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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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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1三乡响登S表(向影响类)_、(区t娜评+琳竟标隹)项目名称:书蝎羽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甲)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燃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s>-129-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情况图附图3项目周边开发利用图附图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5码头平面布置图附图6码头结构方案图附图7舟山市“三线一单”图附图8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海域)附图9舟山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图附图10浙江省生态红线区管控图附图11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控制图附图12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图附图13项目宗海位置图附件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后方陆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许可决定书附件5专家函审意见及意见修改回应表附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5-330951-04-01-68867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十一道地理坐标(122度12分43.58秒,30度06分35.35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41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用地(用海)面积(m2)小度(km)用海面积208863m2,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15168m2,港池用海面积为193695m2o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海洋产业委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文号2205-330951-04-01-688673总投资(万元)4800环保投资(万元)126.07环保投资占比(%)2.6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S否是专题评价设置情况表Ll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题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不涉及否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不涉及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区为东侧、北侧Ikm的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及西北侧2km的秀山东南湿地。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重件出运码头,不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不涉及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不涉及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献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题。规划情况1、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名称: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审批机关: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交规划函2016854号。2、舟山新港工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IW名称:舟山新港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审批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舟山新港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舟政函200968号。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报批中,无审批文件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名称: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678号。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舟环函201911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1、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符合性分析总规概述根据宁波一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宁波舟山港划分为十九个港区。其中,北仑、洋山、六横、衢山、穿山、金塘、大榭、岑港、梅山等九个港区为主要港区,以综合运输为主;竦泗、岱山、镇海、白泉、马希等五个港区为重要港区,以服务海洋产业为主,兼顾综合运输;定海、石浦、象山港、甬江、沈家门等五个港区为一般港区,主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港区划分及功能分工宁波一舟山港将在原有港区划分基础上,适当整合、调整,合并泗礁、绿华山两个港区,新增白泉港区,总体上仍维持“一港两域十九区”的总体布局。白泉港区,西起朗熹,东至梁横山。以通用散杂货、LNG及液体散货运输为主,兼顾海洋产业集聚和集装箱运输功能,主要服务于经济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是宁波一舟山港的重要港区。浪西作业区以通用散杂货运输为主,服务于后方经济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运输需求;北蝉作业区服务于临港工业需求;梁横作业区以LNG及危险品运输为主。岸线规划分析为体现港口岸线在资源条件和功能定位上的差异,与港区功能分工相结合,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岸线资源,体现有序开发、远近结合、合理保护,为港口空间拓展留有余地。规划将宁波一舟山港规划港口岸线界定为重点岸线、一般岸线和预留岸线三类。其中重点港口包括以下几类:岸线资源评价较高,适宜布置主要货类运输系统专业化码头及公共码头作业区的深水岸线;适宜海洋产业规模化集聚发展的配套港口岸线。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中的海洋产业,包括重化工业、临港加工业、海洋装备制造业、船舶工业等临港工业,以及清洁能源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利用业、海洋勘探开发业、水产品精深加工、滨海旅游业等涉海产业。港区平面布置规划白泉港区朗西作业区,规划码头长度3185m,泊位数11个,陆域面积375万m2o规划布置3万吨级及以上通用泊位11个,陆域面积375万m2,主要服务于后方经济开发区及综保区本岛分区企业运输需要。规划符合性分析本工程码头位于白泉港区浪西作业区,项目所在的朗熹-梁横山段岸线为重点岸线,海洋功能区划为港口航运区,现状利用情况为已建修造船厂、发电厂、综保区通。本项目建设企业收购原中船重工陆域厂区及海域使用权,利用原中船重工船台区岸线及海域。原企业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5Fl浙港政-LO(2007)24号使用港口岸线许可,使用岸线总长度约475m。本工程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位于西船台区岸线上,为突堤式码头,使用岸线总长度为72m,无新增岸线内容,属于岸线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项已建设属于重点岸线利用中的“宜海洋产业规模化集聚发展的配套港口岸线”。本工程的建设主要为后方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大型钢结构和钢桥梁发运服务,符合浪西作业区通用散杂货运输为主,服务于后方经济开发区和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运输需求的功能。因此,本工程建设有利于盘活该段岸线资源,增加岸线资源经济产出,码头的功能定位与港区功能定位相符。原中船重工船台位置图宁波舟山港白泉港区规划图(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对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相关内容摘要)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I-Io表Ll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建议的符合性分析(白泉港区)序号规划环评结论建议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正确此理保护和且发展的关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高度,加强海域和岛礁生态环境和自然岸线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明确规划实施需要产格保护的生态空间,合理确定岸线开发强度和开发空间范围,作为海域空间港口开发的底线。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自然岸线占用和围填海规模,优化和缩减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码头的布局和规模。规划环评建议取消的港口岸线均作为自然岸线予以严格保护,相关开发建设不得占用。本项目位于白泉港区的的朗熹-梁横山段岸线,项目建设企业收购原中船重工陆域厂区及海域使用权,利用原中船重工船台区岸线及海域。本工程使用岸线总长度为72m,无新增岸线内容,属于岸线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项目建设属于重点岸线利用中的“宜海洋产业规模化集聚发展的配套港口岸线”。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岸线及围填海,符合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2白泉港区环保建议:北蝉作业区功能在本规划中不明确,临港码头布局也尚未明确功能,其环境合理性需单独开展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注重LNG船舶及罐区安全管理。结合临港工业区、物流园区等,综合规划污水接收处理设施方案。根据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控制港区规模。本项目位于浪西作业区,项目在码头设置船舶污水收集罐,分类收集后委托委托由海事部门许可的专业单位清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经海事局许可后委托许可的接收单位处理,各类船舶污染物均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I8)处置.;本项目利用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船台岸线,无新增岸线内容,符合控制港区规模要求。3规划实施建议:六横港区南作业区、白泉港区北蝉作业区象山港港区外干门等作业区,规划为临港产业服务,各产业园区的功能、规模以及码头布局均不明确,因此要求针对产业功能、布局的环境合理性需单独开展环评。但在临港产业发展中,位于环境功能区规划中生态功能保隙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的港口作业区临港工业区范围内不得建设负面清单的相关产业。本项目位于白泉港区浪西作业区,码头所在海域为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ZH33090020038);后方陆域为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3090220072)。对比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属于“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工程,为交通运输类项目,不属于清单禁止项目。因此符合所在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4舟山水资源极其匮乏,港口运营虽然用本项目用水由后方市政管线供给,主要为水量总体较少,但由于舟山港域的货物吞吐量巨大,其用水总量将会十分可观,衢山、白泉等港区在未来发展中将面临水资源紧缺的情况,因此港区在建设时应关注供水工程的配套建设,港口运营中应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回用率。码头生活用水、船舶用水及消防用水,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码头在运营中会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回用率。2016年3月17-18日,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会同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出具审查意见(环审201678号)。其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分析1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尊重自然、顺延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高度,加强海域和岛礁生态环境和自然岸线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明确规划实施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合理确定岸线开发强度和开发空间范围,作为海域空间港口开发的底线。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自然岸线占用和围填海规模,优化和缩减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码头的布局和规模。规划环评建议取消的港口岸线均作为自然岸线予以严格保护,相关开发建设不得占用。本项目位于舟山本岛北侧白泉港区浪西作业区,项目不涉及围填海,不涉及规划环评中建议取消的港口岸线。2避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不在环境敏感区内,项目实施也不会对秀山东南湿地、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影响。3加强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港口开发不得占用鱼类重要生境。禁止在大黄鱼等经济鱼类的产卵场进行围填海活动,进一步优化水域布局,尽可能避让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涧游通道,避免对渔业资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是在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船台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保护,项目不占用鱼类重要生境,施工时注意对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涧游通道的避让。4进一步优化港口布局,整合港口功能,严格资源和环境准入。衢山、白泉等水资源承载力不足的港区应合理控制港区规模。企业收购原中船重工陆域厂区及海域使用权,利用原中船重工船台区岸线及海域,无新增岸线及海域范围内容,属于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满足整合港口功能的要求。同时本项目主要为后方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大型钢结构和钢桥梁发运服务,资源消耗少,符合环境准入要求。5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渔业资源损害补偿机制,开展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港区污水醐F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或经自建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置体系建设,严格管理船舶正载水排放,防治外来海洋生物入侵。本项目码头建设过程注意对海洋生态保护和防治污染,进行渔业资源损害补偿;项目在码头设置船舶污水收集罐,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船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船舶污染物均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处置。6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进一步加大船舶航行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力度。严格限定和管理港区运输危险品货种,落实与港区油品和液体化学品事故污染风险相匹配的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的海域和区域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本项目为重件出运码头,不涉及油品及化学品。码头营运期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并配备相应的风险应急能力建设,积极相应应急区域联动机制。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结论建议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相符。2、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符合性分析(1)规划概况总规概述规划范围南以环岛公路为界,东、西至山体,北面临海。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51平方公里,其中西侧的综合保税区及其配套服务区用地面积共为3.01平方公里。规划将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含综保区本岛分区)的功能定位为:临港型生态产业城。规划结构用地功能结构在综合考虑区位、自然、交通、现状以及城镇依托各种因素基础上,规划确定为:一心、二区、三轴、四片。其中四片:即综合保税片、产业发展片、生活服务片和公用设施片。综合保税片是实现舟山大宗商品的国际物流配送中心重要区域。产业发展片是本产业园区的重要分区,分散布置,利于分期建设和多主体开发。生活服务片集中布置工业园区的主要生活性服务设施,如金融、商贸、娱乐、医疗等;最终形成便捷、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心区形象。公用设施片为整个园区提供生产、生活的后勤保障。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以保税物流加工为重点,以船舶及机械配件、临港重型装备为主导产业。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河流水系、现状已出让地块、产业发展集中成片等因素基础上,以规划干道为界将其主要组织为九大片区,包括船舶机械配件产业区、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区、保税物流区、保税加工区、码头作业区、新兴海洋产业孵化区、小微企业承接产业区、综合配套区、公用设施配套区。产业选择与引导遵循生产生态化、关联集群化、运作市场化、创新网络化的原则。其中生产生态化要求:引入清洁、循环生产的概念,改变末端治理的方式;对于工业产品生产及使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关注,使污染物产量、流失量和治理量达到最小,并充分再利用相关资源,建立下游企业;努力实现物质和能量的高效利用,减少废弃物向自然系统的输出。关联集群化要求:积极发挥本地的比较优势,按照“建起一个大项目,带动一条产业链”的思路,逐步实现专业化产业区,成为舟山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新港工业园区期区块北侧,在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西船台区岸线上,后方陆域为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区。项目建设属于岸线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本工程的建设主要为后方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大型钢结构和钢桥梁发运服务,符合园区以船舶及机械配件、临港重型装备为主导产业的产)也布局规划。木项目主要运输货种为大型桥梁钢结构,足依据后方陆域有企业及己明确入驻园区企业的需求而制定,符合园区以“船舶及机械配件、临港重型装备为主导产.业”的产'也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相符合的。图12规划将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含综保区本岛分区)规划图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评概况2019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舟环函2019116号)。并根据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相关精神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梳理“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报告认为,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位于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北侧,后方陆域为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为舟山海洋产业集作聚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901-VI-0-l)o企业收购原中船重工陆域厂区及海域使用权,利用原中船重工船台区岸线及海域,项目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内容为重件出运码头,为后方陆域钢梁钢结构的配套项目。本项目在落实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对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并配备相应的风险应急能力建设,积极相应应急区域联动机制,符合规划环评中生态空间清单的管控要求。(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本项目建设两套岸电设施,营运期基本船舶废气及设备尾气排放较少;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废水均委托处置,不排放。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符合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为重件出运码头,不属于国家、省、市、区(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的禁止准入及限制准入类产业,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5)污染减缓措施本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规划环评中环境准入条件要求。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4、“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概况及降级报告表说明2019年10月12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V浙江舟山群岛海洋产业集聚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实行分类管理,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审批,报告表简化为登记表备案,并实行“承诺+备案”制,重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列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环评不得简化。具体负面清单如下:(1)环评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2)需编制报告书的电磁类项目和核技术利用项目;(3)有化学合成反应的石化、化工、医药项目;(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以及电镀、印染、造纸、制革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建设项目;(5)涉及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6)群众反应较强烈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北侧,在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西船台区岸线上,后方陆域为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区,属于环境管控单元中的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重件出运码头,不属于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环评审批负面清单项目。项目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环境风险可控,符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因此本项目环评符合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中降级条件,可降低环评等级,由报告表降至登记表。2、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为重件出运码头项目,属于货运港口(G5532)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建设类项目o2022年5月,项目由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海洋产业委经济发展局对项目信息进行了赋码备案,代码为2205-330951-04-01-688673o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及集装箱专用码头,同时本项目在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内并符合相关要求,不属于市场禁止准入行业符合准入要求。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宁波舟山港布局规划,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范围,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范围,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不在其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范围内,项目不涉及围填海,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符合能定位。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家性分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生行业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因此,本项析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中的负面清单内,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3、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2017年9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了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O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规划将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3类,并提出分类管控要求;将围填海控制分为禁止占用海岸线围填海、限制占用海岸线围填海和可占用海岸线围填海3类。根据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图,本项目位于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的舟山市新港工业园区北部海域,根据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项目所在的岸段为舟山北部白泉岸段,编号442,保护等级为优化利用,围填海控制为可围填海。舟山北部白泉岸段的管理要求如下:允许改变岸滩或海底形态和生态功能,允许围填海;围填海占用自然岸线须占补平衡;在符合海域功能前提下,优化开发布局,实现海岸线集约高效利用;开发利用活动不应对周边水道水动力条件产生不利影响,不应对本功能区和周边功能区的基本功能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不涉及围填海,企业收购原中船重工陆域厂区及海域使用权,利用原中船重工船台区岸线及海域,属于岸线功能转换,不新增占用自然岸线,符合优化开发布局,实现海岸线集约高效利用的相关要求;工程采用高桩式结构,透水性能较好,经过数模分析显示,码头建设不会对本功能区和周边功能区的基本功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是相御勺。(2)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区控制图,项目不在海洋生态红线区范围内,距离项目最近的海洋生态红线区为秀山东南湿地(33-Xdo4),位于项目北侧约Ikmo根据数模预测结果,项目建设造成的冲淤基本局限在码头平台前沿,集中在以码头平台为中心,往东1km,往西Ikm的范围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秀山东南湿地的海域环境造成影响。工程所在海域与周边其他生态红线区距离较远,因此,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周边生态红线区造成影响。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控制图,项目所用岸线不属于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同时本工程岸线位于西船台区岸线上,为突堤式码头,使用岸线总长度为72m,无新增岸线内容,属于岸线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因此,本项目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相符。(3)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02035)符合性分析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0-2035)总体目标为:展望2035年,浙江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沿海地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陆海一体化污染防治体系有效形成,海洋生态实现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良好、生境完整、生物多样的健康状态基本呈现,海洋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海洋绿色低碳发展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全域“美丽海湾”基本建成。主要指标:“十四五”期间共设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13项,其中约束性指标4项、预期性指标9项,涵盖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空间提升等三方面。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施工期桩基工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工程周边海域水质的影响是短暂的、可恢复的,施工结束后,悬浮泥沙沉降,海水水质即可恢复。对于项目实施造成的海域生态环境影响及损失,建设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生态补偿和恢复工程,包括人工增殖放流、底播增殖等。工程施工期船舶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阀门予以铅封;营运期在码头前沿设置码头设置牛.活污水收集罐及含油污水罐,分类收集后委托由海事部门许可的专业单位清运处置,不会对该海域及毗邻海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本项目码头位于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西船台区岸线上,使用岸线总长度为72m,无新增岸线内容。因此,项目用海满足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控制要求。(4)与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I、加强船舶港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严格执行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建立全过程航运污染控制体系,健全港口、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体系。到2025年,实现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形成衔接顺畅的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体系。加强船舶污染防治,船舶应具备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结构、设备、器材等,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完善“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机制,实施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化联单管理。到2022年,二级以上渔港配齐污染防治设施;到2025年,全面完成各类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2、严格管控海岸带开发利用。严控生产岸线、保护自然岸线和生活岸线,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行动。结合海塘安澜工程,开展海堤生态化改造,实施河口海湾及海岸带生态修复,监督用海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的落实,加快美丽海岸线建设。3、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风险控制。强化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加强化工产品、油气和LNG等运输管线及船舶溢油风险防范,控制海岸和海上作业污染风险,提高运输转运处置效率,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企业产品出运码头,项目营运期在码头前沿设置码头殳置益活河水收喋辟及含油污水辟,分类收集尼公托C'羊L位转运和处理,不公对该海域及毗邻海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本工程位于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西船台区岸线上,为突堤式码头,使用岸线总长度为72m,无新增岸线内容,属于岸线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项目建成后与园区其他企业建立联合防控体系,根据区域事故应急的需要增配一定量的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应急演练。4、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规定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重点审查内容及不予批准环评报告的几种情形,称为“四性五不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4。表14“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项目位于原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西船台区岸线上,无新增岸线内容;项目建设后,用海仍为工业及港口用海,选址可行。根据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环境要素的评价均依据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要求进行。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根据第五章的论述,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具有可行性。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次评价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要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k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该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源均可得到有符合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较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现状监测,项目周边特征空气因子、地表水、噪声、土壤等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项目项目所在海域活性磷酸盐个别站位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第四类的站位占25%,无机氮含量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的站位占58.3%o木项目废水、废气及固废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期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所在地前身为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船台;目前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钢梁钢结构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所述的“四性五不批”条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审批原则。(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l-50表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根据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码头部分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重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点管控单元(ZH33090020038);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本工程中铁宝桥(舟山)有限公司重件出运码头位于西船台区岸线上,为突堤式码头,使用岸线总长度为72m,无新增岸线内容,属于岸线功能转换,重新发挥岸线资源功能。对比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运输工程,不属于清单禁止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本环评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对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国土空间规划还未出台,本项目位于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北侧,符合园区以“船舶及机械配件、临港重型装备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定位。企业收购原中船重工陆域厂区及海域使用权,利用原中船重工船台区岸线及海域,符合土地、岸线及海域利用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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