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DB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XXX-XX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XXXX-20XX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for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ofwaterproofingengineeringofrailtransport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forconstructionalqualityacceptanceofwaterproofingengineeringofrailtransportation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XX-XXX-20XX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20XX主编单位: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XX年XX月XX日2023年厦门前言本标准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0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2020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标准共有7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结构防水工程;5.地面及上部架结构防水工程;6.细部构造防水工程;7.分部工程验收。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236/238号,邮编:361004)。本标准主编单位: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本标准参编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目次目次5Contents11总则32术语43基本规定73.1 一般规定73.2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93.3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13.4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24地下结构防水工程154.1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154.2 附加防水层204.3 地下车站结构防水404.4 区间隧道防水工程464.5 涵洞工程防水工程525地面及上部结构防水工程535.1 地基与基础535.2 上部结构防水工程535.3 屋面防水工程535.4 厕浴间防水工程595.5 高架区间桥面防水工程616细部构造防水工程636.1 施工缝636.2 变形缝666.3 后浇带686.4 穿墙管(盒)706.5 埋设件726.6 预留通道接头736.7 桩头746.8 孔口756.9 坑、池777分部工程验收78附录A防水材料的质量指标81附录B现行建筑防水工程材料标准和现场抽样复验90附录C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94本标准用词说明115引用标准名录116条文说明117ContentsCont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1 General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2 Terms33 BasicRequirements43.1 Generalprovisions73.2 ClassificationofQualityAcceptanceforWaterproofEngineeringConstruction73.3 QualityAcceptanceofWaterproofEngineeringConstruction93.4 ProcedureandOrganizationforQualityAcceptanceofWaterprfingEngineeringConstruc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4 UndergroundStructureWaterproofingEnginee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4.1 SelfwaterproofingofConcreteStructures误!未定义书签。4.2 AdditionalWaterproofLayer404.3 WaterproofingofUndergroundStationStructure404.4 WaterproofingEngineeringforIntervalTUnneIS错误!未定义书签。4.5 WaterproofingEngineeringforCulvertEnginee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 GroundandUpperStructureWaterproofingEnginee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1 SubgradeandFound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5.2 WaterproofingEngineeringofUpperStrUCtUrC错误!未定义书签。5.3 RoofWaterproofingEnginee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4 WaterproofingEngineeringforToiletsandBathroOmS错误!未定义书签。5.5 WaterproofingEngineeringforElevatedSectionBridgeEeck616 WaterproofingEngineeringforDetailedConStrUC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6.1 ConstructionJoint错误!未定义书签。6.2 DeformationJoint错误!未定义书签。6.3 PostcastStrip错误!未定义书签。6.4 WallPenetratingPipe(Box)706.5 EmbeddedParts错误!未定义书签。6.6 ReservedChannelJoint错误!未定义书签。6.7 PileHead错误!未定义书签。6.8 Porthole错误!未定义书签。6.9 Pit,、Pool错误!未定义书签。7 AcceptanceofDivisional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A QualityIndicatorsofWaterproofMaterials81APPENDIX B CurrentStandardsforBuildingWaterprfingMaterialsandOn-siteSamplingandRetesting90APPENDIX C QualityAcceptanceRecordFormforWaterproofEngineeringInspectionBatch错误!未定义书签。ExplanationofWordingusedinThisStandard.错误!未定义书签。51.istofReferenced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6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71总则1.0.1为了加强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施工质量的验收。1.0.3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福建省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轨道交通防水工程waterproofengineeringofrailtransportation指对轨道交通建(构)筑物,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作的工程实体。2.0.2防水等级gradeofwaterproof根据地下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的要求,所确定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2.0.3刚性防水层rigidwaterprooflayer采用较高强度和无延伸能力的防水材料,如无机类防水涂料、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防水层。2.0.4柔性防水层flexiblewaterprooflayer采用具有一定柔韧性和较大延伸率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有机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2.0.5膨润土防水材料bentonitematerialsforwaterproofing指利用天然钠基膨润土加工制作而成的地下工程防水材料,包括膨润土防水毯主材、密封膏及膨润土止水条等配套材料。2.0.6膨润土防水毯由两层土工织物(一层有纺土工布、一层无纺土工布)包裹天然钠基膨润土颗粒针织而成的毯状材料。膨润土颗粒均匀分布,以针织方法将膨润土颗粒固定,无纺土工布的外表面加烫一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薄膜。2.0.7聚合物水泥胶粘材料bindercompoundedwithpolymerandcement以聚合物乳液或聚合物再分散性粉末等和水泥加水组成,用于粘结聚乙烯丙纶卷材,并具有防水功能的材料。2.0.8聚乙烯丙纶卷材复合防水层polyethylenepolypropylenefibrewaterprooflayercompoundwithpolyandcementbinder聚乙烯丙纶卷材用聚合物水泥粘结材料粘结在基面上,共同形成的符合防水层。2.0.9预铺反粘防水卷材pre-installedwaterproofinglayerfullydondedwithconcrete单面覆有自粘胶膜层,预先铺贴在基面上,其胶膜层能与后浇筑的结构混凝土的浆料紧密结合的一类防水卷材。2.0.10胶凝材料cementitiousmaterialorbinder用于配置混凝土的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粉等矿物掺合料的总称。2.0.11水胶比watertobinderratio混凝土配置时的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总量之比。2.0.12喷锚支护bolI-Sholcretesupport锚杆和钢筋网喷射混凝土联合使用的一种围岩支护形式。2.0.13地下连续墙UndergrOUnddiaPhragmWalI采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具有截水、防渗、挡土和承重作用的地下墙体。2.0.14明挖法cutandcovermethod敞口开挖基坑,再在基坑中修建隧道等地下结构,最后用土石回填恢复地面的施工方法。2.0.15暗挖法miningmethod不挖开地面,采用从施工通道在地下开挖、支护、衬砌的方式修建隧道等地下结构的施工方法。2.0.16盾构法shieldtunnellingmethod采用盾构掘进机进行全断面开挖,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而成的衬砌环作为承载和防水的永久结构的隧道暗挖施工法。2.0.17检验批inspectionlot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拱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0.18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员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进行的检测。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轨道交通工程的防水,应根据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以保证结构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求。3.1.2 轨道交通地下结构防水应遵循“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多道防线、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与其相适应的防水措施。当结构处于贫水稳定地层,同时位于地下潜水位以上时,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考虑限排。3.1.3 轨道交通地下结构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车站及机电设备集中区段和屋面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2区间隧道及连接通道等附属的隧道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二级,顶部不允许滴漏,其他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1000;任意Ioo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2?;3隧道工程尚要求平均渗漏水量不大于0.05L(m2-(1),任意100m2防水面积渗漏水量不大于0.15L(m2d);3.1.4 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3.1.5 防水工程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1.6 钢筋工序之后,合模之前应对防水层保护质量作隐蔽前检查,破损部位应及时修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隐蔽。3.1.7 防水工程必须由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3.1.8 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3.1.9 防水工程施工期间,明挖法施工的车站和区间隧道,应采取必要降水措施,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3.1.10 防水工程渗漏水调查与量测方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附录C执行。3.1.11 防水工程施工现场技术控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的相关规定。3.2 .12防水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2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后,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检验,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并出具材料进场检验报告;4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开工前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负责对作业工班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一起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5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1.13防水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2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和按工程所属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3.2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3.2.1 防水工程应为轨道交通车站和区间隧道工程的分部工程或子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项工程和检验批。3.2.2 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表3.2.2的要求。表3.2.2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地卜.结构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每施工段4.1.10-4.1.124.1.134.1.15卷材防水层每施工段4.2.174.2.184.2.194.2.22塑料板防水层区间或车站磁道每20m4.2.304.2.314.2.324.2.35明挖车站每施工段喷涂速凝沥青橡胶涂料防水层每施工段4.2.43-4.2.464.2.47-4.2.49徐科防水层每施工段4.2.56-4.2.584.2.59-4.2.61水泥砂浆防水必每施工段4.2.684.2.704.2.714.2.74膨河土防水毯防水层区间或车站陵道每2()m明挖车站每施工段4.2.894.2.914.2.924.2.94金属板防水层每Iom24.2.100>4.2.1014.2.102-4.2.104地下连续墙防水每个单元槽段4.3.164.3.174.3.184.3.20暗挖法隧道防水每施工段4.4.154.4.174.4.184.4.18管片衬砌环防水每10环4.4.254.4.274.4.28-4.4.30屋面防水工程卷材防水层每施工段5.3.15.3353.4-5.3.7涂膜防水层每施工段53.85.3.115.3.12-5.3.13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每施工段5.3.145.3.165.3.17-5.3.20接缝密封防水每道接缝5.3.215.3.225.3.23-5.3.25金届板材防水每施工段5.3.265.3.275.3.28-5.3.29恻浴间防水工程涂膜防水层每个解浴间5.4.6-5.4.125.4.135.4.14高架区间防水工程桥面防水层每20m5.5.I-5.5.45.5.5-5.5.6细部构造防水工程施工缝每个细部6.1.I-6.1.26.1.3-6.1.13施工每个细部62件6.2.36.2.46.4.12后浇带每个细部6.3.1-6.3.46.3.5-63.9穿墙管(盒)每个细部6.4.1-6.4.26.43-6.4.7埋设件每个细部6.5.16.5.26.5.3-6.5.8预埋通道接头每个细部6.6.1-6.6.36.6.4*-6.6.8桩头每个细部6.7.1-6.736.7.4-6.7.8孔口每个细部6.8.16.8.26.83-6.8.7坑、池每个细部6.9.1-6.936.9.4-6.9.63.3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3.3.2 ,按下列方式进行: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规定的频率及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混凝土强度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2对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3.3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取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施工具有明确的操作依据和完整的质量检查记录。3.3.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3.5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结构/衬砌厚度、强度、抗渗等级,衬砌背后回填注浆等涉及结构安全和防水效果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渗漏水检测应符合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要求;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3.5当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3.3.6通过返修或返工仍不能满足防水要求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严禁验收。3.4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3.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附录的表C7-4-l表C7-4-21填写。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75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4.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甲方代表、设计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7-6填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3.4.4 防水分部工程分包施工时,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将防水分部工程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分项工程质验收记录表C75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贡人分包项目经理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检查结论项目专业技术负贲人:年月日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资人)年月日分部工程质髓收记录*C7-6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负资人质量部门负货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费人分包技术负责人序号分项工程名称l>v批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验收意见12345678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验收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4地下结构防水工程4.1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I)一般规定4.1.1 结构自防水应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P6;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的相关规定。4.1.2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2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不得贯通,最大裂缝宽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见表4.1.1-1的规定;3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见表4.L1-2的规定;表4.1.1“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结构类型允许值(mm)备注钢筋混凝土管片0.2其他结构水中环境、土中缺氧环境0.3洞内干燥环境或洞内潮湿环境0.3环境相对湿度为45%80%迎土面近地表干湿交替环境0.2表4.1.12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结构类别地下连续墙*注桩明挖结构钢筋混凝土管片暗挖法施工的结构顶板楼板底板初期支护或喷锚衬砌二次衬砌外健内侧外(W内侧外恻内外恻内侧外内侧迎水面背水面保护层厚度7050705040305040403040405040注:1顶进法和沉管法施工的陂道主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采用明挖结构的数值;2车站内的楼梯及站台板等内部构件主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采用25mm;2矿山法施工的结构当二次衬砌的厚度大于5()Cm时,主防保护层厚度应采用40mm。(11)防水混凝土4.1.3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2水泥含碱量(NazO)不应大于0.6%;3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4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氯离子含量不超过0.06%。5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6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7外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质量规定;8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11级,烧失量不应大于8%,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0%30%;硅粉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4.1.4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配要求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2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总量不宜小于320kgn,其中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60kgn?或由混凝土试验配比确定:3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1.51:2.5;4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5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即NazO当量不得大于3kgm3.6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1.5 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4.1.5-1的规定。表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混凝土组成材料每盘计房累计计量水泥、掺合料±2±1粗、细骨料±3±2水、外加剂±2±1注:累计计量仅适用于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有关规定。混凝土实测的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偏差应符合表4.1.5-2的规定。表4.152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要求埒落度允许偏差(mm)<40±1040-90±15>90±203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4.1.6 防水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频率与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2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有关规定;3结构构件的混凝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4.1.7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OO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有关规定。4.1.8 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材料选择、稳定控制、保温保湿等技术措施。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掺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龄期宜为60d或90d。4.1.9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处,每处IOm2,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按全数检查。主控项目4.1.10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进行抽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1.1.1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等级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次浇筑均作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4.1.12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一般项目4.1.13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正确。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4.1.14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满足设计要求,并不得贯通。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刻度放大镜或塞尺检查。4.1.15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IOmms-5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二次衬砌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其允许偏差均为+10mm,-5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30%作见证检验。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2 防水层(I)一般规定4.2.1 附加防水层有卷材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喷涂速凝沥青橡胶涂料防水层、涂膜防水层、水泥砂浆防水层、膨润土防水毯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等。附加防水层应设在迎水面或复合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4.2.2 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并根据施工环境条件、结构构造形式、工程防水等级要求,选择具体材料品种和设置方式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防水层设防层数、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卷材防水层主要物理性能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4.2.3 涂料防水层包括无机防水涂料和有机防水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有机防水涂料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当用于背水面时,其应具有较高的抗渗性,且与基层具有较好的粘结性。现场应用时,涂料防水层应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环境、气候条件、施工方法、结构构造形式、工程防水等级要求选择防水涂料品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潮湿基层宜选用与潮湿基面粘结力好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聚合物改性水泥基等无机涂料或有机防水涂料,或采用先涂水泥基类无机涂料而后涂有机涂料的复合涂层;2冬季施工宜选用反应型涂料;3有腐蚀性的地下环境宜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反应型、聚合物水泥涂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应根据结构具体部位的情况确定;4涂层防水所选用的涂料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并且无毒、难燃、低污染;无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良好的湿干粘结性、耐磨性;有机防水涂料应具有较好的延伸性及适应基层变形的能力;5无机防水涂料厚度宜为1.23mm,有机防水涂料厚度宜为1.22mm,其中反应型涂料宜不小于1.5mm;6防水涂料可采用外防外涂,外防内涂和顶板外涂、侧墙与底板内涂三种做法。4.2.4 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工艺不得用于空气流动性差及非露天的施工部位。(11)卷材防水层4.2.5 卷材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坚实、清洁、无浮浆、油污等,并符合所用卷材的施工要求。4.2.6 铺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五级风及其以上时露天施工;各类卷材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施工过程中下雨、下雪时,应做好已铺卷材的成品保护工作。4.2.7 卷材防水层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相匹配,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4.2.8 铺贴各类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的长、短边搭接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卷材搭接部位必须粘结牢固、密实,接缝口可采用特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3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依据卷材品种和厚度确定,在转角处、阴阳角、施工缝、穿墙管等特殊部位,应增贴12层相同的卷材加强层,宽度宜不小于500mm;变形缝处卷材加强层宽度不小于600mm,宜采用空铺方式,卷材每边粘贴宽度不小于200mm。4铺贴卷材时,应先铺贴转角加强层,后铺大面防水层;5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卷材应粘贴紧密,不得有空鼓。上下两层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相邻两幅卷材的短边搭接缝间距不应小于1.0m;6卷材甩槎部位及侧墙防水卷材应采取临时保护措施。4.2.9 采用“外防内贴”法铺设防水卷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干净,无尖锐物突出,平整度D/L不大于1/6;2卷材宜采用空铺法、点粘法、条粘法或机械固定法施工;铺贴里面卷材防水层时,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4.2.10 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