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docx
XX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第一节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始终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健康沐川”建设,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灾减灾救灾和健康扶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205个,实有床位1120张,卫生人员868人。2015年一2020年,每千人口(指常住人口,下同)执业(助理)医师数从L16人增长至L5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1.41人增长至L72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L32人增长至2.58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从L93人增长至3.5人。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一级甲等标准;县人民医院和1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完善县、乡、村中医服务体系,100%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二、问题与挑战目前,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日益凸显,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点,对服务质量和品质要求逐步提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总体不强不优,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优质医疗资源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一老一小”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第二节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紧紧围绕XX县“一地一县一城”发展战略,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卫生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和壮大人才队伍为支撑,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均衡发展,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深入推进健康沐川和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全力提升医疗卫生能力水平,为全县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沐川新篇章贡献卫生健康力量。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强化全行业与属地管理,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坚持需求导向,优质提能。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坚持均衡布局,中西并重。加快优质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促进卫生健康发展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坚持改革创新,联动发展。以国家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建设激发卫生健康发展活力,深化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协同,立足县情、因地制宜,加强人才引进,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撑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县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优质高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强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高,医防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疫情处置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更加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持续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一批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有效防治。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安全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均衡。推进公立医院提标创等,创建三级综合医院1个、二级综合医院1个(XX县中医医院),新增精神病院1个,优质资源供给显著增加,建设4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就诊率进一步提升,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社区卫生服务短板,开拓卫生健康体系新布局。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快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医院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提升,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逐步完善。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表1主要发展指标类别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现状2025年目标指标性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3.54预期性2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一全覆盖预期性应急医疗救治体系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100约束性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一100约束性床位和人力配置5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5.456.5预期性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张)3.074.0左右预期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2.082.3左右预期性床位和人力配置6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0.90.92预期性7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1.532.74预期性8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1.723.3预期性9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230.31预期性10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583.5预期性11医护比1:1.121:1.2预期性12床人(卫生人员)比1:1.291:1.3预期性中医药服务13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0.760.92预期性14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81.25100约束性体系15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100100约束性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16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23预期性17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070预期性18人均预期寿命(岁)77.4>78.3预期性19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同比例提高预期性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第二章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第一节优化布局一、资源布局基本要求统筹规划,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县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县级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由县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戒毒医疗机构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三、协调发展融入川渝医疗合作加强与乐山优质医疗资源对接,推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与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中医院、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乐山市精神病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交流协作。加强跨区域专科联盟建设,协同开展学术交流、疑难疾病联合会诊等。支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为区域群众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远程会诊、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畅通双方转诊绿色通道,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现代医院服务与管理模式。第二节资源配置一、床位配置合理配置床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6.5左右,其中公立医院4.0张左右。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量600-800张。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可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优化床位结构。根据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治疗性床位,增量或转型床位应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中医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位数达到0.34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达到0.8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98张。提升使用效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的预期性指标为1:1.3o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县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强化综合评价。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各医疗单位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推进优化配置床位资源。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结构、床位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实际状况,科学制定床位发展目标;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合理确定医疗卫生床位分布。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需合理控制床位数量,不再新增床位。二、人力配置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增长到120人。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加强心理和精神卫生人才配置,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提高医生配置水平,大幅提高护士配置水平,重点向基层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74人(其中中医类别0.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31人。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域医疗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三、技术配置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创新发展核医学等高新医学技术。加强市级、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心脑血管、肿瘤、重症、儿童、老年医学、麻醉、影像、精神、创伤、传染病、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加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四、设备配置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等,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规划配置,根据省级统筹规划配备布局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断层扫描(CT)机、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五、信息资源配置加快数字健康发展,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第三章加快优化升级公共卫生体系健全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第一节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防控体系完善体系建设。县内原则上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达到二级乙等疾控机构标准。明确职责定位。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强化能力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加强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艾滋病筛查确证实验室网络,实现精准预防干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结核杆菌痰培养、分子生物学检测、药敏试验全覆盖,提升基层传染病检测能力。以县疾控机构实验室为主体,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规范检测程序,强化质控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提高信息化水平。完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升级。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依托省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开展属地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监测与评估。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o加强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第二节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一、提高全域监测和预警能力按照信息互通、医防融合、系统集成、分级预警的原贝L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完善报告规范、时限和渠道等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相关激励和免责机制。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力,提高对潜在隐患的早期识别能力。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推进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体制机制,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医疗卫生演训基地(点),满足应急实战演练需要。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第三节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急救中心(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一、优化急救体系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县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县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工作。完善急救站布局,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院前急救服务半径1020公里,逐步建立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村级医生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作用。加强急救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基础条件,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县卫生应急救援机构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建立XX县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实现与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市、县、乡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完善县传染病救治网络,改善县人民医院硬件条件,提高传染病检测、诊治能力。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依托XX县人民医院建设县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提升XX县人民医院创伤、中毒等救治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建立1支县级综合应急分队,乡镇建立4支基层综合应急小队。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第四节构建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完善重大疫情中医防控体系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和XX县中医医院建设,鼓励沐川新区中医医院加大建设,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强化乡村、社区疫情中医药防控,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中医药防治方案。二、推动中医药融入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组建XX县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控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健全中西医结合救治和联合会诊制度,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管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中医药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应急处置,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第四章建设优质均衡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第一节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一、优化调整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办好1所达标卫生院。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持续开展乡聘村用和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邻(联)村延伸服务及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一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到2025年,建设舟坝、大楠、沐溪、利店医疗次中心和舟坝医共体副中心。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创建4个左右省级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方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到2025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达至U"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2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三、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巩固紧密型医共体国家试点县建设成果,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八统一”统筹管理,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群众更好更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二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县办医院发展,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解决。一、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全力构建以县级医院为引领的区域急危重症和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县级医院以转诊、会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学研究、管理创新等为纽带,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合作。继续推进泌尿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骨科等市(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相关专科能力达到市级中上水平。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加快推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发展县办医院。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支持县人民医院建设达到三级乙等和XX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乙等水平。第三节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错位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等医疗服务,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积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等级医院创建工作,不断加强科学化管理,提升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社会组织并担任学术职务,强化非公立医疗机构投资人、院长和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培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结合医院实际,大力开展特色医疗,促进技术人才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创建重点专科2-4个,鼓励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创建智慧医院。二、促进多种模式发展社会办医着力简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类别等限制,优先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三、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行政审批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诊所执业活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将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诊所应当与备案机关所在地诊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及时上传执业活动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第四节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一、强化防治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项目经费财政补助稳步增长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服务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以高血压、11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制度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把受群众欢迎、与基层能力相适应、服务获得感强的项目纳入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完善平急结合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三、推进分级诊疗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梯度功能定位,推动大型医院提标提质,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国家试点县建设,加强各类医联体建设发展,形成以县带乡、县乡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优化急诊服务流程,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四、促进学科协作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第五章打造优质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第一节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一、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加快推进XX县中医医院建设。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2025年,XX县中医医院基本达到二级乙等水平。二、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大力实施中医药强基层“百千万行动”,针对基层中医医疗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驻点开展坐诊、带教、查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全县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覆盖率100虬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深化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10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8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三、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提升社会办中医质量,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广泛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融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全面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第二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一、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发挥重点中医专科在诊疗中的特色优势,支持市、县中医医院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县力争创建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不断拓展中医治疗优势病种、治疗方案和适宜技术。二、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能力探索建立“病有专科、病有专人、病有专方、病有专药、病有专术”的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模式,打造中医经典病房,聚力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诊疗能力。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名中医梯队建设。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鼓励中医医院引进中医药高端人才和科研团队,加强中医药教学、科研、临床、产业、文化等类别优秀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和实用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中医医师全科转岗培训,多途径提升中医药从业人员能力和技术水平。到2025年,培养20名以上中医药骨干,培训20名中医全科医师、“西学中”人才20人,推动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完善便捷就医服务功能,探索开展中医药诊疗设备、智能中药房推广应用试点,促进中医药现代化、智能化创新发展。五、加大医疗保障支持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探索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等按规定纳入门诊统筹支付,按照省医保局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第六章建立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第一节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一、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全面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县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二、大力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巩固提升母婴安全水平。规范各级助产机构产科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孕产妇危重症评审,探索开展高危孕产妇评审,开展助产技术培训、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产儿科急救能力。三、巩固爱婴医院创建和管理成果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提高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降低儿童低体重率,逐步降低医疗机构剖宫产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对标XX省设置方案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规范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管理。四、加快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机构能力建设2025年建成1所具备产前筛查资质的妇幼保健院或综合医院目标。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以上,婚检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73%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四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3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8%以上。五、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专项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防控等项目,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规范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逐步降低母婴传播率。第二节加快发展人口家庭服务管理体系一、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强化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稳步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产假、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政策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引导全市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二、做优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关怀力度,建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阵地“暖心家园”,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缓解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困难。三、大力推进普惠托育发展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建设。推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建成1个婴幼儿示范性普惠托育中心,每千人口拥有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第三节完善老年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明显增加,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