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投标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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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投标书范本.docx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采购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谈(货物)-中国青海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十一月目录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1采购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1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一、说明3二、谈判文件说明4三、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5四、开标9五、谈判程序10六、成交办法12七、授予合同13九、其他14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15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15采购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15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谈(货物)-16第四部分投标报价文件格式27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4一、投标要求44二、用户需求(技术参数)44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谈(货物)-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万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项目内容竞谈内容:办公用品具体内容请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O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O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O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O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O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标书购买联系人:央老师联系电话:-谈判文件售价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开具发票需对公打至公司账户)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青海银行西侧一楼)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青海银行西侧一楼)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青海银行西侧一楼)联系人:央老师联系电话:-传真:-邮箱:DRZTBDLYXGS©.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收款人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其他事项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文件。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财政监管部门:海南州财政局联系电话:-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O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O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O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O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r)、中国政府采购网(W)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O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二、谈判文件说明.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包括:O投标人须知前附表O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O投标报价文件格式(相关附件)O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O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三、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报价及币种.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必须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函中应注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投标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所投包采购预算额度的%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玖仟元整)。缴纳方式:以人民币提交,以转账、汇兑、支票或汇票方式直接缴入我司规定账户(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不收现金),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款单位: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开户行: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交款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例:XX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后退还供应商(非现金形式),退还时填写文件附件保证金退还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后传真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退还时请返回采购合同至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并签字盖章,留份及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谈判开始之日起天。.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虱份,壹份谈判最初报价表,壹份电子档,壹份最终报价确定表。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U盘制作的电子文档为不可修改文档:PDF格式)。采购活动谈判结束前投标单位应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确定表(此表由投标单位在参加谈判前先将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人印章盖好,待递交时当场填写)。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正本、副本分别装订单独封装,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内容):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谈判最初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谈判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如果是非法人资格: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谈判保证金:投标产品相关资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最终报价表.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报价文件目录须按招标文件第.款要求制作,且目录可以索引定位到投标报价文件内容。因目录不标准或目录无法定位到投标报价文件内容,造成影响评审专家正常评标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开标.开标.集中采购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平台上组织谈判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开标时,投标报价文件中“最初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初报价表”为准。投标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谈判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开标后,投标人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与投标报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答疑:开标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并同步在线公告,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的“评标管理”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答疑时间等候答疑,并对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电子化平台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五、谈判程序.谈判小组.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O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O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O推荐预成交候选人;O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O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O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谈判小组成员责任;O对投标报价文件、谈判情况和谈判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O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O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O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谈判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工作和谈判结果。.谈判程序.进入谈判阶段后,由谈判专家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初审阶段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对投标人的相关投标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是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出现实质性偏离时,按无效投标处理;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谈判专家小组就需要答疑的问题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报价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O不符合第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O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O未按第款O-O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O投标报价文件内容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O投标报价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产品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O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O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O投标报价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O未提供PDF格式电子文本,扫描的电子文本没有公章的。O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O谈判专家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O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O投标报价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O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O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O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O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投标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附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复或电话承诺,该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谈判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答疑结束后,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家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六、成交办法.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在谈判小组推荐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按技术优劣、售后服务质量排列确定最佳成交候选人。.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处罚.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后撤回其投标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未按照谈判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将采购合同转包的。.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办公用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海南德瑞竞谈(货物)-采购合同编号:HNDR.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海南德瑞竞谈(货物)-)的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交货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省政府采购中心,由履约验收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超过一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一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H、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部门: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曰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技术规格要求.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合同范围.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合同文件和资料.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质量保证.货物质量保证.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辅助服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价格.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检验费用.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检验和验收.开箱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检验验收.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使用过程检验.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支票、汇票或现金。.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索赔.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