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景区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标准.docx
黄山景区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标准一、起火风险防范标准(一)明火源风险防控1.非宗教活动场所:(1)文物建筑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2)文物建筑内禁止采用炭火、电炉子、小太阳、燃气锅炉取暖,严禁做饭。(3)文物建筑内禁止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4)文物建筑周边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2.宗教活动场所:(1)文物建筑内焚香、觐香、油灯、烛火区等明火区域,周边禁止堆放杂物;必须与其他可燃物或区域做有效分隔;必须落实专人看管,人走灯灭。(2)严禁在非指定安全区域内烧纸、焚香、使用燃灯等;使用电子香烛,应购买合格产品,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防止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二)电气火灾风险防控1 .文物建筑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配电箱与可燃物至少要保持O.3m以上安全距离;配电设备不应安装在明火和热源附近,也不应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配电设备外壳距可燃构件不应小于O.3m;文物建筑的配电箱外壳应为金属外壳,箱体电气防护等级室内不应低于IP54,室外不应低于IP65;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要求,杜绝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不得使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2 .文物建筑室内外电气线路要穿金属管保护;严禁电气线路型号与负载功率不匹配、连接不可靠;严禁电气线路、电源插座、开关安装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或未与窗帘、垂幔等难燃物保持O.5m以上安全距离;及时检查,避免线路与插座、开关连接处松动,插头与插套接触处松动。3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以及电气线路。4 .文物建筑内不得违规采用电暖气,禁止使用电热毯取暖;制冷、除湿、加湿装置不能长时间通电,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人走电断。5 .文物建筑内临时加装的照明灯具、LED显示屏、灯箱、用电设备不得超出线路荷载。展示柜内的照明应采用冷光源。6 .按要求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并确保完好有效。7 .严禁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在文物建筑内停放、充电,或工作人员将蓄电池带至文物建筑内充电。电动汽车的停放、充电应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8 .管理房、员工宿舍、库房、厨房等场所醒目位置须粘贴“人走电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温馨提示以及“安全用电制度”、“安全用电管理责任值班表”。(三)可燃物风险防控1.不得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2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房;临时演出、大型活动舞台等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3 .文物建筑内使用的经幡、帐幔、伞盖、地毯、锦锈等可燃织物每季度必须做阻燃处理,必须与明火源及电气线路、电器产品保持O.5m以上安全距离。4 .用于文物修复保护的各类油品、油漆、稀料等易燃化学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看管,不能存放于文物古建内。(四)其他风险防控部分文物建筑作为办公场所等用途或者被开发为旅馆、饭店等生产经营性场所,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等要严格落实文物建筑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二、火灾蔓延扩大防范标准1 .文物建筑防火分隔措施完好,与其他毗邻建筑防火间距无被占用现象。2 .地处森林、郊野的文物建筑周边应开辟10-20米防火隔离带。3 .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依法依规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与附近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制。4 .文物建筑内外消防设施保证运行正常,发生火灾后能早期预警、快速处置;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操作熟练。5 .有条件的地段要设置消防车通道,现有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不得影响灭火救援。6 .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配备手抬泵等消防器材,在周边水源设置取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需要。三、主要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标准(一)宗教活动场所焚香、觐香区域1.焚香、觐香区域周边要设置灭火器、水缸、水桶、沙土等器材以备灭火。7 .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看护,焚香、觐香结束后及时消除火源。8 .风力达到4级以上明确禁止焚香、觐香。9 .焚香、觐香区域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二)大殿、偏殿等主要建筑1.道观、庙堂、大殿内使用的经幡、帐幔、伞盖、地毯、锦锈等可燃织物每季度必须做阻燃处理,必须与明火源及电气线路、用电设备保持0.5m以上安全距离。2 .照明、展览背景灯禁止长时间通电,不得超过产品使用年限。3 .在大殿内方便取用的位置按组配备灭火器,每50后一组,一组两个。4 .藏经楼、文物仓库等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按照50后一组摆放灭火器。(三)民居建筑厨房1.厨房操作间与其他部位要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5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连接软管、灶具等要及时检查,不得出现破损、老化、超出使用年限等现象,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钢瓶要安全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2瓶。6 .油烟管道按照要求及时清理。7 .厨房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面积在100nI2以内的,应配置干粉灭火器2组,每增加50Itf,增配干粉灭火器1组。(四)文物建筑单位内宿舍1.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充足,不得锁闭、堵塞、占用。8 .工作人员、教职人员在宿舍内不得在没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做安全保障及无专职人员看管的情况下使用明火,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一般将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大于120OW的用电器称为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9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10 宿舍外窗不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11 不得使用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搭建宿舍,宿舍内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分隔、装饰。(五)举办大型活动现场1.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纪念日等大型活动时或节假日旅游高峰期,要按照要求制订专门的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限流措施,人员流动不得超出最大承载人数。2.举办大型活动现场布置施工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一般将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大于120OW的用电器称为大功率电器),临时加装的亮化灯具、LED屏幕、灯箱等用电设备不得超出线路荷载,电气线路敷设、连接要规范,活动结束及时断电等。(六)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1 .不得在没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做安全保障及无专职人员看管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2 .进行明火作业需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后进行,并严格落实有效防火措施。(七)文物火灾风险点各文物相关单位要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和隐患排查情况,摸清各单位文物火灾风险点,签字背书、天天检查、精准管控。附件:文博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附件:文博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文博单位)单位彳自称:得分:序号项目分值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备注得分1消防安全责任15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询问不同岗位工作人员未制定消防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职责的,扣5分。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4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扣3分。未确定专(兼)消防队员的,扣3分。2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10制定并落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5分.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扣2分。制度和规程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未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的,扣2分。3消防设施管理10文物场所应按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严格落实管理,定期检查、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好用。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抽查消防设施及灭火器配置管理情况未配备基本灭火器和消防给水设施,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扣2分。消防供水设施水压不足,不能满足灭火需要的,扣1分;室内无消防给水系统的房间,未加大灭火器材配置量的,扣1分、文物建筑毗邻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件(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的,扣2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未定期保养和检测的,发现一处扣0.5分。4电气防火管理10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对电器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未配备电器火灾防控装置的,扣2分。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的,扣2分。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扣2分。室内外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的,扣2分。对电器线路和电器未定期检查检测的,扣2分。5火源及危险品管理10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做到人离火灭。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违禁使用明火的,扣3分。对确需要使用明火的民居建筑和宗教场所,未执行专人管理、人离火灭的,扣2分。违禁存放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品的,扣3分。未设置防火等标志的,扣2分。6大型活动管理10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方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消防设施,并事先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举办大型活动未事先报公安部门审核同意擅自举办活动的,扣5分。未按要求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的,扣2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的,扣3分7火灾隐患整改10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对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评价对消防部门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扣3分。对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扣3分。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或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申请复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扣2分。8防火巡查检查10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文物建筑对社会开放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现场询问检查人员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的,扣4分。防火检查、巡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扣2分。巡查。检查记录内容填写不全面或填写不规范的,扣2分。巡查、检查人员未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或未及时报告处理的,扣2分。9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整;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资料,现场询问工作人员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扣2分。培训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未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示,未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的,扣2分。10和疏案套火急预殿灭应散与10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应制定专门预案。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核对并抽查询问相关人员单位未制定预案的,扣4分。未开展定期演练的,扣4分。演练次数少于规定次数的,扣1分。应急组织机构的成员不熟悉预案内容的,扣I分说明:总分为100分,单位得分90分及以上为A达标示范单位,80分及以上为B达标单位,80分以下为C未达标单位。对评定为C级的单位应进行专门整治,限期达标,限期未达标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移送有关部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