取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小海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王港河;等温淬火工序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产生的废气经DAOOK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与调漆、流平、烘干废气均通过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废全部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用水由大丰区第二自来水厂集中供水,用电由园区变电站提供,用气由盐城大丰通裕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且不使用高能耗设备。因此,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环境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序号文件内容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人类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6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01420号)不属于限制及禁止开发区域,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7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盐政发201774号)不属于限制及禁止开发区域(5)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所在地为小海镇工业园区,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判定结果空间布局约束(I)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盐政办发(2015)7号)淘汰类的产业。(3)位于通榆河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木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项目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符合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项目西侧距通榆河约15.2km,不在通榆河两侧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管网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污染物总量在区域内平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处理后可达相关标准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企业将按照环评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4)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项目加强能源清洁利用,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符合当地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不在盐城市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三线一单”文件要求。3、与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丰区分区规划(2021-2035)草案的相符性分析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从2022年10月14日起,江苏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报批的依据。对照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丰区分区规划(2021-2035)草案,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可以开发利用。本项目与大丰区三区三线规划位置关系图见附图五。4、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0o28,48.7907,北纬:33°03'43.3196"),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目标为西侧14.2km的通榆河(大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不在相关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相符。同时,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和设备运行噪声等,建设单位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容。5、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相符性根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小海工业园区,项目西侧距通榆河约15.2km,不在通榆河两侧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能够渍星江苏省涌榆河水污室防治条例和扑城市人民的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6、“两减六治三提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6项目与“两减六治三提升”行动相符性分析表文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化工企业数量治理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活减消岔、货量理圾煤总治垃少费本项目以电能和天然气为能源,不使用煤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符合文件要求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治理通榆河水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境隐患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盐城市及大丰区“两减六治三提”要求。7、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长江办20227号)符合性分析表L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是否符合说明原因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不涉及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符合不涉及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不涉及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符合不涉及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挤出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不涉及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流及湖泊新设、改扩或扩大排污口符合不涉及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利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符合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I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河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高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符合不涉及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不涉及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符合不涉及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不涉及8、与挥发性有机物管理类文件的符合性夕表L8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管理类文科淅二的符合性分析件称文名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定果判结I挥标准(GB37822-2019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1.1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5.1.2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所使用的油漆、稀释齐IJ、固化剂和水性漆均贮存于密闭的容器中,且储存在密闭油漆库,不会雨淋或暴晒。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均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符合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6.1.1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项目用推车或铲车将密闭包装VOCS物料运送至喷漆工位。符合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7.2.1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辑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结(涂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在自动喷漆线(内设密闭调漆室、喷漆室、烘干室)内进行,且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将按符合胶、热压、复合、贴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7.3.1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c)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7.3.4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按照第5章、第6章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要求建立漆料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漆渣使用桶装加盖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桶加盖仇KlJ均壬尼夜色库规范化管埋。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10.1.2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TJ,科阳州土L-L乙收盒J曳后IE心仃,待检修完毕后I可步投人便用;生产JL艺女备不能得止运仃或小能及时得正运仃的,应攻三J发气跳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10.2.1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10.2.2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0.3.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本项目建成后,各VOCs产生点位的Voa收集装置将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本项目将根据产生VOCs点位、涂料特征,分别进行收集。喷漆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密闭输送管道,废气收集系统负压运行,按照整体换风设计,设计风超0.3mso本项目废气满足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要求。厂区针对VOCs废气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措施,VOCs废符合初始排放速率2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气去除率>90%o厂区涉及VOCs废气的排气筒高度为15m。2重条)(玲大气1201953号)一、控制思路与要求: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3、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生金用、立铁化、日初化寺生广坟术,以及周双-L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尢组织琲取转交为有组织排放进仃控制。米用全弯集气隼或密阳空间的,除仃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开根据相天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4、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79区弛头胞以近,/曳似循俳姒J友飞的7肢度、组分、风境,温畏、湿馍、压力,以及生产_£况等,合埋选拜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1、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均在自动喷漆线(内设密闭调漆室、喷漆室、烘干室)内进行,且对废气产生点位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2、本项目使用的涂料满足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3500-2019)、CC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VOCs限值,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3、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有机废气采用“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符合置”处理,喷漆漆雾使用水帘过滤。二、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在自动喷漆线(内设密闭调漆室、喷漆室、烘干室)内进行,且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涂料、稀释剂等原辅材料都进行密闭存储,调配、使用等过程采用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且配套有效的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有机废气采用“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喷漆漆雾使用水帘过滤。符合3江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项目使用涂料VOCs含量符合相应标准,属于低VOCS含量涂料。符合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有机废气采用“高效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喷漆漆雾使用水帘过符合号)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对于100O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高温燃烧、微生物处理、填料塔吸收等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滤。废气收集和总去除率均不低于90%o对含尘、含气溶胶、高湿废气,在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RTO焚烧、低温等离子等工艺处理前应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等装置进行预处理。本项目喷漆漆雾使用水帘过滤,然后通过高效过滤棉进行处理。符合企业应提出针对VoCS的废气处理方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的重点监控企业,可安装TVoCS浓度在线连续检测装置(包括光离子检测器(PID)火焰离子检测器(FID)等,并设置废气采样设施)。木环评要求企业制定严格的废气处理运行维护方案和监测计划,并严格实施。符合表面涂装行业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和电器产业制造企业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符合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昆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本项目采用自动喷漆,涂装效率较高。符合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原则上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本项目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在自动喷漆线(内设密闭调漆室、喷漆室、烘干室)内进行,且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通过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存在露天或敞开式喷涂作业。符合烘干废气应收集后采用焚烧方式处理,流平废气原则上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流平、烘干废气采取高效过滤棉+活性炭符合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喷漆废气应先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多级过滤等工艺进行预处理,再采用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处理,小型涂装企业也可采用蜂窝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填料塔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多种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