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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摇粒绒搬迁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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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摇粒绒搬迁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年产2400吨摇粒绒搬迁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一七年十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9三、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15四、评价适用标准18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5七、环境影响分析26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9九、结论与建议33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大气监测点及水质监测断面布置图二、项目所在地卫星定位、噪声监测点布置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四、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五、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1、联系单2、营业执照3、厂房租赁协议4、土地证和房产证5、工业集聚区证明6、文虎针织原环评批复7、绍兴南方织造厂的排水合同8、绍兴南方织造厂同意本项目污水接入其管网的证明9、供热协议10、出租方环保验收意见11、监测报告附表: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400吨摇粒绒搬迁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联系人李*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为央(为茶)湖村联系电话139*3193传真邮政编码312400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方央(才茶)湖村(绍兴南方织造厂1号厂房内)立项审批部门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越经信投资联系201743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C1763)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8.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6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1月Ll项目由来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7年5月委托编制的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摇粒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绍兴市环保局审批(绍市环核200766号),因S308省道建设需要,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必须进行搬迁,拟搬迁至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刁央(才茶)湖村,租用绍兴南方织造厂1号厂房,实施年产2400吨摇粒绒搬迁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六、纺织品”第20项“纺织品制造”中,“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堞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的需编制报告表,“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的需登记表;本项目为摇粒绒加工,故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2编制依据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年7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3月25日起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年10月13日起施行)。1.2.2地方有关法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Q013年修正本)(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3年12月19日起实施);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本)(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3年12月19日起施行);(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6)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日起施行);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12年4月1日起施行);(8)浙江省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90号,2012年12月3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34号,2013年5月30日起施行);(10)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5)17号,2015年5月20日起施行);(三)浙江省第四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7)11号,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绍政办发(2010)36号,2010年3月15日起施行);(13)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绍政办发(2011)135号);(M)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年12月14日起施行);(15)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1®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1.2.3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3号,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7号,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2393)(国家环境保护局,1994年4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2号,2010年4月1日起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I9-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8号,2011年9月1日起实施);(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O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1月7日起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05年5月1日起实施);(8)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2017)Q017年10月1日起实施)。1.2.4区域相关资料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浙环发(2013)40号,2015年6月29口起实施);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3)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绍兴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环评技术服务合同及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1.3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名称及总投资项目名称:年产2400吨摇粒绒搬迁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性质:搬迁(改扩建)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3央C茶)湖村的绍兴南方织造厂1号厂房,该项目厂区位置和平面布置详见附图二和附图三。项目实施后,年产2400吨摇粒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年利润8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Mo表1-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1起毛机MB332F台132梳毛机SME485台13剪毛机CF54H-220台34摇粒筒Ag-200个315定型机2928-2400台16刷毛机SME485-2000台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无住宿。给排水:项目给水采用灵芝镇给水管网作为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水源;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雨水与屋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1.4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4.1 企业现有概况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7年5月委托编制的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摇粒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绍兴市环保局审批(绍市环核200766号),因S308省道建设需要,绍兴市文虎针织有限公司必须进行搬迁。目前公司已停产,企业现有情况按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阐述。根据原环评报告,企业有职工85人。三班制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公司设有食堂,职工在本公司的食堂就餐。1.4.2 企业原有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企业原有主要设备见表1-3,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4。表1-3企业原有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1起毛机MB332F台132梳毛机SME485台13剪毛机CF54H-220台34摇粒筒Ag-200个315定型机2928-2400台16刷毛机SME485-2000台1表1-4原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序号名称单位消耗量1染色布t/a25202蒸汽t/a65005水t/a15304电万度/年301.4.3原企业生产工艺拉幅定型一脸版入库剪毛染色布一起毛一梳毛绒毛收尘绒毛收尘缄毛收尘绒毛收尘废油嗓声、粉尘嗓声.卷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废气图11原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外购染色布,首先用起毛机对染色布起毛处理,接着用梳毛机梳毛,然后用剪毛机剪毛,剪毛后用摇粒筒进行摇粒处理,接着用定型机进行拉幅定型,检验完毕后送入仓库。1.4.4 企业现有污染源分析1.4.4.1 废气油烟废气职工食堂采用燃气灶具炒菜,有一定量的食堂油烟废气产生。油烟产生量为0.476kgd(142.8kga),食堂安装脱排油烟机,按脱排油烟机净化率为50%计,则油烟排放量为0.238kgd(71.4kga)0(2)定型机废气原环评中定型机用于摇粒后布料的定型。在定型过程中,织物上的染料、助剂等由于高温部分分解挥发,在排放口产生淡蓝色油雾及少量有机物废气,有时伴随异味。定型废气治理装置要求企业总颗粒物去除率达到80%,油烟去除率达到75%,VOCs去除效率按85%计。定型机废气排放风量约为10000m3h,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约为30mgm3,油烟最高排放浓度约为25mgm3,VOCs最高排放浓度约为30mg现有定型机按日运行20h计,无组织排放量占总废气产生量5%。则定型废气产生及排放源强见表l-5o表1-5定型废气产生及排放源强污染物产生(ta)排放(ta)排放浓度(mgm3)放速率(kg)排放方式颗粒物9.001.80300.30有组织油烟6.001.50250.25VOCs12.001.80300.30颗粒物0.470.47/0.08无组织油烟0.320.32/0.05VOCs0.630.63/0.11颗粒物9.472.27/合计油烟6.321.82VOCs12.632.43(3)绒毛尘起毛、剪毛时有绒毛尘产生,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的绒毛尘极少。在拉毛、梳毛、剪毛、摇粒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绒毛尘,根据同类型企业调查,绒毛尘产生浓度约500mgm3,产生的绒毛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率为90%,去除率为99%,总风机风量为5000m3h,每天工作20小时,则绒毛尘产生量为15.00ta,无组织排放量为1.500ta,有组织排放量为0.135ta,则排放速率为0.023kgh,排放浓度45mgn?,绒毛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类)二级排放标准要求。1.442废水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企业设有职工85人,按用水量60L/人.d,排污系数0.85计,产生生活污水4.4td(1301ta),其水质PH7、CODcr300mgLNH3-N35mgL,则CODCr产生量0.390ta,氨氮产生量为0.046tao1.4.4.3 噪声根据同类型企业监测,企业主要噪声源强为起毛机68dB,梳毛机72dB,定型机73dB,摇粒筒66dB,剪毛机63dB,引风机75dB。1.4.4.4 固废企业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l-60表1-6企业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固废类别产生量(ta)去向废油4.50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绒毛尘收尘13.365由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3.5生活垃圾25.5环卫部门清运后统一处置1.4.5企业原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1-7企业原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三废”种类产生量排放量废水生活废水废水量t/d5.05.0t/a13011301CODcrmg/L30050t/a0.3900.065氨氮mg/L355t/a0.0460.007废气生活'M因废气t/a0.1430.071生产定型机废气颗粒物t/a9.472.27油烟t/a6.321.82VOCst/a12.632.43绒毛尘t/a15.001.635固废废油t/a4.50绒毛尘收尘t/a13.3650废包装材料t/a3.50生活垃圾t/a25.50企业已停产,设备已拆除,已不存在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 自然环境简况2.1.1 地理位置项目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之央(才茶)湖村的绍兴南方织造厂1号厂房,绍兴南方织造厂东面为仁隆工业小区;南面为道路,隔路为才央(3茶)湖村;西面为一家企业闲置的厂房;北面为河道,隔河为才央(J茶)湖村村办厂房。项目车间位于1号厂房,东面为出租房厂房(一家纺织厂);南面为办公楼;西面为一家企业闲置的厂房;北面为出租房厂房(仓库)。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一和附图二2.1.2 气象气候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北半球中纬度亚热带北缘,是东亚季风盛行的地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春季温凉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先温后干,冬季寒冷干燥。根据绍兴市气象局专业气象台近几年统计的资料,绍兴市的主要气象参数如下: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38.6极端最低气温-10.2oC平均最热月(7月)气温28.8平均最冷月(1月)气温4.2年平均水气压17.2hPa平均气压1016.04hPa年平均降水量1475.7毫米年最大降雨量1601.3毫米年最小降雨量1269.3毫米区域内全年主、次导风向NNW/ENE年平均风速1.88ms年最大风速18ms2.1.3水文概况绍兴市地处绍虞平原水网地带,河网纵横,河湖相连,水位变化缓慢,测得正常控制水位为3.8m,历史最高水位5.3m(1962年),历史最低水位1.73m(1967年),水源补给主要是地表径流和降水,其水文特征受天然降水过程影响,又受沿海堰闸调节控制,内河在新三江闸、马山闸等排海闸的控制下,基本为一封闭水域,水流自西南流向东北,流量甚小。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天台山脉,流经新昌、竦州、上虞,至柯桥区新三江闸后,汇入钱塘江,全长193km,其中流经绍兴境内的河段长度为30kmo2.1.4 地形地貌绍兴市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自南而北呈现低山丘陵一平原一海岸梯阶式地貌。绍兴市、县境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区,有崎岖低山、丘陵、河谷地构成,面积757.70km2,区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一般海拔在300400m之间。东北部为滨海平原区,属于淤涨型滩涂,地势平坦,人工水系纵横交错,海拔5m左右,区域总面积162.65km2o项目所在地地形以平原水网为主,地势低平,平均黄海高程4.74.8米,是滨海河湖综合作用而成的冲积平原,它既有一般冲积平原平坦而低缓的特征,又有人为长期围垦改造的痕迹,河网分布较杂乱,宽处成湖,窄处成河。2.1.5 ±壤、地质项目所在区沉积、火山岩交替分布,地貌复杂多样,主要有下古生代碎屑岩和碳酸盐岩,中生代的火山岩、侵入岩、江层岩以及第四系的松散岩类。土壤类型为酸性黄壤和红壤。但由于第四纪河泥堆积,平原水网土壤类型复杂,土种繁多,主要以青紫泥、腐心青紫泥为代表的富肥缺气型土壤及黄化青紫泥、小粉泥、粉泥为代表的肥气协调型土壤为主。项目厂区工程地质属粘土,地质情况良好,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2.2 社会环境简况2.2.1 绍兴市概况绍兴为沿海地区,物产丰富,经济发达。总面积7901km2,其中市区面积336.5km2,全市人口433万,市区人口62万。绍兴市工业结构主要由纺织、印染、制革、食品、酿酒、机械、冶金、制药、电子等行业组成,近几年,随着绍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城市规模的拓展,交通、邮电、金融、旅游等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绍兴市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变化。绍兴是我国沿海最早开放开发的城市之一,1992绍兴已跻身全国首批投资硬环境40优城市行列。1993年又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地级市,1998年又被列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999年又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称号,2002年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前还在创建国家生态模范城市。项目所处的绍兴市越城区是一个以水乡风光为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美称。历史悠久、人才辈出、文物鼎盛,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属甲类开放城市。越城区是全市一区二县三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历来是浙东的政治经济中心之一,是以酿造、轻纺为主要特色的轻工业城市,机械、电子等行业也占一定的地位。1999年9月1日,一项体现城市防洪、城建配套、环保、文化、旅游五大功能的实事工程一一环城河综合整治工程在市委、市府的直接策划和指挥下全线开工,目前环城河整治已基本完成。目前,绍兴至今仍保留着众多的历史遗存,在老城区范围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保单位24处。2016年全市生产总值(GDP)4710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31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81亿元,分别增长2.1%、4.5%和6.9%。GDP总量列全省第四位。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94620元(按年平均汇率6.6423折算为14245美元),列全省第四位。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305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放同比增长7.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4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02.2.2灵芝镇社会经济概况灵芝镇是2001年8月由原灵芝乡和梅山乡合并而成;2002年12月,镜湖新区成立,原齐贤镇15个村划入灵芝镇。灵芝镇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核心区块,东临绍三线,西邻中国轻纺城,南依绍兴老城区,北靠袍江工业开发区,104国道、沪甬铁路、杭甬运河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灵芝镇现下辖41个行政村,总人口55921人,地域面积42.8平方公里,是绍兴市社会综合实力30强乡镇、浙江省百强乡镇与“珍珠之乡”。灵芝镇是开发建设重镇。作为城市“绿心”开发建设的核心区块,以建设“生态调节中心、休闲旅游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为目标,目前正在按照“坚持规划基本定位,适度开发建设”的方针,平稳推进开发建设之中。灵芝镇是经济强镇。工业经济形成了纺织、家私、印染、羽绒服装四大特色产业,拥有喜临门集团、金时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企业。2.3 绍兴市市环境功能区划(摘要)项目地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才央(才茶)湖村的绍兴南方织造厂1号厂房,根据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越城区西北部农产品安全保障区0602-11I-0-lo面积:总面积8.94平方公里。位置:主要包括灵芝镇和斗门镇北部。自然环境与发展状况:为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正常生长提供安全的环境,保障周边地区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供给。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HI类或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逐步关闭搬迁,并进行相应的土壤修复。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扩建其它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限制,以环评结论为准。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之间的防护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数量和规模。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杜绝"以次充好”,切实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负面清单: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项目。在集镇工业集聚点外禁止部分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二类工业项目,包括:27、煤炭洗选、配煤;29、型煤、水煤浆生产;30、火力发电(燃气发电、热电);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5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I金属制品(不含带有电镀工艺、使用有机涂层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M医药(不含“90、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的化学药品制造);140、煤气生产和供应(煤气生产);155、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等。项目租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才央(才茶)湖村的绍兴南方织造厂1号厂房,本项目为摇粒绒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属于环评行业“六、纺织品”第20项“纺织品制造”。同时根据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的证明,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集聚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该区块负面清单中的项目,为该区允许类项目,符合该区产业及主导功能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4 其他项目所在地l5km范围内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著名风景名胜区。项目周边村民饮用自来水。2.5 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大多数企业处于已建状态,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有绍兴信盛纺织有限公司、绍兴中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仁隆工业小区、绍兴南方织造厂等,所有企业的废水均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三、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3.1 环境质量现状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作现状监测,引用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于2017年10月13日19日设在柯灵小学斗门校区门口的大气监测数据,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一,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采样点采样日期时间检测结果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i0柯灵小学斗门校区门口2017.10.132:00-3:000.0210.0230.0250.0230.0070.0070.0090.008/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272017.10.142:00-3:000.0210.0200.0230.0250.0060.0060.0080.009/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422017.10.152:00-3:000.0230.0260.0320.0290.0060.0060.0080.007/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352017.10.162:00-3:000.0210.0200.0280.0260.0070.0060.0080.008/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372017.10.172:00-3:000.0190.0230.0310.0320.0080.0080.0090.009/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562017.10.182:00-3:000.0210.0230.0280.0250.0060.0070.0080.008/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772017.10.192:00-3:000.0200.0200.0290.0280.0070.0070.0080.008/8:00-9:0014:00-15:0020:00-21:002:00-22:00/0.046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1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足二类区功能要求。3.1.2水环境为反映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质量现状评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2016年12月12日在立岱大桥监测断面外面位置见附图一,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小时平均浓度和PMK)的12)中的二级标准,满。价引用绍兴市三合检测J水质监测结果,监测断PH除外)站位名称采样时间总磷化学需氧量溶解氯BOD5氨氮高锌酸盐指数立岱大桥2016.12.120.0714.38.281.40.8764.2HI类标准0.2<20>54.o6单项类别IIIIIIlIlI综合类别III从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立岱大桥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水标准,满足In类水功能要求。3.1.3声环境质量现状在出租方厂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对项目地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二,监测结果见表3-3o表33项目地四周厂界吸声现状监测结果汇总表测点编号测点位置昼间(dB)夜间(dB)标准昼间(dB)夜间(dB)1东(1#)59.249.660502南(2#)58.348.460503西(3#)58.248.660504北(4#)57.647.46050在出租方厂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规模方位与项目厂房最近距离(m)敏感性保护级别1才央(3茶)湖村726人S70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镜湖村3986人NW80180一般3附近河道/N50一般水环境In类标准四、评价适用标准4.1 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始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值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污染物名称单位年平均24小时平均I小时平均引用标准SO2gm360150500GB3095-2012NO24080200PM253575/PMlo70150/TSP200300/O3/160(日最大8小时)200COmgm3/410非甲烷总嫌/2.0(一次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项目总磷化学需氧量溶解氧BOD5氨氮高镭酸盐指数In类标准0.2205<4.o6噪声项目地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才央(才茶)湖村,但考虑到附近居民较多,按2类声功能区要求,声环境及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即昼间W60dB,夜间W50dB04.2 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标准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根据绍兴市环保局关于明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适用标准的函(绍市环函(2016)259)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废水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污染物PH值CODcrNH5-N总氮总磷SS(GB18918-2002)一级A标准69505150.510(GB8978-1996)三级500W35W458400表4-3污水本E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水进管中氨氮、总磷浓度参照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总氮达标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7)57号),总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I962-2015)o噪声源控制标准项目地所在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W60dB,夜间W50dB0夜间突发噪声最高值不超过标准15dB。废气排放标准定型机废气企业定型工艺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要求,相关标准值见表44。表4-4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颗粒物1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染整油烟153VOCs40粉尘企业起毛、梳毛、剪毛、摇粒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4-5。表4-5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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